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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 北语15秋《保险法》开篇导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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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9 20: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语15秋《保险法》开篇导学
各位同学:
大家好!
欢迎大家学习《保险法》这门课程,希望这个学期能和大家快乐地交流经验,认真地分享知识,共同把该课程学好。
本课程是由我为大家作课程全面辅导,下面我把这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和方法建议等简单介绍一下。
一、   课程性质与任务
保险法作为现代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是适应着保险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确立的,它以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在各国民商法领域内占有一席之地,成为民商法的必要组成部分。保险法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物,究其原因,保险业是人类的社会生产和经济交往达到一定的历史阶段,具备了形成独立的保险行业的社会条件时,始得出现专门经营保险商品的保险业,而作为规范和调整保险商品交换活动的行为规则,保险法必然适应保险业的发展,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本课程是要通过对保险法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保险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实际保险案例的分析和处理能力,由于保险法所调整法律关系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保险法成为一门实践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的法律课程。
二、    学习方法
1、熟悉保险法的法律规范体系
保险法适用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范畴,即保险商品交换关系。这使得保险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不能被其他法律规范替代。其首要表现就是围绕着保险经营活动,着眼于维护保险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保险业发展,建立了其特有的保险法律制度——保险合同制度与保险业监督管理制度,形成了保险法独特的法律规范体系。保险法的法律规范体系包括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以及保险监管的基本法律规定等。保险法也是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的法律部门。这不仅体现在保险法所调整的保险法律关系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上,更表现在保险法所调整的保险经营活动所特有的经济学内容和数理基础。因此,学习和研究保险法在适用过程中的法律特点,了解保险经营活动的特殊原理和运作技术,就成为保险法立法和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2、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保险法是实践性极强的法律部门,目的是切实实现保险业的保险保障职能。其所适用的各项法律制度和具体的法律规范,均应当反映一国的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保险业的实际状况。因此,必须结合保险市场活动的实践,才能够切实理解保险法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内容。
我国的保险立法和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与我国保险市场的高速发展紧密相连。所以,大家有志于学习和研究保险法是非常可喜的事情。但是,鉴于保险法立法和理论的诸多特点,在学习保险法的过程中,应当对症下药,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尤其是应当在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对比的基础上进行研究。
希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使各位同学受到系统的保险法律知识的教育,了解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以及保险监管的基本法律规定,同时,也使各位能够掌握保险法律纠纷案的处理流程、诉讼基本程序等相关知识,初步具备从事保险企业客户服务、理赔、法务的工作能力,拥有守信、善于沟通、工作细致的品质,具备思维缜密、逻辑严谨的工作特质,为发展专业化方向的职业能力奠定基础。
三、   课程学习
本课程提供以下学习资料和途径:
1.课件播放:每门课程都有网络课件,这是大家学习的主要内容。除课件外,同时会提供参考教材(个别课程没有),大家可结合课件和教材两方面的内容进行学习。
2.阶段导学资料:辅导教师根据自己对课件整体内容与教学目标的把握,分阶段提供导学材料,对每个阶段教学内容进行分析阐述,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分层次明确学习目标。阶段导学共四次,在导学资料平台公布。
3.四次作业:每门课程都有四次作业,以在线或离线的形式发布。作业的内容大多出自教材和课件。请务必关注作业的开启和截止时间,按时完成。
4.课程论坛:对于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到论坛咨询,辅导教师会在48小时之内回复你的问题。
四、   学习建议
如果你想取得好的成绩,那么请务必不要错过以下几点:
1.按时上交作业。
平时作业共四次,按月布置,请务必关注作业的开启和截止时间,具体的时间安排大家可以参看《保险法课程教学实施计划》。
2.认真学习课件、教材、导学资料。这三者的有机结合可以实现你学习效率的最大化。
课件、教材、导学资料三者相结合学习,按照老师的课程实施计划合理安排自己的进度。
3.认真复习模拟题。考前一个月左右会在导学资料(奥鹏平台)/阶段练习(北语平台)发布三套模拟题,约70%左右的考试题目会出自模拟题,请大家认真复习。
4.要多做习题与反复复习。知识的学习是一个不断记忆却又不断遗忘的过程,如何使遗忘的速度慢一些,或者是如何使记忆的时间长一些,除了不断重复复习以外,更重要的是加强练习;要注重反复复习,由于这门课的性质主要是文字性的内容,对于计算和推理很少,因此文字性的内容就是要靠反复的记忆来达到考试要求,要注意具体理论、法律规定和生活实践的结合。
五、   课程考核方式与成绩计量。
    请参考平台考前公布的考试日程安排表。
谢谢各位同学阅读本文!
最后,祝各位同学万事如意!
                                    
《保险法》辅导教师:张小妮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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