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 发表于 2017-5-26 16:55:30

西南大学2017年6月土地法学【0703】A卷大作业答案参考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类别:网教   专业:土地资源管理          2017年6月
课程名称【编号】:土地法学【0703】               A卷
大作业                                    满分:100 分

   
一、论述题(共3题,考生可选择其一作答,每题50分,共50分)
1、试述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关系。
2、论述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构成。
3、试述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内容。
二、案例分析题(共2题,考生可选择其一作答,每题50分,共50分)
案例1: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6月与某市土地局签订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全部出让金后取得了该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办理了所有审批手续。10月,因甲公司为周转资将该项目整体转让给乙公司,双方签订协议后去市土地局与房产局办理相关手续。但土地局审查后发现甲公司投资额不够(只达到总投资额的10%),因此没有为其办理转让登记。此后,两公司商议先由乙公司继续建设该项目,日后再登记手续。2015年6月,乙公司开始出售建好的商品房,并与张某订立《房屋购买合同》。合同规定购房应付款总计12万元。全部房款交纳后,张某突然得知乙公司并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我国规定商品房销售必须取得许可证),遂要求与乙公司解除合同,乙公司不同意。张某与之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问题:(1)甲公司能否转让该项目?说明理由。
法院会如何判决张某与乙公司的纠纷?败诉方将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2
2015年4月8日,新安村村委会未经村代表大会表决,与金乡村村民张立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将新安村集体使用的500亩荒地承包给张立开采沙石,承包期3年,承包费9万。张立依合同付了9万元后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该地上建起了三间临时住房。至5月,新安村村民代表与张立进行交涉,要求其返还土地,并拆除房屋。但张立以与村委会签过承包合同为由拒不同意。村民们一气之下将张立的临时住房拆除。张立于是向所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民赔偿损失。
问题:(1)本案中张立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张立的房屋是否可以由村民拆除?为什么?
   (3)此案法院最终将作如何判决?
         (4)假设新安村在发包这500亩耕地前发出公告,看到公告后本村村民王强与张立都想承包。这种情况下谁将取得承包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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