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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防工程的电气设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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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3 00: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备用电源 1、外引区域电源 在某一小区内.若由人防部门统一规划、设置人防区域电站,负责本小区内所有人防工程作战时备用供电,那就意味着各个单体工程无需另设战时自备电源。对于单体设计而言,只须预埋足够电源穿线管至室外即可。通常中小型人防工程(面积小于5000m2)适用此条。 2、内部自备发电机组   在医疗救护工程或大型防空地下室(面积大于5000m2)内部,设置有防护能力的柴油发电机组,作为战时备用电源。机组应设自启动装置。此时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形:
  (1)仅有战时发电机而无平时发电机(消防用)时,在防护区内部预留好战时发电机房及其进出风口即可(设备战时才安装).这种情况不多见。
  (2)当平时发电机容量较小(例如小于lOOkW)而与人防设备计算负荷相近时,可考虑让平时发电机兼作战时发电机使用,即把平时发电机设于防护区内部。
  (3)当平时发电机容量较大而与人防设备计算负荷相差较多时,因其机房较大,战时加固亦相应较难.故平时发电机宜与战时发电机分开设置,分别设于防护区的外部、内部。此种情况最为常见。
3、蓄电池组
  战时一级负荷仅含应急照明和少数通信报警设备的小型防空地下室,可设置蓄电池组作为内部电源。实际没计中.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当地人防管理部门规定必须设置蓄电池时才设置。
  (2)蓄电池连续供电时问应与隔绝防护时间(二等人员掩蔽所不小于3h,其他人防工程不小于6h)相一致.并优先用全封闭、免维护(场地受限制较少)的碱性镉镍电池组。
  (3)因蓄电池输出为直流电.其所带负荷只能是直流负载(如白炽灯).而对荧光灯、交流电机等无法直接配电,若要实现对交流设备供电,须另加逆变器,或直接配以UPS装置(造价也随之上升),
二、电力与照明
1、配电系统
  电力与照明的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尤须顾及下列因紊:
  (1)切实满足平战结合、平战转换。这包含两重含义:平
时的电气设备(以及元件、管线)布置应能直接(或稍经转换)为战时所用;临战状态结束而转回平时使用时.也不应费太多的周折。基于如此要求,类似以下的设计通病部是理应避免的:①平时布置的配电箱、灯具、开关、管线等,在战时,需要作较大移位或调整:②出于防护密闭处理的需要,在战时.对平时电气设施进行了不可逆转的变动.例如,把穿越防护区墙体的电缆桥架中的平时所用电缆齐腰截断(其实,此时穿墙桥架改为穿管敷设即可)。
  (2)战时应优先、尽量利用现成的城市电力资源(含平时发电机组)。这一点其实很容易做到,却又很容易被忽视。如在某些人防设计图纸中,由于建筑平面布局本身的不合理.而为了达到战时防护密闭的目的,竟然把市电配变电所或平时发电机房的门窗作战时封堵,亦即战时无条件地、人为地把市电抹煞掉,战后恢复也异常困难,这显然不是科学合理的做法。
(3)电气一般不应考虑战时人防与消防的同时发生(与水、风专[论文网 www.ap5u.com]业一致)。这一点在设计配电系统时不可忽略。
2、电力
  (1)若人防风机与平时排烟风机共用风管或机房,为简化配电系统,二者配电箱可合二为一。此时配电箱可能有三个电源供电,即平时发电机与战时发电机切换后,再与市电切换(注:其他的切换顺序和组合则是不恰当的)。
  (2)若人防风机与平时风机完全独立,则人防风机的供电电源,由平时发电机与市电切换后.再与战时发电机切换而获得。
3、照明
  (1)灯具选择宜优先选用防潮性能好、重量较轻的线吊或链吊灯具和卡口灯头.尽量避免以粘结方式固定灯具。
  (2)自防空地下室内部引至防护门(防护密闭门)以外的照明回路,应在该门内侧单独设置短路保护装置(如熔断器)或设置单独照明回路.从而保证防护门外部的灯具战时遭破坏时.不致影响内部的照明。
  (3)由于平时与战时的出入口往往不完全一豉,所以平时与战时的疏散指示照明往往也无法完全同一,这一点须引起充分重视,否则将导致疏散导向错误。
  (4)人防与消防兼用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宜由三个电源(若三者都存在)供电.而且由平时发电机与战时发电机切换后,再与市电切换而得。
三、敷设与安装
1、线路敷设
  (1)电力、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穿管时宜穿钢管。
(2)穿越防护密闭墙的管线,负有防冲击波和防毒的双重功能.故须同时满足防护和密闭的需要。
  (3)穿越密闭墙的管线,仅负有防毒(气密}功能。
  (4)电气管线于楼板内暗敷时,要做真正意义上的防护密闭处理是比较困难的。一种妥当的做法是“弃暗投明”法,即当本来暗敷的管线穿越防护密闭墙或密闭墙顶部的楼板时,改为自墙内、外侧楼板内弯出(两端加接线盒)明敷,再水平穿越防护密闭墙或密闭墙。
  (5)从低压配电室至每个防护单元的战时配电线路,应各自独立,即应放射式配电至各个防护单元(各单元内设置独立配电箱),而尽量不穿越其他防护单元。
  (6)直接进出防空地下室的电气线路,在室外应该采用埋地敷设的电缆经电缆防爆波井引接,并应预留足够备用穿线管,若电气线路从室外经室内非人防区.再至人防区,则此时无须在室外做电缆防爆波井。
  (7)电气管线不宜竖直穿越防空地下室的围护结构的顶板。
2、设备安装
  (1)战时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在战时安装,平时做好管件预留、预埋等工作,
仅在战时才使用的疏散指示灯在平时的施工中,可只安装管线及接线盒,灯具待战时安装;而仅为平时所使用的疏散指示灯,在战时则应予以熄灭或摘除。
  (2)价格相对较低的报警警铃及按钮、通风信号箱、人防控制箱、人防穿线管等,推荐在平时安装就位,但体积较大的设备与元件不宜于防护(密闭)墙上暗装.以免影响墙体的强度。此外,战时使用而装于防护区之外设备(如报警按钮).应具备防护能力。
   (3)若有火灾探测器,且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则应选用半埋入式探测器或外加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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