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负责公司财务及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会计核算及会计信息的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会计人员管理的职能部门。财务处对总经理负责。1、负责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长航集团及总厂的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的财务及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会计核算及会计信息的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会计人员管理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实施细则。
2、编制公司各类财务、成本计划盈亏预测、各期会计决算报告,定期进行经济分析、揭示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以提高经济效益。
3、负责公司流动资金的管理工作,制定各种经费的限额控制数,分配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并对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查、考核。
4、负责组织和安排公司的收入支出,保证生产用款的需要,办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的交纳、借贷、结算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5、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制定的会计制度,建立和健全会计核算的有关原始记录、凭证、报表和核算程序,指导有关人员的工作,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
6、负责公司生产费用核算和成本核算的综合汇报工作,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
7、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工作,按会计制度规定正确计提累计折旧。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
8、负责公司各类材料物资的综合核算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定期清查和盘点,保证物资及财产的账、卡、物相符。
9、负责公司职工工资发放和外协工劳务费用的结算发放工作;负责职工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提取及解交工作;负责公司财产保险业务的办理工作;负责公司各种有价证券的印制、保管、启用及销毁工作。
10、负责公司依法融资,依法缴交税款或依法办理退税和各类财政补贴。并负责接待有关部门对公司的专业检查。
11、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到期的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销毁进行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12、负责公司内全面经济核算工作,加强对财务人员及公司内经济核算人员的业务学习指导。
13、负责对公司二级单位核算员的管理工作。
14、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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