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18年《国际公法》考核标准答案
北航16年12月《国际公法》考核要求一、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和平共处原则的含义()。
A.仅指社会制度相同国家和平共处
B.仅指社会制度不同国家和平共处
C.指多种不同制度国家和平共处
D.包括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和平共处
2、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有( )。
A.国家 B.政府间国际组织
C.民族解放组织 D.法人
3、领海属于国家领土,沿海国对领海的主权及于()。
A.领海的水域 B.领海的上空
C.领海的底土 D.海湾
4、明确规定国家对其领土上空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的国际公约是()。
A.《巴黎航空公约》 B.《海牙公约》
C.《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D.《华沙公约》
5、战争结束的法律后果包括()。
A.恢复外交关系
B.恢复条约关系
C.恢复国家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往来
D.恢复人民的往来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分)
1、登临权: 2、国际地役: 3、引渡4、斡旋:斡5、国家管辖豁免: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南极的法律地位。
2、简述条约的定义和特征。
3、简述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答:国际法院应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和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构与各种专门机构的
4、简述国家的基本权利。
四、论述题(20分)
论述公海上的管辖权。 北航18年《国际公法》考核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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