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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企业申请破产有哪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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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8 20: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例:企业申请破产有哪些法律规定
企业申请破产有哪些法律规定
案情介绍
江东机械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因资不抵债,该厂厂长决定向法院申请破产。经有关部门查明该厂存在以下情况:
1.该厂系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2.该厂于2月前曾无偿赠送一台价值5万元的机器给一客户;
3.该厂的债权人甲公司因追索200万元贷款而在一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之中;
4.该厂曾为乙公司向当地工商银行借的4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乙公司尚未偿还该贷款;
5.该企业欠当地建设银行贷款14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一套进口设备作抵押,该套设备现值1000万元。
问题:
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厂厂长自行决定申请企业破产是否合法?为什么?
2.该厂若申请破产,应由哪级人民法院受理?
3.若法院受理该厂破产,该厂无偿赠送机器给一客户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4.该厂与甲公司之间尚未审结的追偿贷款之诉应作何处理?
5.工商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为什么?
6.对于该企业欠建设银行的1400万元贷款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不合法。债务人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是否申请破产,应由其内部的决策机构决定,而不能由该厂厂长自行决定申请宣告破产。
2.应由该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3.可撤销。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
4.应终结诉讼,由债权人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5.能。债务人的保证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6.该厂所欠建设银行1400万元贷款中的1000万元,可以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的400万元,建设银行可申报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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