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专科)》川农19年12月作业考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1-29 12: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专科考试
民事诉讼法  试卷(课程代码 362136)本试题一共两道大题,共2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注意:1、答案必须填写在答题纸上,题号不清或无题号的以零分计;
2、答题前,请在答题纸上准确、清楚地填写各项目;
3、学号、考点名称、考室号、姓名、身份证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培养层次等,不写、乱写及模糊不清者,答题纸作废;
4、开卷考试,若有雷同以零分计。一、案例分析(每题20分,共60分)
1、王平老人与王勇之间订有遗赠抚养协议。一年后,因两人性格不合,且王勇曾将王平推倒,致使王平住院两个月,故王平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协议,并要求王勇赔偿医疗费。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法庭调解,双方均同意解除遗赠抚养协议,但就医疗费问题有分歧。王勇提出此一年间王平共向其借款3000元,大大超出医疗费用,并申请反诉。法庭认为简易程序不能提出反诉,随即将调解结果记录在案,并告知双方医疗费的问题私下解决,即宣告结案。     【问题】(1)指出本案所含诉的种类是什么?            (2)本案法庭的做法有哪些不合法之处?为什么?
2、于淑兰有二子一女,长子李辉,次子李健,女儿李艳。于有房6间,她与次子一家住三间,其余三间租给王春凯。于淑兰死亡后,次子独自料理丧事,并将全部遗产房6间卖给王春凯。李辉得知后以李健为被告,要求兄弟二人平分遗产。诉讼进行中,李艳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得遗产房。
【问题】上述各方在本案各处于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3、李老先生有两子一女,分别为甲男、乙男、丙女。丙女已出嫁,甲男、乙男也分别成家。李老先生因年事已高,疾病缠身,丧失劳动能力。甲男一家与乙男都嫌弃老人,不肯照顾,只有丙女一人承担了照顾老人之责。后李老先生病故,留下私房一间。甲男与乙男为争夺该房屋发生争执,甲男将乙男诉至法院。该案审理中,丙女闻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称该房屋归自己所有,并拿出李老先生生前所立之遗嘱为证。 ??? 【问题】(1)丙女能否参加诉讼?如果能,她是何种诉讼主体?
(2)法院应怎样处理?  
二、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2、简述公开审判制度。
转载注明 www.ap5u.com q761296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