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舱结构图设绘通则
机舱结构图设绘通则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机舱结构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
1.2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的“机舱结构图”设绘。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a) GB4476.1-84金属船体制图一般规定;
b) CB261-62 圆形钢支柱型式及基本尺寸;
c) CB*3181.1-83船体结构 节点、零部件;
d) CB*3181.2-86船体结构 节点、零部件(船长小于90 m);
e) CB*3182-83船体结构 相贯切口与补板;
f) CB*3183-83船体结构 型材端部形状;
g) CB*3184-83船体结构 流水孔、透气孔、通焊孔。
2.2 设绘依据图纸
a)总布置图;
b)船体构件规范计算书;
c) 基本结构图;
d) 机舱横剖面图;
e) 肋骨型线图;
f) 外板展开图;
g) 机舱布置图;
h) 主机安装图。
3 基本要求
3.1 详细设计阶段的“机舱结构图”应依据设计任务书(规格书)及有关技术会议所确定的方案全面地显示船舶机舱的结构形式,连接节点及其尺寸,构件的布置及其定位尺寸,应能满足送审图纸要求用以提供船检和船东审查,并作为生产设计的依据。
对于详细设计的船舶“机舱结构图”一般不编制零件号及材料表,若船东或船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对于技术设计的船舶其“机舱结构图”的设绘要求基本与详细设计的要求相同,但其横剖面仅绘典型横剖面即可,同时不用编制零件号及材料表。)
3.2 详细设计阶段的“机舱结构图”如果按“分段划分图”的要求被划分成几个立体分段,那么每个立体分段必须独立成章,均必须满足上述 3.1 的要求。
3.3 对大型船舶,机舱结构图往往包括主机座结构,故机舱结构图设绘也需同时满足主机基座的设绘通则(Q/SCZ1120-2001)。
4 内容要点
4.1 “机舱结构图”应包括下列机舱部位构件形壮和相连接的主视图与剖面图:
a) 机舱甲板(包括平台甲板)平面图;
b) 机舱船底平面图;
c) 机舱中剖面图;
d) 机舱甲板纵桁、纵骨剖面图;
e) 机舱船底桁材(旁内龙骨)、纵骨剖面图;
f) 机舱舷侧纵桁、纵骨剖面图;
g) 机舱肋骨剖面图。
4.2当主机基座与双层底做成一体,或与单层底连接时(当不另外设绘主机基座图时),还应绘制“主机基座纵桁剖面图”。
当另外设绘“主机基座图”时,那么,在主机基座处的双层底部位应给以适当的加强,并应与“主机基座图”相呼应、配合。
4.3机舱结构图还应绘制:
a) 机舱舱壁平面图
b) 机舱舱壁桁材、扶强材剖面图
剖面图的数量应能表达清楚每一结构的情况。
4.4当剖面图因比例等原因不能清楚表达结构节点形状、尺寸时,应绘出节点放大详图。
5 图面要求
5.1 图样比例
平面图---1:100;1:50
剖面图---1:100;1:50;1:25
节点图---1:10;1;5;1:2
5.2 图面布置
纵向剖面图应尽可能绘在各自相应的主视图附近,以便于阅读。
纵向剖面图亦可单独绘成一页或数页。
甲板纵桁、纵骨剖面图应尽可能绘在甲板剖面图附近,以便于阅读。
船底桁材(旁内龙骨)、纵骨剖面图应尽可能绘在船底平面图附近,以便于阅读。
肋骨剖面图应按肋位号排列设绘。
节点图可就近引出绘制或集中汇编在另外几页图上。
舱壁桁材、扶强材剖面图宜尽可能与舱壁平面图绘成一页,以便于阅读。
平面图和纵向剖面图,应按近船尾肋位在左方,近船首肋位在右方的次序绘制。
5.3 平面图应表达清楚板的排列、厚度分布及其开口、开孔位置和大小,各向构件布置(定位尺寸)。对于主机基座应清楚注明下列尺寸:
基座纵桁面板之间净距离和面板宽度;
基座纵桁腹板之间净距离和腹板厚度;
当双主机时,应注明左右主机轴中心线与船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
此外,应用引出线在平面图下方注出机舱范围的主要构件规格。
5.4 平台和内底平面图上肋骨、强肋骨应按剖面实长绘出(包括趾端伸长或肘板)。
5.5 相交构件(板)之间的间断和连续关系,必要时应分别用相向和相背箭头明确。
5.6 非机舱结构所属的相邻构件,需要绘出时应用细双点划线表示其轮廓线。
5.7 应在第一页图纸标题栏上方,对机舱分段最大长度、宽度、高度,以及技术、工艺等要求用简要文字加以说明。
6 设绘注意事项
6.1 必须保证纵向构件的连续性:
a)避免形状或剖面的突变、尖角和应力集中点。
b)当有利于船舶纵向强度的结构在机舱部位被省略时,应用适当的节点布置来保证强度的连续性和避免突然不连续。
c)通常应在甲板端部位置布置适当的渐减肘板。
d)对集装箱船或类似的货舱部分具有边水舱或双尾壳结构的船舶,当机舱在船中部或偏尾部时,纵舱壁通常贯穿机舱。当机舱毗连尾尖舱时,纵舱壁应尽可能延续并在其端部适当地逐渐减少。
6.2 尽量采用标准节点,注意减少肘板规格种类。
6.3 紧靠舱壁二侧的构件或类似结构,应注意保证良好的对准。
6.4 构件端部连接应提供充分的端部固定和有效传递负荷至支持结构之中。
6.5 肘板趾端不应落在没有扶强材的板条上。应特别注意避免肘板趾端效应,应采取措施使趾端效应逐渐消失。
6.6 开孔
a) 所有开孔位置和尺寸应与有关专业图纸一致。
b) 所有非水密肋板和旁桁材均应开人孔(肋板端部和横舱壁处旁桁材不开)。当开孔高度大于该处双层底高度的50%时,应予加强。
c) 船底骨材上应开有适当数量的流水孔和透气孔。
6.7 注意狭小区域的施工,检修可能性,避免死角。
6.8 机舱结构的布置和尺寸,不仅要满足强度,而且要有足够刚度,避免发生共振现象。主机基座桁材必须前后贯通,并尽可能终止在舱壁上。
6.9 当本图包括主机基座时,必须经动力专业会签后才能对外供图。
6.10 当船厂选定后,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设计中应尽可能选用厂级标准(肘板、切角、流水孔、气孔等)及考虑工厂工艺习惯。
7 校审要点
7.1核对机舱位置及其内部分隔是否与总布置图和机舱布置图一致,各图之间和分隔有否矛盾。
7.2核对构件尺寸与布置是否与船体构件规范计算书、基本结构图、横剖面图等一致。
7.3核对各种开孔位置和尺寸是否与有关专业图纸一致,开孔尺寸是否影响强度。
7.4检查结构的连续性是否得以保证。
7.5检查主机基座尺寸和布置的准确性(当本图含主机基座时)。
7.6检查舱壁等二侧毗连构件是否对准。
7.7检查主、副机底座下的船体结构是否已作必要的加强。
7.8检查结构的连续性与相邻分段的卸接。
7.9注意海底阀箱、污水井等的结构是否已作加强。
7.10 检查结构的工艺性,注意是否存在施工、检修“死角”,应说明的技术、工艺要求是否清楚。
8 质量要求与等级规定
等级的表达方式采用下表形式 :
等级
评定内容 Ⅰ Ⅱ
结构布置合理,符合规范规定 合理,符合 基本合理,符合规定
与基本结构图,首柱图及其它相邻分段的一致性 一致性好 基本一致
剖面齐全,表达清楚,施工方便 齐全,清楚,方便 基本清楚,施工较方便
材料表规格清楚,数量准确 清楚,准确 基本清楚,准确
图面质量好(布置匀称,比例适当,线条清楚,字迹端正,符合制图标准) 图面质量好 图面质量较好
一般差错及图面缺陷 极少 很少
注1: Ⅰ、Ⅱ级即为优良品、合格品,达不到合格为不合格品。
Ⅰ、Ⅱ级品无原则差错。
9 参考资料见附录A
附录A
《机舱结构图》参考资料
A1 有关规范
a)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b) 钢质内河船入级与建造规
c) 需入国外船级的相应船级社规范
A2 有关文献
a) 船舶设计实用手册结构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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