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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外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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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景平
正文:
一、中外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比较
所谓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就是指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行政法规要求建立的管理国家工商行政事务的组织结构形式和工作制度。中外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由于社会制度不同而有所不同。下面以国务院1994 年1 月批准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的业务范围为基准,与国外一些国家的工商行政管理业务进行比较。
(一) 从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方面看
1、中外企业登记注册机构的设置
国外关于企业的登记注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行政机关为主管机关, 设立企业登记注册部门, 如美国的州务卿办公室、英国的商务部、罗马尼亚的财政部、挪威的商业运输部等。另一种是以法院为主管机关, 设立企业登记注册部门, 如法国的经济法院商业登记处、日本的法务局、德国、南斯拉夫的经济法庭等。
2、中外企业登记注册的原则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不同, 企业登记注册的原则也因各国国情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 企业登记注册有以下几种原则:
二、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的优势和不足
当然, 我们也要看到,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体制也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1、管理体制不顺,“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 行政干预太多, 人员供求关系失控, 素质参差不齐, 有时甚至出现乱执法、滥用权力的现象, 影响工商行政管理的效率和信誉。
2、工商行政管理立法活动滞后于工商行政管理实践。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 某些方面还有交叉和相互抵触。因此, 急需要出台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规和一些地方性法规,弥补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不健全的缺陷。
3、职能设置不科学, 协调不到位, 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多头执法、政令不统一, 影响执法的力度。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统一的大市场要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条块结合, 以条为主”, 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与国际工商行政管理体制靠近或“接轨”, 肩负起确认市场主体、规范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责。我们相信, 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展, 具有中国特色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将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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