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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库、站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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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13: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库、站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1司炉工  
1.工作前应认真查看记录,仔细检验锅炉各部位的安全附件、辅助设备及电器仪
表等是否完好,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2.锅炉生火时,水位应保持在最底的水位线以上与正常水位线之间。关闭主气阀
和排污阀时, 将排放空气的阀门打开让锅筒内的空气排出,待空气阔冒出蒸汽后
,即可将其关闭。
3.在燃油锅炉及烧液化石油气的锅炉点火时,先应排除炉膛内的余气,然后将燃
烧喷嘴阔门少 许开启一点,用点火棒进行点火,点燃后再逐渐开启阀门和风门,
直至火焰正常时为止。
4.点火前应先通风。在第一次点火熄灭时,不准连续再点,应立即关闭阀门,经
过再次通风将残液余气排除后,才能点火。连续两次点不着火,应停止点火,须
认真检查。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重新点火。
5.锅炉在正常运行时,要严密注意锅炉的水位,应保持在中水位附近并略有波动
,每班应冲洗 水位表不少于1-2次,并应保持水位表的明亮、清晰和不漏水。
6.在运煤和加煤时,应十分注意煤内是否有雷管等爆炸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
7.锅炉在运行中,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锅炉最高许可的工作压力,应严密控制
在额定的范围 内。
8.司炉工应每周将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气一次,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9.每班应将排污阀开启一次,一般在运行稳定、高水位低负荷时进行。每次的排
污量以降低水位25-50毫米为宜。
10.锅炉在运行中,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紧急停炉:
(1)锅炉气压超过允许工作的压力,虽经减弱通风、停止供给燃料、加强给水等措
施后,压力仍继续上升时;
(2)当水位表看不见水位,虽经叫水,仍看不到水位时;
(3)锅炉水位已升至最高可见的水位以上(即满水) ,虽经放水,仍看不到水位时
;
(4)所有的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时;
(5)所有的水位表全部失效时;
(6)所有的压力表全部失效时;
(7)所有的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8)锅炉的无件损坏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
(9)炉墙有倒塌危险或锅炉构架烧红时;
(10)因其他事件(如地震、火警)威胁锅炉设备安全时。
11.锅炉紧急停炉时的规定:
(1)立即停止供给燃料和通风;
(2)烧煤锅炉应将炉膛内的明火熄灭,一般可用湿煤沙土或灰覆盖,禁止用水浇炉
膛;
(3)炉火熄灭后,将炉门和烟道的闸门打开,以便炉膛冷却;
(4)将锅炉与总气管隔断;
(5)在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或满水现象,可向锅炉给水或排污,以降低锅炉内的
压力;
(6)若锅炉系缺水事故,严禁向锅炉给水。
12.司炉时,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交班前要填好运行记录,如接班人员迟到和
缺勤,应向领 导报告,在未得到领导的安排之前,仍应坚守岗位,直到有接班人
员后,方可离去。
10.2空压工
1.开车前应仔细检查安全附件和防护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机座、油盘、注油
器的存油量是否足够,各处润滑部位的油面是否正常。确认无误,才能开车。
2.压机开动后,应检查各运转部件是否正常,油泵是否在正常滴油,中间冷却器
和冷却器的自动流水器是否畅通,主轴承的轴承盖以及十字头的油封外壳的温度
是否正常。
3.压机在运转中,应每隔一小时,巡回察看一次压机在运转中的压力和温度变化
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压机修理时,应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注意不要将
木屑、金属屑、回丝拭布等落人汽缸和储气罐及导管内。
5.用柴油清洗过的机件,动车后必须经过10分钟的空转,才能投人正常运转工作

6.不准在设备运转或带有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保养和任何修理工作。如发现有不
正常的声响、 气昧、振动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检修,排除后,才能继续运
行。
7.安全阀每周要用手扳动一次,确保灵敏可靠;每六个月校验一次,校验后加铅封
。压力表每年 校验一次,应保证有效。
8.储气罐及导管接头外部每年要检查一次,内部检查和水压强度试验每三年进行
一次,并要作好详细的记录,在储罐上注明工作压力和下次试验的日期。
9.压机停机时,应立即开启高压、低压的油水分离器吹除阀,清除压机的残余压
力和油水。
10.工作完毕后,要将储罐内的余气放出。寒冬季节应将冷却水放净,以防结冰冻
裂。
11.机房重地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才允许
人内,并要填写出人登记簿。
12.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带人空压站内,机器周围不准堆放杂物,要
保持场内整齐、清洁。
10.3液化工
1.液化工作为压力窑器的操作工,应经规定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后
才能上岗。
2.液化贮罐在进料时应在周围拉出警戒线,禁止烟火和无关人员进入。
3.在操作低温液化气体时,要穿戴好劳防用品,防止冻伤人体。
4.每班在检查站内管道阀门时,如发生阀件被冻住不得用火烧烤,应用40度以下
温水解冻。
5.液化气体的压力表、安全阀、调压器必须每年校验一次并铅封。
6.丙烯液氧容器的现场,严禁明火吸烟,必须动火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申请
手续,并配备专人监护。
7.每小时要正确检查工作液面、压力、供液量,并做好记录,每半小时巡回检查
一次。
8.液化气体,是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气体,有不同的介质操作,具体见液氧、
丙烯、CO2的操作规程。
10.3.1丙烯、乙炔管理
1.严禁一切火种带人气瓶库,瓶库外应当设置禁火标志。
2.每次调换钢瓶时,应当用肥皂水对钢瓶及其相关附件进行密闭性测试,检查橡
皮管、密封圈是否老化,若发现隐患应及时调换。
3.在瓶库内调换钢瓶,阀门应由专人操作。
4.气瓶使用前应当做好以下检查工作:
(1)检查设备的管路、阀门和燃烧器前所有开关是否关闭;
(2)将燃烧器前所有开关全部关闭,方可开启气瓶送气,并检查压力表中压力是否
在正常范围内(防止调压器失灵);
(3)如遇低温天气,可开启蒸气加热设施,将室温控制在45"C之内,严禁明火加温

5.气瓶停止使用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停止使用时应先将所有燃烧器前的开关逐一关闭,然后将瓶库内的钢瓶阀关闭
;
(2)冬令季节,瓶库如开启蒸气加热设施的,应及时关闭蒸气阀门;
(3)瓶库检查完毕属正常之后,要及时将门关闭。
10.3.2液氧管理
1.设备正常运行时,站房内各仪表、阀门、安全防护装置等必须完整、灵敏、可
靠。仪表和安全阀门需要定期校验,压力容器、管道要作承压、气密试验。
2.站房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必须事先申请。
3.各种消防器材应按消防规定设置齐全。安放地点不准堆放其他物品。
4.液氧不允许直接排放在室内,以防冻伤操作人员。
5.站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气体放空管应引出室外。
6.凡与氧气接触的管道、阀门和其他零部件,都必须经严格脱脂后,方可安装。
7.使用四氯化碳脱脂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场所进行。
8.严禁设备及附件在带压情况下进行检修、拆装、焊接等工作。严禁在带压情况
下,敲击压力容器。
10.3.3二氧化碳管理
1.设备正常运行时,站房内各仪表、阀门、安全防护装置等必须完整、灵敏、可
靠。仪表和安全阀门需要定期校验,压力容器、管道要作承压、气密试验。
2.操作人员要定时巡视设备运转情况,做好运行记录。 3.液罐进液阅只准在进液
时开启,平时供气不准开启。
4.液罐在压力低于O.5MPa时,不准再对外供气;在压力高达2.2MPa时,应紧急放气
,特别在高温炎热季节。
5.电器设备应接地,电线应可靠绝缘,并应穿管敷设。穿管电线,管内不准有接
头。
6.严禁易燃易爆物品、高温热源及静电火花靠近液罐。
7.安全阅必须定期进行校验,确保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8.液罐停止使用时,应关闭所有阀门。如液罐连续3个月以上不用时,应将内筒充
0.02MPa干 氮气,以保证内筒正压。
9.当设备管道阀门冻结时,用70't:-80't:热空气或热氮气进行加热解冻,严禁敲
击、火烤或用电加热。
10.站内所配备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应会熟练使用。如液罐附近发生火灾,应立
即停止供气,关闭蒸发气体放空阀,防止火灾蔓延,同时,对液罐外壁喷水进行
冷却。
10.4仓库管理工
1.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道路要畅通。非工作人员禁止人库。
2.各种物资堆放必须整齐稳妥,不得影响通道环境和安全。
3.堆物架子不得过量放叠物资,不得有摇晃和损坏等情况,防止倾斜倒塌。
4.使用电动葫芦等起重设备及工具,应认真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两人以上搬运物件,必须集中思想,加强互相联系,动作要一致,防止挤压等
事故发生。
6.化学危险物品及油类的收发管理工作,应认真遵守《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安全管
理暂行规定》 和《油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7.工具库(间)收发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明火。如果必须动用明火,要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但事前
要征得公司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动火。
9.库房所设置的消防设施及器具附近不准堆放物资,要经常检查,必须保持消防
设施及器具的完整良好。
10.下班时,应对库房内认真检查一次,确认无误后,切断电源总开关,关闭门窗
后方可离开。
10.4.1危险化学品、油漆
1.库内人员应掌握初级消防常识以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能熟练报警。
2.对库区内设置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损坏或失效的应及时联系调
换。
3.保管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理物品的特性及灭火扑救方法等安全知识,确保危险化
学品储存安 全。
4.经常检查库内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不准用非防爆电器设
备替代。
5.易燃易爆物品品须按其种类分别存放,不得随意乱放以及把性质相互抵触的物
品堆放在一 起,不准超量存放。
6.库内必须建立定期检查的管理制度,发现过期变质或其他问题的应及时进行处
理。
7.危险化学品库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以及非库存的易燃易爆物品等带人库内,
严禁无关人员 进入库区。
8.危险化学品必须有严格的收发登记手续,若发现进库的物品有破碎、泄漏或异
常的,应予以 退货或采取必要措施。
10.4.2焊条管理
1.工作前应检查电气开关及线路、自动装置及烘箱外壳的接地是否完好。
2.烘箱附近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
3.要经常检查烘箱的蒸气导气阀,以防失效造成事故。
4.送焊条进烘箱时,必须切断电源;材料取出后要加强烘箱内检查,以防焊条或杂
物落在电钨丝上,造成短路或触电事故。
5.在高温烘箱中取焊条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防止手臂灼伤。
6.自动或半自动对焊条除锈时,要防止腐蚀物沾在皮肤上,如沾在皮肤上要立即
用清水洗清。
7.在使用自动圈丝机时,要集中思想,密切配合;在轧断焊丝时,必须停车进行,
防止焊丝头弹击伤人。
8.用过后的清洗剂,应妥善保管好。废清洗剂要倒人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不准
倒人下水道。
9.放工前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无人接班时应检查周围环境,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门要上锁。
10.站房内不准用电钻、电扇等带有火花的工具。周围10米内严禁明火作业。
11.储罐及蒸发罐修理时,应将罐内的残液全部放出,经过冲洗和测爆确认安全后
,方可进行。 12.本站人员,严禁入内,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过领导批准才能
进入,并要填写出人登记簿。
13.每天要措擦一次设备及打扫环境,保持站房内外的整洁。
14.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得迟到和早退。交接时要认真查看运行中的记录情
况。
10.4.3金属锯料
1.锯料前应先了解材料的品种、规格及性质,硬度过高的材料,应退火后再锯。
2.锯料的装夹要牢固,弯曲度较大的材料不得多件装夹;过长的材料要采用托架托
好,禁止用手托持锯料。
3.锯料前应先检查锯床、锯条以及导轨的润滑等情况是否良好,然后才能开始工
作。
4.下班时,应切断电源,打扫场地,保持整齐清洁的工作环境。
10.5化学品操作工
1.化学品生产操作人员到达工作岗位时,应打开门窗通风30分钟,方可进行操作
,操作时保持 制剂间内通风良好。
2.按照当日生产任务单所示的生产任务进行生产,严格按规定操作进行生产。
3.在生产操作中,严格按配方要求配制,并作好记录,不得擅离岗位。
4.在产品装罐、封罐、充抛射剂的过程中,应首先做好首检和自检工作,严格按
照规定的剂量工作,防止因超过剂量而造成的不安全隐患。
5.在化学品人库时,人库人员应小心堆放,防止在堆放过程中造成气雾罐内液体
的喷出。
6.在化学品的生产场区内应严禁烟火,不准使用电加热器,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如需进行明火作业,须报安全员批准,并要在安全员在场监督下作业。
7.在化学品生产场区,应设简易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
8.在生产操作时,不应穿戴化纤制品的衣物或穿带钉子的鞋和高跟鞋,不准携带
火种、火具。
9.在化学品的生产场所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应添加燃料。在同一场所,不准
装卸两种易燃易爆物品,有机榕剂不得与强氧化剂同时堆放。
10.6煤油工(炼油)  
1.执行易燃易爆作业安全行为守则,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2.技人生产和罐装油品之前,必须先检查管系、阀门等本部门的设备是否正常,
防止发生混合油或其他事故。
3.熟练掌握废油再生和调和高硫柴油的基本原理和工艺要求,按照化验室提供的
数据生产加 工,操作准确。
4.生产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控制好加热温度,严禁串岗、离岗,严
禁做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5.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除采取相应措施外,应及时上报有关人员。
7.在设备运转时,不得进行擦揩或维修工作。
8.生产区域如需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办理动火申请手续,经批准和采取预防
措施后,方可作业。明火作业结束后,彻底熄灭火种。
9.维修或安装管系、容器,在采取有关措施之前,不得直接动用明火切割或电焊

10.当天生产结束以后,工完料清,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10.7水工
一、日常操作
1.接班前应仔细检查安全附件和防护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安全消防设施是
否完好;检查 各项化验指标及水库水位是否正常,并检查水泵、压力表、化学仪
器、比重计等是否正确指示,确认无误才能接班。
2.接班后,水质应做全面的化验,清水含氯不小于O.5mg/L,浊度不大于3NTU,如
不符合要求必要时要进行排污。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岗,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必
须保证设备运 行情况正常、氯气钢瓶各阀和紫铜管无1世漏及安全消防设施完好
,并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方可交 班。
4.每两小时对站内的设备巡检一次并作记录。
a.若遇紧急停电,需关闭氯气间和打开外供水总阀并做书面记录。
b.加氯管件若遇接头泄漏或管件堵塞,须及时更换接头和排除堵塞物。加氯管、
管接头每6个 月更换一次,并作记录。
5.每天要揩擦一次设备及打扫环境,保持站房内外整洁。
6.非本站的人员严禁人内。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才能进入,并
要填写出人登记簿。
二、液氯管理
1.液氯钢瓶进站,必须进行称重记录且须双方确认,并检查来瓶日期、瓶号、钢
瓶表面(油漆、腐蚀、裂纹、变形)及氯气合格证。如不符合要求则拒收。
2.对于液氯钢瓶及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范及要求应拒收。
3.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与氯气易发生反应的物品安放在钢瓶周围。
4.严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钢瓶。
5.应采用经过退火处理的紫铜管连接钢瓶,紫铜管应经耐压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6.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关闭时亦不能用力过猛或强力关闭。
7.瓶内液氯不能用尽,必须留有lOkg余量。
8.如发生液氯泄漏时,按照应急预案程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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