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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理论与实务
第五组:
1、(40分)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年均70人,资产总额2500万元。2008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年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吨,每吨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万元;当年内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共计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2)当年生产领用烟丝45万元;销售卷烟120标准箱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经批准销售卷烟8标准箱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120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万元(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万元(含广告费8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费用150万元和计提的三项经费37.5万元。三项经费具体情况如下:计提工会经费3万元,已取得专用收据;计提福利费30万元,实际发生28万元;计提教育经费4.5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
(7)营业外支出2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
(8)“投资收益”账户表明有来源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收益27万元(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9)2007年经税务机关审核的经营损失为7.30万元。
(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45%、每标准箱定额征收消费税150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步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本年度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本年度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本年度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计算该企业2008年收入总额;
(5)计算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工资费用以及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8)计算该企业境内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汇算清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2、(30分)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退税率13%,05年4月有关业务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3、(30分)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5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不含税),发生加工支出4000元(不含税);甲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元。烟丝的成本利润率为5%。计算甲企业4月份应缴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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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19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