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产险公司赔付率指标的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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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5 00: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主| 发表于 2011-2-15 00: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理赔成本中,为评价产险公司各类保险业务的赔付情况和业务质量,业内普遍使用赔付率这一衡量指标。虽然赔付率只是一个简单的比式,但由于保险公司是负债经营,保费收入在当期发生,而赔付则可能在当期或以后年度发生,对分子赔款和分母保费的不同界定的理解,便产生了不同的赔付率。各种赔付率分别反映了不同的经济含义,能对产险公司的经营决策起到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赔付率指标的定义及经济意义
1、简单赔付率
定义:简单赔付率=已决赔款/保费收入
简单赔付率是当前国内大多数产险公司使用的一个指标,该指标通过统计期间的已决赔款和保费收入的比值来反映公司现金流的情况,对掌握公司当前的净现金流情况是十分重要的。
但简单赔付率不能及时反映经营状况,也不能作为盈利性考核指标,主要因为分子和分母的匹配性不好,其中已决赔款中包含以前发生而在当期赔付的赔案,而保费收入则是当期承保的保单的保费,赔款和保费的相对应性较差。
2、历年制赔付率
定义:历年制赔付率是财务上使用较多的一个赔付率指标,其公式如下:
历年制赔付率=(已决赔款+统计期间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已赚保费
历年制赔付率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业务经营状况,具有一定的意义,但这一指标并不能及时反映业务的质量。因为分子中的赔款包含以前发生而在当期赔付的赔案,而分母则是当期保费,如果前期未决赔款金额较大且都在当期付,则计算出的历年制赔付率可能较大,但这并不能说明当前业务的经营状况。
篇首注释:
作者姓名:金燕琴,工作单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从事会计工作.

3、满期赔付率
满期赔付率以统计期间内事故已发生为前提,将统计期间内已发生的所有赔案的终极赔
款和统计期间的已赚保费进行匹配。计算公式如下:
满期赔付率=已发生终极赔款/已赚保费
满期赔付率是反应当期业务经营状况的较好指标,因为分子和分母匹配性最好。已赚保费实际上是能分摊到当期的保费收入,其他的保费收入则要承担未来的保单责任;而统计期间已发生的赔款也正好是统计期间应承担的赔付责任,而不管这些发生的赔案是在当期赔付还是在将来赔付。
但遗憾的的是,由于已发生的赔案从事故发生到赔付结案有一定的延迟,导致在计算时不能完全确定地统计出在统计期间内发生的赔案最终会发展到多少金额.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只能对这些赔案的终级赔付额进行估算。
4、已决赔付率
考虑到满期赔付率中含有对当前赔案的最终赔款金额会有估算,而且有一定的偏差,为了把握赔付率的当前已决状况,提出了已决赔付率,计算公式如下:
已决赔付率=已发生已决赔款/已赚保费
已决赔付率不能充分反映当期业务的经营状况,主要是因为分子中少了已发生未决赔案的赔款。但这一指标反应的当期业务的当期赔付状况,是计算满期赔付率的基础。
5、保单年满期赔付率
为了评估一段时期公司承保的保单的承保质量状况,我们提出了保单年满期赔付率,公式如下:
保单年满期赔付率=保单年已发生终极赔款/保单年已赚保费
保单年满期赔付率实际上是将统计期间内承保保单在统计期间发生的赔案的终级赔款额和这些保单在此期间的已赚保费进行匹配,因此,匹配性较好,但要估计终极赔款额。
 楼主| 发表于 2011-2-15 00: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实务中各种赔付率的运用
简单赔付率的计算比较简单,不在此重述。
1、已赚保费的计算
已赚保费可以按1/2法、1/8法、1/24法、1/365法等比例法计算,也可按风险分布法方法处理,另外,已赚保费还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
已赚保费=本期保费收入-本期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上期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已发生已决赔款、已发生终级赔款、保单年已发生终级赔款的计算
已发生已决赔款的计算通常要借助于业务系统数据库进行,但计算并不复杂,只要对在统计期间发生的赔案的已决赔款进行求和即可。
已发生终极赔款和保单年已发生终极赔款的计算可以通过建立公司历年已发生赔案的赔款金额流量三角形计算。
我们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见表1)中的损益表中的部分数据为例来分别计算2009年度的以上5种赔付率。
                     
   中华保险公司财务报表
表1                                                      (单位:万元)
年度 2009年 2008年
收入项目 保费收入 58073.60 54080.43
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9348.24 18842.08
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10278.26 8472.91
支出项目 赔款支出 27662.72 24819.32
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1884.40 19364.68
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 11672.56 10278.19
为了便于计算,在以上数据基础上,进一步作如下假设:
(1)2009年的赔款支出中,2009年已发生的赔案的已决赔款金额占80%,即为27662.72*80%=22130.18万元;
(2)2009年发生的赔案中,已决赔款占终级赔款的70%,则2009年发生的赔案的预期终极赔款为22130.18/70%=31614.54万元;
(3)在2009年发生的赔案的预期终级赔款中,2009年承保的保单在2009年发生的赔案的预期终极赔款占比为40%,即为31614.54*40%=12645.81万元;
(4)2009年提存的21884.40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中,2009年承保的保单所提存的部分占比为90%,即21884.40*90%=19695.96万元。
则各种赔付率计算如下:
简单赔付率=已决赔款/保费收入=27662.72/58073.60*100%=47.64%
历年制赔付率=(已决赔款+本期未决赔款准备金-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保费收入-本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7662.72+11672.56-10278.26)/(58073.60-21884.40+19348.24)*100%
=52.32%
满期赔付率=已发生终极赔款/已赚保费=31614.54/55537.44*100%=56.93%
已决赔付率=已发生已决赔款/已赚保费=22130.18/55537.44*100%=39.85%
保单年满期赔付率=保单年已发生终极赔款/保单年已赚保费
                =保单年已发生终极赔款/(保费收入-本期承保保单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2645.81/(58073.60-19695.96)*100%
                =32.95%
则各赔付率计得算汇总见表2。
                     
                          各赔付率计算汇总表
表2                                                                 单位:%
赔付率类型 简单赔付率 历年制赔付率 满期赔付率 已决赔付率 保单年满期赔付率
计算结果 47.64 52.32 56.93 39.85 32.95
从以上结果看,满期赔付率的值最大,历年赔付率次之,保单年满期赔付率最小。考虑到公司业务处于相对稳定期(09年保费收入比08年增长5.38%),以上计算结果是相对合理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2-15 00: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通过计算比较发现问题、得出结论及提出的建议
1、各种赔付率与满期赔付率的比较
(1)简单赔付率与满期赔付率
从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这两个赔付率差异较大,尤其是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但在公司业务发展相对稳定时期,统计期间的已决赔款会近似等于统计期间发生赔案的终极赔款,保费收入会近似于已赚保费,从而简单赔付率会近似等于满期赔付率。
(2)历年制赔付率与满期赔付率
由于历年制赔付率公式中的分子赔款部分并不是以事故发生为条件,因此和满期赔付率有一定的出入,但当以前发生的赔案的赔款金额较少时,历年制赔付率会和满期赔付率相等。
(3)已决赔付率与满期赔付率
显然已决赔付率小于满期赔付率,但当评估时点和统计期间相隔时间较长,大部分在统计期间发生的赔案都赔付结案时,则已决赔付率会十分接近满期赔付率。
(4)保单年满期赔付率与满期赔付率
从定义不难看出,实际上保单年满期赔付率的分子和分母中都只取了满期赔付率的一部分,即在统计期间承保的保单的相应赔款和保费,而去掉了以前年度承保的保单在统计期间的赔款和已赚保费,因此,一般计算结果不相同。
2、结论
上文中给出了五种赔付率指标的计算公式,分析了相互间的关系,因此:
(1)尽管满期赔付率计算相对比较复杂,但从反映业务经营质量的角度来讲,它在五种赔
付率指标中是最优的。
(2)实例计算的简单赔付率、历年制赔付率和满期赔付率十分接近,但这并不代表对于其它产险公司也是这样的结果。实际应用时,应根据业务管理的具体需要计算相应的赔付率。
(3)在本文的分析中,没有考虑再保险对各种赔付率的影响。实际上,分再保前和再保后对赔付率进行计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再保险方案的效率。另外,应收保费对各种赔付率指标也有一定的影响,实际上应收保费会影响到已赚保费的计算。
3、建议
(1)降低存量风险,快速清理未决赔案仍为已决赔款的主要因素。
由于当期未决赔案存量较大,对当期赔案的规范快速处理,将严重影响未来的赔付率指标。
(2) 着眼长远,扎实基础,推进赔付管理工作的平稳发展。
从分析数据看,公司如果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效应,就会为后续发展和理赔管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重复缮制率、及时立案率、报案结案周期、案均赔款等指标,就会造成公司的短期行为,影响赔付率指标。因此,公司要立足于理赔管理的客观规律,遵循规律,结合实际,运用好理赔管理赔付率指标的规律,严格按照理赔流程管理要求和时效管控要求,抓好每个环节管理,促进理赔管理常态化发展,引导理赔管控工作进入持续稳健状态。
 楼主| 发表于 2011-2-15 00: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后论
    在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对综合成本的管理.即理赔成本和费用成本的管理,是公司管理的核心,努力降低理赔成本,特别是控制赔付率指标,减少费用支出,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各产险公司进行管理的出发点。在当前竞争已日趋白日化的国内保险市场,谁能以最低的成本获得高质量的业务,谁就能在市场上占主动地位,实现目标利润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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