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 发表于 2011-7-5 08:14:11

防火防爆的具体做法

一)动火级别、区域划分及申报审批程序:
共有三个级别,即: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级动火;
要求:
1、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2、实行双人制;
3、动火前有检查及安全的确认,尤其是邻舱、盲区;
4、履行登记手续,领取动火证;
5、灭火器材配置到位;
6、移位动火须重新登记领取动火牌;
7、使用的氧乙炔皮带必须完好,不得漏气,班后皮带必须出舱;
8、喷过漆的舱室需要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可燃气体检测合格方可动火;
9、相抵触的工种不能在同一区域和相邻舱室同时进行。
二)涂装作业的规定要求及注意事项
1、涂装作业必须申报,经审批后方可作业;
2、悬挂警示牌,登船梯口黑板应有文字告知、说明舱名、部位、时间和禁火范围,停发动火证及收回已经在此区域内明火作业的所有动火证。
3、需要喷漆的区域应切断电源,防止漏电打火,使用的照明灯具必须是防爆型的,其区域禁止携带手机、对讲机、及易产生振动、打火等能量的器具。
4、喷漆结束后,必须进行有效排风,风机必须是防爆型的。
5、加强防范、巡查、监护,防止其他危险因素产生。
6、与喷漆部位有关的壁板、顶板、底板、邻舱禁止动火,舱内导门孔、工艺孔上方、火花易喷溅到的范围及对其有影响的地方不准动火。
7、需要在喷过漆的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的单位,必须书面申请由安保处派员进行检测合格后正式通知准予施工应有书面的反馈单。
8、作业完毕及时清理现场,不准将油漆、稀料、空油漆桶及喷漆泵放在船上。
三、具有燃烧爆炸性质的危险物质可分为7大类:
1、爆炸性物质;
2、气体燃烧性物质
3、液体燃烧性物质
4、固体燃烧性物质
5、自燃物质
6、遇水易燃物质
7、氧化性物质
安全管理错综复杂,消防管理千头万绪,只要我们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抓住防火工作的主要矛盾,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我厂防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想办法、化力气去解决,狠抓隐患整改,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力度,确实把防火防爆工作放在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来对待,我厂防火工作一定能保持平稳的态势。
我们有1991年10月13日“大庆434”轮火灾事故的教训作为“厂耻目”、我们有1995年11月9日“润达401”轮艏尖舱燃爆事故致人伤亡血的教训的反思,我们一定要慎之又慎地对待防火工作,从防火工作点滴做起,认真抓好防微杜渐工作,加强施工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做到警钟长鸣,坚信由厂部的正确领导、高度的重视,由全厂各职能部门、各管理层及员工的共同努力,我厂防火工作一定能上台阶。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防火防爆的具体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