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师 发表于 2013-5-26 11:25:46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基本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各项规定,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应把安全作为重要内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均衡生产,做到劳逸结合。
3、强化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专业性、季节性、日常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效果、有总结,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及时的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4、组织制定(修订)安全制度或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管理,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强令冒险作业,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5、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做好新进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复)训。
6、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与处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后,及时组织现场急救和保护,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二、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包括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
3、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和生产经营目标中。
4、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和安全奖励基金落实到位,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6、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参加现场隐患检查,及时解决在隐患整治中的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决定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9、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或减少职工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10、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1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项目费用到位;保证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汛防台、安全教育等费用及时到位。
12、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13、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审核各类事故费用、安全费用支出。
14、在经营接单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生产、设备、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综合因素。
15、组织或参加经营、物资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如因采购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6、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体系持续改进。
(二)、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公司级领导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党委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
4、发挥基层党员组织在安全生产上的作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动员党员抓好安全,促进文明生产。
5、在干部考核、选拨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
6、定期开展安全活动,使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对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现象或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的建议。
8、督促党群部门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各类事故责任人。
9、加强班组建设,把安全生产列入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安全竞赛活动。
10、广泛利用广播、黑板报、橱窗等手段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11、对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改进负责。
(三)、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指导安保处及安全专业组的工作,负责制定安全技术工作规划和措施,组织制定对安全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并监督实施。
5、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隐患应采取措施并拿出处理意见。
6、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7、在生产过程中,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管理部门、生产车间、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重大事故应赴现场组织抢险、抢救工作。
9、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
10、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制定防范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1、组织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
1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3、对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改进、重大安全事故负领导责任。
(四)、分管基建、设备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有关部门对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竣工验收。
3、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督促有关责任部门整改隐患。
4、对动能、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对安全设施和设备安全装置进行检查、检测、维护。
5、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动能、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6、发生设备事故,按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7、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等分管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事故负领导责任。
8、对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改进负责。
(五)、分管人事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国家法规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负责劳动纪律教育,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督促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厂员工参加安全培训,确保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定期组织人员到现场对外协工注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6、督促分管部门做好新进厂人员、外协工的健康检查工作。
7、负责组织后勤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8、负责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和饮食卫生管理,防止发生火灾、触电、食物中毒等事故。
9、对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改进负责。
(六)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配合和监督行政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2、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
3、在组织公司各类劳动竞赛时,把安全工作内容列入评比条件,为对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把安全生产列入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
4、运用公司广播、宣传栏等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等内容。
5、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
三、公司总经办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及时向相关部门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件;
2、负责应急救护车辆的保障。
四、安保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公司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全公司安全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制度,组织、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全公司安全生产具体目标和计划,检查各级人员的执行情况,对各二级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监督、管理职责。
3、经常组织专业和定期的安全检查,处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研究、分析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状态,对事故隐患发出整改指令。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抓好新进厂工人(劳务工)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对各单位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实施监督检查。
5、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比,进行安全生产奖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安全生产的典型。
6、负责定期召开公司安委会、安保员会,布置安全管理工作,对各单位专、兼职安保员进行业务指导。
7、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8、调查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病(中毒)的规律,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9、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选择、确定,配合采购部门招标、采购,保质保量发放劳保用品及个人正确穿戴。
10、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水质、废气、噪声、粉尘的监测工作。
11、协助公司加强对特种设备(吊车、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等)的安全管理,督促定期进行检测。
12、督促护船队长对护船工作进行管理,做好新建船舶的防火防爆、舱室通风、整齐、整洁工作。
13、贯彻落实消防法规和防火、防爆管理规定,经常开展防火防爆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14、加强对出入厂门人员及车辆的管理,严格门卫制度。
15、按规定组织对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对破坏、盗窃等犯罪行为的调查处理,做好防范工作。
五、生产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直接领导单船项目经理,对各单船的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在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布置和协调安全工作和措施,召开生产会时应同时研究安全问题。
3、做好船舶建造、设备调试、进坞、试航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必须考虑设备负荷能力,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不允许相抵触的工作(如涂装与明火)同时作业,严禁违章指挥。
4、检查生产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和安排项目的执行情况,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5、组织安排好生产计划做到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
6、布置督促各部门按“清扫、清洁、整理、整顿”和定置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作业现场的文明生产。
7、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配合安全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8、对指挥不当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9、负责在本部门管理活动中危险源的控制及紧急响应。
10、负责本部门所涉及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11、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12、参与相关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13、收集保存本部门活动所产生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记录。
14、负责本部门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及善后处理工作。
15、负责针对本部门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订、落实。
六、人力资源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1、把安全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做好各类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发现员工患职业病的应及时安排调离。
3、做好新入厂人员的健康检查和三级教育手续工作,分配工作时注意职业禁忌症和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法规。
4、审查外来劳务工程队的资质,合格后方能签订劳务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参与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执行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人员及部门的扣款。
6、执行《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好员工的休息休假和工时管理工作。
7、在制定年度教育计划和各种技术教育和技术考核中,应安排相应的安全技术内容。
8、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配合安保处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技术质量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国家标准对产品、设备进行检验,对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不准投入使用。
2、对相关部门使用的安全检测仪器检验准确性负责。
3、加强对探伤作业的安全管理,做好放射性的防护工作,探伤室及现场探伤作业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对由于违章作业而引起的放射线事故负责。
4、参加有关事故调查,从产品及原材料质量性能方面查找事故原因,提出有关意见。
八、行政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全公司集体宿舍、外用工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险房及时抢修。
2、对宿舍的用水、用电加强管理,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好。
3、对职工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负责,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4、负责公司“5S”管理推行工作,制定“5S”管理推行工作计划,推动“5S”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5、负责公司劳务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在建船舶泵风、清扫、清洁劳动力的组织、协调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单船生产进度。
九、财务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企业财务计划时,应将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列入计划中,并保证劳防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奖励等费用的提取和正确使用。
2、按国家规定每年在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费用,用于防范事故和改善劳动条件等。
十、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单船、区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单船、区域生产建造过程中及试验、试航过程内因指挥不当(失误)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2、认真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施工者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落实安全措施并做好检查督促。
4、安排生产任务的时候要考虑细致、周到,组织生产要杜绝工序颠倒,明火作业不得与喷涂作业同时施工,易燃易爆部位的施工要严格执行防爆规定。
5、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应考虑均衡生产和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6、单船上永久性梯子、栏杆等安全通道设备,应提前安排生产和装配,生产必须的临时梯子,人孔盖,栏杆、脚手架、跳板、安全网应与其它工装设备一样同时下达,并优先考虑尽量满足工人安全生产需要。
7、在调度生产的同时必须调度安全工作,及时组织清理生产垃圾,搞好文明生产。对局部特别危险部位施工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对其提出特定的要求。
8、对单船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跟踪落实。
9、参与配合单船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十一、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责。
2、按上级要求配置专职安全人员以及职工监督员。
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经常组织安全检查,确保所辖区域的作业环境的安全和员工遵章守纪、正确使用劳防用品。
4、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搞好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
5、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制定相应措施。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实施和执行。
6、负责做好新进厂员工和外用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及更换工种、复工等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7、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认真研究,定措施、定人员、定期解决。制止违章作业和指挥,抓好安全文明生产。
8、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抢救工作,保护现场,参与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调查处理。
9、对本车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负领导责任。
十二、分管安全的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领导和指导安全员和职工监督员的工作,负责编制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和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认真组织员工、外用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制止各种违章行为。
4、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对危险作业、重点部位和设备的检查,制定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5、编制临时性的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
6、负责对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7、对本车间内所发生的事故及违章行为负管理责任。
十三、区域长(主管)单船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加强对各班组、外用工承包队的安全建设,发挥班组长、安全员及工会组长的作用。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
3、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措施。坚持每周一次的点名制度,讲评安全生产工作。
4、坚持每天对施工区域内巡回安全检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5、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物件堆放整齐、工作场所清洁、道路畅通,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6、组织开展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新进厂的职工(含外用工)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教育,保证本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发生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协助调查。
8、对本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违章行为负管理责任。
十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组员的安全负责。
2、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3、坚持班前5分钟安全教育制度。
4、坚持安全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道路畅通、工具设备、材料摆放要整齐,垃圾及时清除。
5、对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督促组员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杜绝事故重复发生。
7、对本班组发生的事故及违章行为负管理责任。
十五、 外用工承包队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承包的工程、区域安全生产及队员的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对新进队的人员进行年龄、文化、身体、职业技能的审核,做好队级(班组)安全教育,使本队人员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组织承包队内的安全活动,新队员入厂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证方可独立操作。严禁使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
5、做好作业前安全教育,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落实安全措施,并督促队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制止违章作业和指挥。
6、承包队必须设置兼职安全员,负责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作业中安全巡查,班后隐患消除。
7、经常对设备、工具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制止违章现象,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
8、制定本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要立即抢险救人,减少财产损失,并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和拖延、要坚持按“四不放过” 原则落实整改,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9、对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违章行为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十六、安保处安保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所分管车间、生产区域及本人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在安全检查中,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提醒、教育、制止,并依据规定进行扣款,对事故隐患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每天对本人所分管的车间、生产区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其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本人所管车间生产区域及船头通道畅通,物件堆放是否稳妥及占道。
2、氧、乙炔皮带、气包及阀门是否完好,气瓶是否按规定放置及动火申报情况,氧、乙炔皮管、电焊电缆线编号情况。
3、电焊皮带、电焊机和电焊龙头绝缘、配电箱、临时用电变压器完好情况及用电申报情况、手持电动工具绝缘性能检测情况。
4、检查单船外壳脚手架、跳板、临时登高设施搭设符合规范情况。
5、狭小舱室作业双人制登记落实情况。
6、现场密闭舱室作业通风设备安装到位情况。
7、施工人员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穿戴情况。
8、喷漆过程中“涂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情况。
9、现场临时梯、临时栏、临时盖、临时灯到位及设置的安全情况。
10、职工及外用工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承包队劳务工入厂注册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11、特种设备检测及安全附件正常运转情况。
12、现场易燃物清除情况。
13、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冻防滑措施落实情况。
14、台风季节防风预控措施落实情况。
15、本单位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区域内安全告示、警示牌到位情况。
16、安全隐患项目整改情况。
17、分管区域基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18、现场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及其它现场安全状况。
(四)每天做好巡查记录,每周汇总上报。
(五)负责对本区域重大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
(六)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并组织抢险、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协助开展调查,开好事故分析会,写好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七)参与对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人员的考评、以及参与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八)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职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负责。
十七、车间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专职安全员在本车间负责人的行政领导和公司安全专业组的业务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本车间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二)对本车间人员或在本车间区域内施工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提醒、制止,并依据规定进行扣款和限期整改。
(三)每天至少对本车间生产区域、船头,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一遍,其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本车间生产区域及船头通道畅通,物件堆放是否稳妥及占道情况。
2、氧、乙炔皮带、气包及阀门是否完好,氧、乙炔皮带、电焊电缆线是否按规定编号。
3、电焊皮带、电焊机和电焊龙头绝缘及配电箱、临时用电、变压器完好情况、手持电动工具绝缘性能检测情况。
4、分段脚手架、跳板、临时登高设施搭设符合规范情况。
5、狭小舱室作业双人制登记落实情况。
6、现场密闭舱室作业通风设备安装到位情况。
7、施工人员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穿戴情况。
8、现场临时梯、临时栏、临时盖、临时灯到位及设置的安全情况。
9、职工及劳务工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承包队劳务工入厂注册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10、台风季节防风预控措施落实情况。
11、隐患项目整改情况及其它现场安全状况。
(四)每周做好监督检查记录,每月交车间领导、安保处阅检。
(五)负责职督员监督管理区域划分、管理、考核。
(六)负责将重大隐患及重大违章行为向公司专业组报告。
(七)发生事故负责及时向公司相关专业组报告,并保护现场、协助调查分析。
(八)负责搜集、反馈对劳保用品质量的意见。
(九)协助公司安全专业组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十八、职工安全监督员(职督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本车间领导及安全员的指导下,在施工过程中对本人所协管生产区域、船头、对明显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扣款意见,报车间安全员实施扣款。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有权督促整改,其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道畅通情况(如主干道、支干道、上分段通道、上船通道是否有物件、设备等物占道,如有立即督促整改)。
2、明显野蛮施工情况(如切割板缝时火花落在气瓶上、从船上向船下抛扔物件、在禁火区内动火等)。
3、违反安全规章情况(如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起重吊运时物件从人头上经过不喊人离开、使用破损焊钳、狭小舱室一人施工、冒雨用电作业等)。
(二)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协助保护现场救助伤员。
(三)每周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每月报车间领导及安全员和安技处阅批。
十九、安保处护船工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认真履行护船 “安全、防火、防盗、整齐、整洁”等职责。
2、负责对特种作业、危险作业、一般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纠正、查处各类安全违章。
3、负责对涂装、动火、220V、380v临时用电等各类申报审批作业项目、上下船舶物资、拆(卸)零部件等手续的检查、核实、登记、注销、收集等工作。
4、负责船舶设备防护到位、及施工过程中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设备不受损坏。
5、当班期间按规定对全船进行安全巡查,督促职工及劳务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和扣款。
6、负责班后船舶风、水、电、气的检查督促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或处理。
7、根据天气变化、潮汐情况,负责督促船修码头值班人员及时调整缆绳及确保船艉外侧指示灯完好,保证船舶系泊的安全。
8、发生事故及时报告、积极抢险、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等工作。
9、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职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负责。
二十、职工(外用工)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穿戴、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若发现不安全状况,应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消除隐患。
3、作业中做到自己不违章、制止他人违章,互相监督,实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努力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新工人进厂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或承包队)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未成年工不允许从事特种作业。
7、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提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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