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师 发表于 2016-12-30 20:01:42

《民事诉讼法学》练习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练习题一
一、简答题
1.      提起上诉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2.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3.      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有关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况
4.      简易程序的特点
5.      我国民事诉讼中分配证明责任的标准。
6.      民事起诉的条件。
7.      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8.      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
9.      诉的特征。
10.      管辖异议的条件。
11.      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12.      法院调解与审判的关系。
二.论述题
1.论诉讼证明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
2、试论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3、试论述我国民事诉讼判决与裁定的区别。
4. 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三、案例分析
1.江某将自己的五间房屋租给当地某商场作为库房。在1999年12月份,商场王某在库房值夜班时,不慎失火,将这五间房屋全部烧毁。江某要求赔偿损失,商场领导以房屋是王某不慎烧毁为由,拒不赔偿。现江某欲向法院起诉。
问:商场、王某应居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2. 案情:王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小中,二儿子叫小力,1998年两个儿子相继结婚,并与其父分开生活。王英因年迈,又无生活来源,要求其两个儿子每人每月付生活费200元,但遭到拒绝,王英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问:
1、王英两个儿子居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2、王英可否要求法院先予执行?为什么?
3、若判决两个儿子支付一定的赡养费,法院可否扩大其支付额度?
4、若两个儿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否强制执行?为什么?
若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王英因病死亡,此案应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法学》练习题二
一、简答题
1.      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
2.      管辖异议的条件。
3.      申请撤诉的条件。
4.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5.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6.法院调解的特征。
7.确定管辖的原则。
8.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区别。

二、论述题
1.试论述民事诉讼程序价值。
2. 论述再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

三、案例分析
1.1999年2月,丁江向人民法院起诉其长子丁一不尽赡养义务,要求法院判决令其支付赡养费。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丁江有三个独生子分别为丁一、丁二、丁三,认为三人应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原告丁江认为,二独生子丁二工资收少,生活困难,不愿让二独生子承担义务;三独生子丁三对其比较关心,每月给一定的赡养费。所以,丁江不愿起诉丁二、丁三,只起诉丁一一人。
问:1.该案被告应是谁?为什么?(10分)
    2.对于原告丁江的想法,法院应如何处理?(10分)
2. 某市东城区王某与西城区李某于1992年结婚,二人婚后有时住在东城区,有时又住在西城区,但多数时间住在东城区。2000年5月李某以王某品德有问题为理由,各西拓区人民法院提起与王某离婚的诉讼。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得知被告住在东城区,于是将案件移送至东城区人民法院。两个月后,东城区人民法院则以夫妻经常居住地在西城区为由,把案件又退回西城区。
   问:到底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两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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