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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通知]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毕业实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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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17: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网络教育专升本(业余)学生
毕业实习的规定
各有关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网络学院相关规定,结合专业特点,为顺利完成网络教育专升本(业余)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特规定如下:
一、适用专业: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二、毕业实习工作由各学习中心在公共管理学院指导下负责安排。
三、学生在所就读学习中心领取毕业实习介绍信和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生毕业实习考核鉴定表,联系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实习时间不短于1个月。实习完成后学生将考核鉴定表和实习总结(1000字左右)一起提交到网络学院平台。
四、各学习中心根据学生实习总结和实习表现给定毕业实习建议成绩,成绩级别分合格、不合格,我院将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和学习中心所给毕业实习建议成绩给定毕业实习成绩。
五、各学习中心将所有学生的考核成绩(加盖公章)收齐寄给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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