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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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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13: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1木工  
1.工作前,应检查斧头、手锤、凿子等工具的木柄是否装得安全牢固,作业场所
环境是否良好, 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操作。
2.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3.用斧头砍劈时,对面不准有人;使用凿子铲、削工作物时,手应放在凿子尾端,
以防打滑伤手。 工作时,锋刃工具要放妥,不准放在台、凳等边沿口,防止落下
伤人。
4.拆卸带钉的木料,应及时将钉子拔掉或敲弯,以防刺伤脚; 加工木料时,应将
铁钉等金属物清除干净,以免损坏刀具。
5.登高作业,应事先检查脚手架、脚手板、扶梯等的安全情况,上下时要步步留
神,防止踏空坠 落;锋刃工具应放在工具袋(箱)内,不准乱放,更不许将木料及
其他物件往下乱扔,以免伤人。冬天遇有冰、霜、雪时,必须清除后才能工作,
严防滑跌坠落。
6.使用各种类型的木加工机床设备,要认真遵守该机床的安全操作规程。
11.1.1木压刨机
1.在大压刨机上刨制的木料不得小于500毫米长、10毫米厚;在小压刨机上刨制木
料不得小于 300毫米长、10毫米厚。
2.厚度不同的木料,不得在压刨机上同时推进。刨削量应按机床规定选定。
3.压刨2米以上长料时,出口一边必须放妥活动支架,保持木料与刨机台面平行,
并必须有人接料。
4.送料时,发生阻滞等不正常情况,不可硬推加工料,应立即停车检修。清除刨
屑要用工具,不得用手。
5.送进木料时,要选择木料较平的一面靠近台面,木料必须正直地通过刨刀。
6.对压刨的木料,事前要清除铁钉等金属杂物。
7.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清理场地,保持整洁。
11.1.2木铣
1.操作前,要检查铣刀是否紧固和垂直,各种销子是否牢固,皮带接口是否正常

2.加工件必须调直和压紧固定。加工硬料或有节疤的工件,应放慢进刀。
3.操作中,如铣刀将工件带出时,应立即停车,调整刀具,然后方可继续工作。
4.当用淄板送料时,应注意工件是否紧固在淄板上。
5.加工长料时,伸出的多余部分应用支架托住。
6.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清理场地,保持整洁。
11.1.3木平刨机
1.安装和调整刨刃要紧固牢靠。刨刃不能超过工作台面0.1毫米。开车操作时,不
得有震动和异声。安全防护装置及设备各部件要良好有效。
2.大平刨机刨平面时,进刀量不得超过2毫米,小平刨机进刀量不得超过1毫米。
3.在大平刨机上不准加工400毫米长、50毫米宽、20毫米厚以内的木料;在小平刨
机上不准加工300毫米长、40毫米宽、20毫米厚以内的木料。均不得刨畸形木料。
4.短木料加工必须使用堆料压板。手推木料时,手不得从刨刀上面通过,不得用
腹部顶着木料推进。接木料时要站在侧面,手距刨刃应在200毫米以上。推料速度
要慢、稳,推力要均匀。
5.操作时,要随时注意木料节疤和硬板弹跳碎裂伤人,铁钉等金属杂物要事先清
除。
6.调整靠山和清理刨花时,必须停车后进行。
7.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清理场地,保持整洁。
11.1.4木车床
1.工作前,应检查机床各部件及周围环境,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加工件不得有裂缝和铁钉。胶合的术料必须干燥、牢固、紧固后才能车削。
3.工作物上车时,必须用手转动卡盘校正。车盘的大小应与工件直径大小相适应
。工件应装夹紧固,刀架要装牢,按大小不同的工作物适当调整刀架和车速。
4.车削时,床面上不得放其他物件,人应站在被车工件的侧面:车好后应缓慢停车
,不得急停。
5.车削较大的工作物时,要用顶针座顶住,紧松要适宜。顶针伸出部分不可超过
100毫米,并将塞铁塞紧。
6.小工件带有节疤,不准车削,大工件带有节疤时,不准开快车。木料有其他硬
性东西,要及时清除,否则不准加工。
7.车削毛坯工作物时,应先砍去棱角,尽量使其成为圆型后切削。车削的进刀量
不要过大,车速不要过快。
8.车床转速应根据外形尺寸和结构而定,车速不可过高,以防飞出伤人。
9.工作物磨光时,刀架要退出。用砂皮打光,用力要均匀,并禁止用手指顶着砂
皮在孔内磨光。测量工件尺寸,必须停车。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清理机床和环境。
11.1.5龙门木铣床
1.工作前,应检查机床各部件及周围环境,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2.龙门铣床轨道两旁不准堆放任何物件。
3.开车操作时,周围不得站有他人,必须集中精力,观察物件和铣刀的加工情况
,发现跳动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
4.在铣大型物件时,进刀量不得太深,转速不能过快,防止铣刀飞出。
5.调整或校正铣刀时,应检查就刀,不得有损伤,装夹时不能轧得太紧,以防折
断。
6.停车后,垂直刀架上的铣刀一定要放在圆盘工作台中心。
7.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清理场地,保持整洁。
11.1.6圆锯、吊锯
1.装锯片要找正中心,不得偏斜和松动。锯片的平面要平整光滑,不得有凹凸、
裂缝和缺齿等损伤。
2.开车前,要检查锯片松紧及垂直度的紧固可靠;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无损;确
认一切正常, 方可动车。开车后,先空转试1-2分钟,不得有震动和异声,情况
正常后,才可操作。
3.操作前,要按加工件的规格要求,首先定好靠山,然后方可均匀进料。加工木
料如有铁钉等金属物,要事先清除;遇有硬节疤情况,要适当减少吃刀量,用力不
得过猛和蛮干。禁止超负荷使用。
4.锯料时,吃刀量不宜过大,手不能靠近锯片,人不要站在锯片的直线方向。锯
小料或木料将要锯完时,要用木条轻轻推进。
5.不得在圆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工件。已经锯开的木料,不得再反方向退
拉。
6.两人操作必须密切配合,互相协调。
7.锯片未完全停止移动前,禁止调整,禁止用木棒和其他东西去塞住。
8.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清理场地,保持整洁。
11.1.7凿眼机
1.操作前,要检查刀片、刀头、带柄刀盘是否紧固,刀片有无裂纹,刀齿是否良
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可靠。确认一切完好,方可操作。
2.装在同一刀头上相对的刀片重量应相等。
3.加工物料上车后,必须放平压紧。短料开榨严禁用手握料。
4.操作中,人不要面对刀具,要避开屑片飞溅方向;淄板进料应均匀,不得有突进
现象。
5.加工下来的木屑要用刷子随时清理,禁止用手拨弄木屑。
6.对过长的加工术料,应在尾端放妥支架托住。
7.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清理场地,保持整洁。
11.1.8砂皮磨光机
1.使用前应检查砂皮布和磨盘旋转情况,确认完好,方可操作。
2.工件应放在向下旋转的半面,按顺序方向进行磨光。手不准靠近磨盘。
3.工作物磨光时,不得站在磨盘旋转方向或从旋转方向去看加工物件的情况,防
止木屑飞人眼内。
4.要磨的工件大小应适宜,宽度和厚度不宜超过磨盘半径,长度不得影响看磨光
的加工情况。
5.禁止用有裂纹的磨盘进行工作。
6.易滚动的木制零件,严禁磨削。
7.工作台的定位手柄必须牢固,切勿有松动情况。 8.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清理场地,保持整洁。
11.1.9射钉枪
1.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射钉枪的完好情况,确认一切正常才能使用。
2.应根据紧固物件的材质和底部材质的软硬、厚度,合理选用不同类型的弹药。
3.使用不同射钉时,应及时调换射钉枪滑膛的相应冲击杆。
4.操作时必须站立平稳,以免被射钉枪产生的后座力击倒。
5.操作中严禁弹夹跳出口对人,以免撞针等原因引起冒火、喷烟伤人。
6.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解体射钉枪,并擦拭、加油,以免锈蚀。
7.必须妥善保管好射钉弹药,严禁瞎火弹药乱扔乱丢。
8.射钉枪应有专人保管和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11.1.10磨锯机
1.工作前应检查砂轮运转是否正常,有无裂纹,凹陷现象。
2.检查夹紧法兰盘和砂轮之间的衬垫,夹紧的螺帽是否松动。
3.检查砂轮机防护罩及接地装置是否牢固有效。
4.拖板边缘和砂轮之间距离,应保持3毫米间隙。
5.磨锯时,人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得正对砂轮站立;砂轮和锯条要平稳地接触,以
防砂轮受冲击、震动而破裂爆炸。
6.锯条接缝要平直,带锯接合面不得小于一个齿。对裂纹或凹凸扭曲的锯条、锯
片要妥善处理。 7.带锯条的锯齿深度,不得超过锯宽的四分之一。
8.工作后,应将锯条、锯片平稳地放在固定地点。
11.2带锯工
1.开锯车前,要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是否正直、松紧是否恰当,各部位的螺丝是
否松动,防护罩是否良好。确认一切正常才能开车。
2.大堆圆木堆放时,底部必须用木块、石头等物件衬垫堵牢,以防滚动。起重机
吊运时,捆挂要牢固平稳,配合要协调。推车装卸木料时,车轮要衬垫堵牢,前
后轻重要适当,防止翻车压击事故。
3.往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后杠或大牙将木料掀到车上。装时必须扣
紧挂牢。
4.锯割的圆木要仔细检查,必须清除圆木上的砂石、铁钉等其他杂物。
5.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怆。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声音不正常时,要立即停车
检查。
6.电锯开动后,应先空转2分钟。开锯第一锯口板面若有凹凸不平时,要立即停车
检查。
7.锯割的速度要视木料的软硬、厚薄而定。操作者或辅助人员不得站立在锯条侧
面,并要有一人指挥,密切配合。
8.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栓住,防止自动开、关。锯条涂刷润
滑油时,人要站立侧面,刷柄长度不短于1米。消除锯屑应使用工具。
9.工作物和锯条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作物。工件将要锯完时,宜用木棒推进,
不要用手推。
10.工作台面、锯条的护具如有损坏,应修好后使用。
11.锯条齿深不得超过锯条宽度的四分之一。锯床上轮下端应装刮板,以防锯屑粘
在轮上,使锯条滑脱。
12.如果锯条断裂,而带盘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准用于去取锯条。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整理场地,保持整洁。
11.2.1带锯机
1.开车前,要检查锯条、飞轮,先用手转动数圈。确认锯条无裂纹、松紧适当、
各部位螺丝无松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方可开车。开车后,先空转1-2分钟,一
切正常完好,才可进料操作。
2.锯料的范围应按照各类型机械性能和技术规范进行加工,禁止超负荷使用。
3.锯条齿深不得超过锯条宽度的四分之一,否则不得使用。
4.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机械有异声时,要立即停车
检查,防止锯条断裂伤人。
5.加工木料要事前检查,如有铁钉等坚硬杂物,应清除后才能加工锯料。
6.操作时,锯料的速度要视木料的软硬、厚薄而定。人不可对准锯条正面,也不
可低头进料;手 应离开锯条200毫米以上,否则应用木条板顶出锯条或调头锯。操
作者或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
7.两人以上一起操作时,要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快慢要适当,不得猛推、猛拉
和斜拉、倒退。 8.凡方料300毫米、圆料直径100毫米以下的木料不准加工。
9.应经常检查和清除飞轮及锯条上粘结的木屑,防止锯条膨胀断裂。万一锯条发
生断裂而飞轮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准用手去拿锯条。
10.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放松锯条,清理场地,保持整洁。
11.3舶舶木塑工
1.工作前,应检查斧头、手锤、凿子、电动锯等工具的木柄是否装得安全牢固及
电线绝缘是否完好,作业场所环境是否良好,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操作。
2.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如果必须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申请、
审批制度。
3.工作时,锋刃工具要放妥,不准放在台、凳的边沿,防止落下伤人。
4.用斧头砍劈时,对面不准有人;使用凿子铲、削工作物时,手应放在凿子尾端,
以防打滑伤手。 5.在任何地方拆卸带钉的木料,应将钉子拔掉或敲弯,以防刺伤
手脚。
6.加工木料前,必须将木料中的钉子等金属物清除掉,以防损坏工具或设备。
7.登高及船上作业,要事先检查脚手架、脚手板、扶梯等的安全情况,上下时要
当心,防止踏空坠落。冬天遇有冰、霜、雪时,必须清除后才能工作,严防跌滑
坠落。
8.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且安全带抛锚牢固;工具应放在工具袋(箱)内,不
准乱放,更不许将木料及其他物件往下乱扔,以免伤人。
9.使用各种类型的木工机床设备,要认真遵守该机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0.使用砂轮机磨刀具和锯条时,事先要检查砂轮机的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罩
是否完整可靠;磨刀时,人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不得正对砂轮站立;严禁在砂轮上
磨削非刀具等物件。
11.使用电钻等电动工具和照明行灯的电压应该是36伏;如果使用110伏以上电压的
电钻、电锯等电动工具,其插座、接地线和绝缘必须良好;使用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并采取其他防触电的安全措施。如果发现工具、电线漏电和绝缘损伤,应及时送
给电工修复后,才能使用。使用电动手持工具要等到其停止运转后才能放下;工作
完毕,及时拔掉电摞插头。
12.堆叠物料要稳妥,不得影响通道:工作中多余的木料和木屑、刨花应随时清理

13.船上使用粘胶剂时,要加强通风,戴好防毒口罩,并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
在作业场所挂 上醒目的"严禁火种"警告标志,并杜绝-切火种;作业结束,必须将
粘胶剂严格保管好,不准留放在船上或场外。
14.下班时,应清理场地,保持整洁。
11.4船模工
1.工作前应检查斧头、锤子、凿子等工具木柄是否装得安全牢固,作业场所环境
是否良好,物件的堆放是否整齐,通道是否畅通,确认安全方可操作。
2.用斧头砍劈木材时,对面不准有人;使用凿子铲削工作物时,手应放在凿子的尾
端以防打滑伤 手:刃具使用时应放妥,不准放在台、凳的边沿上,防止落下伤人

3.机床设备应保持清洁,转动部分安全装置必须安全可靠,接地线良好,设备使
用前应先试运行 1-2分钟,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操作,操作时不准戴手套。
4.设备使用的各种工夹具、刃具等应先检查后使用,不得有损伤、裂纹等不安全
隐患。
5.机床操作时,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位,严禁在设备运行时测量尺寸、打磨或清
理木屑、铁屑等 (使用各种机床设备时应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6.剪板机在落料时禁止把手伸进压板下面操作,剪窄料时应用压板压紧材料,小
件材料剪切时 应用工具压紧或钳牢。
7.使用砂轮机磨刀具时,事先要检查砂轮运转是否正常,防护罩是否完整可靠;磨
刀具时人应站 在砂轮的侧面,不得正对砂轮工作。严禁在砂轮上磨削木料、尼龙
、有色金属材料。
8.焊锡时电烙铁的绝缘要良好,烙铁应放在金属架上,不得直接放在木质面上,
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9.使用220V以上电压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防漏电保护器,电线不得在地面拖动,应
架空行走。发现电器有漏电或电线破损应立即送电工修复后才能使用。
10.船模工作场地应有"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的警示标志,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11.使用油器、易燃榕剂和粘结剂时,要加强通风,作业者要戴好防毒口罩。化学
易燃物应分类集中存放在阴凉的地方密封保存。
12.下班时应将场地上木材余料、木屑、刨花、砂皮、铁屑等清扫干净,保持场地
的整洁安全,并随手关闭电源。
11.5船舶帆缆工
1.在桅杆上高空作业等工作,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的扶梯、脚手和绳索必须放
稳扎牢。
2.编结钢丝绳,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短于300毫米
,用绳卡连 接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卡子的间距不能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上卡子时,要一反一正地把钢丝绳互相吻合拧紧,把所夹的钢丝绳直径压紧三
分之一左右,使钢丝绳受力牢靠。
3.缝制帆布物件拔三角针时,针头应向外,不可对着面部,以防断线时针刺伤人

4.使用电动缝纫机,电气绝缘必须良好,发现漏电或绝缘损伤情况,应及时通知
电工修复后才能使用。
5.包扎热管子石棉绝缘时,不准将袖口、裤脚卷起和露胸,以防烫伤。
6.工场内禁止明火作业和吸烟。
7.下班后,应将工场内所有的电气开关关掉,并切断电源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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