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师 发表于 2016-2-8 11:02:48

北语11春《宪法学》第一阶段导学

北语11春《宪法学》第一阶段导学第一阶段导学,主要涉及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的内容。同学们在学习前三章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案例:孙志刚被收容致死与公民请求审查国务院行政法规违宪案003年3月17日,一个名叫孙志刚的大学毕业生到广州市务工。他由于没有携带暂住证,广州市民政部门所辖的收容所依照国务院行政法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之规定将其收容。60个小时后,孙志刚非正常死亡。后该案相关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月14日,俞江、滕彪、许志永三位公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中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与宪法及其有关法律相抵触,属于《立法法》规定的“超越权限的”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行政法规,应该给予改变或撤销,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合宪性进行审查。三位公民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被质疑的国务院行政法规进行违宪审查,是中国公民首次行使违宪审查建议权,由此引起全国高度重视与广泛关注。6月20日,国务院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宣布同时废止被质疑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孙志刚是当时轰动一时的案例,其地位不亚于当时的齐玉玲案。在本案例中,我们需要知道为什么《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视为违宪?难道违宪的法律就无效吗?第一章 导论,仅作了解第二章宪法基本原理,该章是宪法的基本理论章节,也很重要的一章。第一节 宪法概念我们要对宪法的词义起源有所了解,特别是对西方的“宪法”词义的演化要知道。因为法律是从西方来的,是舶来品。要着重掌握“宪法是根本大法”的原因,我们经常提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为什么呢?请同学们阅读教材及认真听讲课件。第二节 宪法的分类,着重掌握宪法的形式分类。第三节宪法与宪政。宪法与宪政是需要着重掌握的。我们在政府的报道中经常看到要建设宪政国家,我们已经有宪法了,是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了,为什么还要建宪政国家,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吗?我们通过本节的学习,要知道其中的原因。第四节宪法结构,知道现代宪法是以维护公民权利,限制政府权力为目的,所以一般将公民权利这一章“公民基本权利”是放在“国家机构”之前的,这表明宪法是以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为目标的。宪法规范也是一个很重的知识点,掌握了宪法规范的相关理论,对宪法的了解就会更加深入。第五节 宪法作用,仅作了解。第六节宪法修改,这里涉及修宪的问题。结合实际生活中,我国的宪法是如何修改的,来把握该章知识。在我国宪法的修改一般是由答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宪的提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上提出修宪的建议。这可以称之为修宪的宪法惯例,然而答案此举是否有违宪之嫌疑?执政党应该在宪法之外还是宪法之内,宪法至上还是宪法之下?有兴趣的同学,可以阅读一下北大陈端洪教授的《宪治与主权》一书。第七节监督宪法实施。这是宪法学理论中很重要的知识点。我国目前很多宪法学权威指出我国的宪法是高高在上的宪法,不能运用到生活中的宪法,现实中的很多规定都是违反宪法的,但实际上也没有改正,比如高考录取分数的不平等性,实质上就是违背了宪法公民受教育的平等权。宪法学专家要求政府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如何将“死”的宪法变成“活”的宪法,这就是宪法监督所要担当起的作用。在本节,同学们要认真领会。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的关系是什么?在第二章中要把握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监督的含义与区别。第三章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一节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知道几个常识即可,一般是选择题目中所出现的,比如世界上第一部宪法是哪国的?我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什么?等。关注一下第一即可。第二节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和第二节要求一样。第三节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历史。着重掌握我国一共出现过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及1982年宪法。其中1982年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改。特别掌握四次修改的内容,要进行比较。四次修正案的内容不要说是我们这个阶段学习的重点,即使研究生考试、国家司法考试都是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内容。我们知道在文化大革命中,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在受到红卫兵揪斗的时候,手里举着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通过对宪法基本理论的学习,我们要把宪法基本理论和现实实际能够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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