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社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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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1 14: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毕业论文
浅谈城市社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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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社区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目前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社区管理水平及社区服务的意识和质量有待提高,急需一场大的改革。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目前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索研究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法。文章先后分为四大大部分,分别从城市社区管理目前的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剖析等三方面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下一步改革措施及相关建议。
[关键词]: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一、城市社区管理概念
(一)社区的涵义
“社区”这个概念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提出来的,他在1887年出版了《社区与社会》一书,指在于前工业社会的、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共同体。现在人们所说的“社区”通常是指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根据一套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社会实体。目前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执行社区发展计划,社区组织管理方式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从广义上看,城市社区管理就是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生态等方面的社会系统所进行的综合管理活动;从狭义上看,城市社区管理则是就城市社区内部社会生活所进行的管理。社区管理模式是指为了达到社区管理的目的而采取的各种管理体制、机制、手段、方法的有机结合体,是开展各项社区管理活动的基本操作平台。科学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建设良好的社区环境,形成和诸的社区氛围,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社区管理的特征。
(1)区域性。社区是一个相对稳定、相对独立的地域界限或聚集场所,它具有地域要素。与社区地域性的特点相适应,社区管理也带有明显的地域性。社区管理的具体内容基本上局限于某个社区范围内发生的管理活动,管理的方式是发动社区内的各类管理主体,进行自我组织、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这种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同一性,使社区管理的地域性特征更加明显。因此,以街道党委和政府机构为主导的社区管理,一定要将工作重心指向社区,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切实解決社区居民日常碰到的各种困难和不便,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同时还要抓好本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品质。
(2)系统性。它包括行政系统、经济系统、文化系统、环境系统、安全系统等,这些系统下还有许多子系统。社区管理的组织是多元化的,既有居于主导地位的街道党工委,电有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的派出机构、驻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等,这些组织都是社区管理的机构,都在为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因此,社区管理应实行系统化管理,在管理过程中要注意系統间的联系和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
(3)服务性。管理也是服务,社区管理也应体现服务的特点。社区管理的目的在于为社区成员营造一个有利于社区生产、生活正常运转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共文提高生活质量,最终实现社区管理的目标。
(4)互助性。由于社区成员地域上的邻近,俗语日“远亲不如近部”,成员之间交往的便利性与快捷性,必然导致他们守望相助,互相关爱。社区成员的数量众多,各自拥有资源的优势与需求不同,社区管理就是要充分利用社区成员的资源,满足多样化的需求,充分调动并综合利用优势力量。社区成员共同参与平等、互利、互助式的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5)综合性,社区管理组织结构具有综合性,包含行政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团组织,差异性大各自拥有的资源优势和需求也不同,社区管理要综合利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故具有综合性。
二、社区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教育水平和国民素质的不断提升,社区居委会的内部人员结构产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居委会做出的决定也更加民主科学,权力也越来越大,这些改变在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发展上发挥着巨大作用。但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具体问题如下:
(一)社区管理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管理干部仍然习惯于“计划、统一、权威”的思想,有些权力习惯于自己揽着,运用行政权力去管事,这种现象导致社区管理存在着僵化、缺乏活力的现象,严重影响和制约社区发展。
(二)社区管理观念陈旧,意识薄弱。
传统的管理体制对社区的影响和制约还在相当程度上存在,基层组织散,管理人员重视不够,权、责、利不相一致。
(三)社区成员参与度不高,体制不够完善。
社区居民思想观念转变不到位,参与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和配合性不高,社区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指导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管理协调机制,对社区工作重心把握不到位,把主要精力放在社区检查、评比活动上。
(四)社区服务体系不健全,管理队伍专业化低。
社区服务体系的建立的建立起步晚、进展慢,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社区服务只停留在表面,内容单一。其次,目前大多数社区管理者没有接受过社区专业知识培训,仅凭一份工作热心难以承担新形势下复杂的社区工作。
(五)现有社区规模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大。
随着政府职能和社会职能的转变,现大部分人都职能需由社区来承担,工作量大大增加。其次,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不到位,直接导致社区运转困难,资金不足已经成为社区建设不平衡的主要因素。
(六)社区管理缺乏监督制约。
社区监督制度不完备,缺乏可操作性,监督运行方式单一,主要是由上而下,上行监督较少,社区有各监督组织,但因职责不明、协调不力易造成互相推诿现象。
三、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
(一)社会对社区建设的认识不够深刻,思想不够重视。
社区居民还没有实现从对单位的依赖向社区回归的转变,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及社会各单位自愿参与和介入社区工作的意识还没有形成,社区建设缺乏基础力量的支持。其次,社区领导重视不够,与群众处理问题缺乏沟通。在处理问题上仍将其作为一个村来对待,对社区的建设有松懈现象。另一方面,居民缺乏理解,对居委会工作支持不够,在处理很多问题上与社区易产生矛盾分歧,合作互助意识差。
(二)政府“越位”与“缺位”问题突出。
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但也存在着职责不清、权力不明的问题,政府部门承担了许多不该承担或不易承担好的职能,社区在管理建设过程中比较被动,难以自我改造,自我发展长此以往不仅抑制了社区居民参与建设的活力,也增加了政府的负担。
(三)社区管理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机制不够明确。
由于社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在立法还存在空白,遇到某些团体和企业侵害自己利益时不能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进而导致某些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同时,监督机制的不成熟,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导致社区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四)社区居民观念陈旧,群众之间互助意识差。
当前我国居民在观念上依然习惯于将自己归属于单位或者其他群体,而不是社区。“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方式仍以政府统领一切社会资源作为行动原则,没有真正跳出原有号召、动员相结合的旧模式,许多参与是被动的,社区举办活动参与率低,导致社区活动难以开展,居民对社区事务不太关注,邻里之间漠不关心。
(五)社区建设投入不大,措施不力。
一是财政投入不大,工作经费少,许多行政事务性工作安排到社区,社区只承接工作却没有工作经费。二是驻地单位支持不大,对社区工作关心少,支持小,共驻共建意识差。其次在社区建设制定措施方面,没有长远规划,也没有短期计划,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思想,全部精力没有放到社区建设工作上。
四、下一步改革措施及意见
(一)社区管理改革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实行城市社区管理制度,可以利用社区组织,针对社区中存在的问题,动员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社区生活中所面临的问题,并在此过程中增进居民间的相互了解、合作,实现社区的归属感,使得社区生活的小问题在社区中通过既有的社区规范就能得以解决。这样,对于社区中一些关系简单,性质一般的生活问题就可以在基层社区管理单位得到解决,而不需要走复杂繁琐的政府部门程序,一方面,既加快了问题解决的进度,另一方面,也大大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不用花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处理一些普通的居民生活琐事。
(2)有利于进一步理清城市社区的职能。
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城市基层政府开展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等。通过该方式实现了城市社区职能和政府职能的明确分工,细化了具体工作事项。另外,它也为建立和完善涉及社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帮助和参照系。
(3)有利于培育群众民主自治的主体意识和能力,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城市社区管理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一种方式,是城市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有效途径。在这种管理制度下,可以鼓励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方方面面,树立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极大地促进基层民主的发展,整体上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4)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发展。
实行城市社区管理制度,在社区管理工作中,但凡关乎社区居民利益的大事,均交由居民委员会讨论决定,让居民参与管理,不但满足了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还调动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积极性,避免了一些居民矛盾的产生。
(二)社区管理措施及建议
(1)弱化社区管理的行政色彩
     必须尽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工作重心下移。相对于社区自治组织而言,政府对社区的管理应着重从宏观的角度来进行考虑和操作,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处理与居委会的关系时,一定要把握住它们之间“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合理定位。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要求,政府在社区管理中所应发挥的只是主导、引导、组织、协调、服务作用。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必须尊重居委会的自治地位,尽可能少派任务给居委会,改进工作方法,放弃以往常常采用的下达指令给居委会并与其签订任务责任书的习惯做法。
必须赋予社区以必要的足够的实际权力。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绩推进,大量繁杂的社会职能不断从机关、企、事业单位转向社区,社区正承担着越来越繁重的职责。社区要履行和承担好这些职能与责任,没有一定的实际权力作保证将是不可想象的。社区能否通过改革真正获得必要的足够的实际权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乃至我们国家整个改革开放最终能否成功的大局。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社区中普遍存在的“权力在上,责任在下”的不合理状况。将自治权毫无保留地交给社区,帮助社区树立起全面管理社区各项工作的权威。
(2)建立完善的社区法律法规体系和有效的权利监督机制
目前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重新修订,以法律形式明晰政府、社区内其他组织与基层社区组织各方的权责关系,使各方各司其责、各尽其能以适应变化发展的形式需要。在提倡向社区放权的过程中,为了实现社区权力的良性运作,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否则就会出现权力的滥用等严重后果。构建科学的监督机制和权力平衡机制,这直接关系到整个社区的稳定和发展,也是维护广大居民利益、实现社区有效运作的重要保障机制。
在社区组织内部的监督上,应当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推选产生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内其它工作机构以及政府各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民主评议和实行社会监督,并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和社区居委会反馈情况。同时,必须实行社区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制度,増强社区管理的透明度,让社区居民及其他社区、政府等外界组织及时了解社区运行状况,监督社区管理者的管理成效,有利于社区之间的横向对比,激励社区工作的有序和高效开展。
在社区群众监督的层面上,要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首先可以媒体引进社区,利用媒体网络效应,及时传递各社区建设与管理的成功做法和宝贵经验,也揭露当中出现的问题、弊端;其次,可以聘用社区监察员,对社区各项事务进行规范化监督,同时,可以设立社区监督电话、举报投诉意见箱、留言板等,给居民创造便利的监督途径。
(3)加强社区队伍化建设,走专业化管理道路。
社区工作人员是社区的服务者,是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主体。一方面,他们既是国家政策方针在社区的传播者,协助政府及其相关机构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他们也都是普通的社区成员,也要受到社区管理规范的约束和监督。从这一点上说,他们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处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在为其提供较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的同时,要想推进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要进行社区工作队伍这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社区管理队伍建设,走专业化管理道路,要求社区管理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与时俱进,努力学习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研究探讨其他优秀的社区管理经验,开拓眼界。要不断的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做好人员培训工作;要积极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着手培养新型社区干部,打造年轻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队伍:要求相关部门切实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条件,使他们保持热情,积极投身于我们的社区建设服务事业中去。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参与热情度。
第一、由于根深蒂固的中位意识和长期以来居委会的行政化色彩,多数居民把社区当成一级行政单位,认为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对于社区的工作、活动不参与,不理解配合。因此,有必要通过多种途径如小区多媒体载体、宣传栏、标语、创建微信平台、公众号等宣传社区建设的法律文件、政策以及社区相关重要信息,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
第二、要提高社区居民利益的社区化程度,提高社区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程度,大力宣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以及“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宗旨。其次要让居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建设,让他们在参与中增强自主性。再者,要让参与者分担责任,增强居民社会责任意识,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
(5)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保障硬件设施到位。
社区建设工作的管理,需要稳定的资金保障和物质支撑,各级政府应将社区管理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并保持逐年增长,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对社区组织有一些投入,但与社区承担的工作相比还远远不够。此外,社区必须探索一种有利于形成社区组织的稳定财力来源的财力机制,使社区管理资金的来源多元化、制度化。另一方面,应保障社区服务硬件配置到位、设施配套齐全、社区服务用房配置充足,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应设有“五站四室”,即流动党员联络站、党员创业帮扶站、两新组织工作站、远程教育指导站、志愿服务活动站、开心聊吧、悦读书吧;为民服务中心应设有“四区七空间”即接待区、孵化区、颐养区、爱心区、先锋空间、智慧空间、议事空间、乐活空间、成长空间、悦动空间和膳食空间。社区每项服务都要有落脚点,每个落脚点都要有合理设计,每项设计都要有固定服务人群。
(6)加快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管理方式。
制度建设是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保证,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本身是一项系统的配套工程,它涉及利益调整、资源整合、权力下放、组织互动和其它相关制度改革,关系到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区民主进程。我国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是在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进行的,因此,政府应积极给予制度供给和政策引导,为体制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环境,切实做到改革有法可依,使社区管理在有序的法制轨道上正常运行。加快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与社会需求相适应政府管理方式要明确居委会与各职能部门及其它社区组织各自所担负的职责。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是街道办事处的下属机构,履行管理辖区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职能,拥有社区自治权和对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权。政府应转变管理观念和管理方法,改变惯用的领导、命令、控制等行政化管理手段,改变因袭旧体制的“本位主义”,将应由市场和社会组织行使的职能剥离出来。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区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它主要发挥指导、协调和服务功能。街道办事处应回收本应由其承担的却已转移给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工作,下放一部分社会管理权给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应界定指导与协助的关系,居民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应在法律上加以明确界定。此外,要界定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责,诸如社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管理、邻里关照等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社区管理城市居民息息相关,积极努力做好社区管理工作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是一项最为基础最为关键的大事。通过本文的分析和探索,影响城市社区管理的好坏有许许多多的因素,本文只提到重点几个,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组织的发育程度还不够高,社区成员的参与度还有待提高,社区自治条件尚不充分等,我们要积极探讨原因,对症下药,遵循以人文本,因地制宜的原则,确立社区管理主体,理顺政社关系,消灭行政化,实现网络化,要立足国情,提高居民自治意识,走社区自治化、开放化、多元化、法治化、民主化、信息化道路,使社区健康发展。
                                     2020年1月16日
参考文献:
1.丁茂战:《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10
2.马军涛,周剑:《城市社区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2004.01
3.黄文,佟丽萍:《社区建设与管理》[M]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11
4.王育:《中国城市社区的组织与管理》[M]海淀大学学报,2005.01
5.崔丽霞:《对中国城市社区管理改革探索》[J]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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