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 发表于 2011-7-30 11:27:43

安全保卫管理处工作职责

安全保卫管理处是负责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和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公司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安全保卫管理处对公司分管领导负责。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治安保卫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贯彻工作;负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治安保卫等工作制度,经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并进行考核。2、负责安全技术指导,严格日常的安全管理,做好生产现场各类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纠正、制止、处罚各类违章行为。负责检查安全隐患整改计划和措施的落实,对违章行为行使安全否决权。3、负责牵头组织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依法制止各种干扰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4、负责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订和落实治安防卫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加强对危险物品使用、保管的监督;负责督促落实重点船头、易发案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破、查结工作。5、负责做好公司治安秩序的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按规定对各类人员进出查验证件,做好有关登记,协助检查进出门物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6、负责对新进公司的职工、外用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及申报、办证工作。7、参与安全设施的安装维修和验收工作,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制定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并根据需要及时增加安全投入。8、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规定,参与招标工作,做好劳保用品的质量监督工作,严格审批手续,控制费用,制定夏季高温费的发放标准。9、负责污染源申报工作,组织对污染的监测和处理。联合办公室对主要污染源如排放口以及工业垃圾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落实改进措施。10、负责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做好事故调查和现场保护,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通报全公司(重大事故涉及行政处分需报公司办公会讨论)。负责公司职工的工伤申报、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申报等的牵头工作。配合人力资源处做好职业病防治、体检工作。11、负责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检查车辆安全状况,配合地方车辆管理部门做好公司车辆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12、负责坞内合拢船舶以及码头停靠船舶的护船工作,承担船舶安全、防火防爆专业技术、舱室测爆测氧、照明用电、舱室通风的管理及实施,履行船舶有关安全管理的检查、督促及查处的职能。1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网络体系;负责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质。14、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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