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课后练习答案解析判断部分
1、政府征用属于一次性的政府行为,即政府出于某种需要,通过法令,有偿或无偿地占用并使用原来属于私人的资源。( 对 )★考核知识点:政府征用的概念及其与税收概念的不同,参见P4
附1.2.1(考核知识点解释)
现代税收(Taxation)可以简单定义为,政府出于提供特定公共产品和公共劳务的需要,通过法律形式对其社会成员规定的强制性的、无偿的(不付等价物的)货币支付,是现代社会各国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与政府征用(Appropriation)不同,后者属于一次性的政府行为,即政府出于某种需要,通过法令,有偿或无偿地占用并使用原来属于私人的资源。
2、税收的固定性是指交纳事先都是以税法的形式将税基、税率、纳税环节等一一确立,而且永远固定不变。(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的基本特征,参见P4
附1.2.2(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的交纳事先都是以税法的形式将税基、税率、纳税环节等一一确立,而且在一定时期固定不变。
3、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征税不需向纳税人支付直接的货币或财物的交易补偿。(对 )
★考核知识点:税收的基本特征,参见P4
附1.2.3(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征税不需向纳税人支付直接的货币或财物的交易补偿。
4、无论人们愿意与否,依法纳税被规定为社会成员一种义务,这种现代生活的代价是每一个法定纳税人必须承担的,这便是税收的合法性。 (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的基本特征,参见P4
附1.2.4(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的基本特征包括税收的合法性,即政府只有依据有关法律,才能获得对其社会成员征税的权力,其他任何个人、机构则无此权力。
5、税收的固定性是指交纳事先都是以税法的形式将税基、税率、纳税环节等一一确立,而且永远固定不变。(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的基本特征,参见P4
附1.2.5(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的交纳事先都是以税法的形式将税基、税率、纳税环节等一一确立,而且在一定时期固定不变。
6、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征税不需向纳税人支付直接的货币或财物的交易补偿。(对 )
★考核知识点:税收的基本特征,参见P4
附1.2.6(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征税不需向纳税人支付直接的货币或财物的交易补偿。
7、无论人们愿意与否,依法纳税被规定为社会成员一种义务,这种现代生活的代价是每一个法定纳税人必须承担的,这便是税收的合法性。(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的基本特征,参见P4
附1.2.7(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的基本特征包括税收的合法性,即政府只有依据有关法律,才能获得对其社会成员征税的权力,其他任何个人、机构则无此权力。
8、交换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重商主义者霍布斯等。(是)
★考核知识点: 政府课税依据的理论争论,参见P10-12
附1.2.8(考核知识点解释):
交换说,也称买卖交易说、均等说、利益说或代价说,产生于17世纪,由于国家契约主义发展而逐渐形成。主要代表人物有重商主义者霍布斯(Hobbes)、古典学派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以及蒲鲁东等。交换说,以自由主义的国家观为基础,认为国家和个人是各自主独立平等的实体。国家征税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因国家的活动而使人民受益,人民应向国家纳税以相互交换,税收就是这两者的交换。
9、税收的义务说是以自由主义的国家观为基础,认为国家和个人是各自主独立平等的实体。国家征税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因国家的活动而使人民受益,人民应向国家纳税以相互交换。(错 )
★考核知识点: 政府课税依据的理论争论,参见P10-12
附1.2.9(考核知识点解释):
义务说产生于欧洲国家主义盛行时期的19世纪。这种学说在黑格尔(Hegel)的国家主义思潮影响下,认为国家是人类组织的最高形式,个人依存于国家。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就应有征税权,人民纳税是应尽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例外。该学说强调的是国家的权力与人民的义务。
10、税收公平的能力原则是按纳税人的能力大小缴纳不同的税,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如何确定和衡量政府提供的公共利益。(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参见P35-37
附1.2.10(考核知识点解释):
能力原则是按纳税人的能力大小缴纳不同的税。横向公平要求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收,而纵向公平要求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不同的税收,即纳税能力强的人缴纳较多的税收,纳税能力较弱的人缴纳较少的税收,无纳税能力的人免缴税收。纳税与政府支出没有特定的联系,也就是说,税收问题是单纯从自身的角度来考虑的,与政府使用税收的用途毫无联系。
11、税收公平的受益原则是按纳税人的能力大小缴纳不同的税,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对政府转移支付这类支出是难以行得通的。( 对)
★考核知识点: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参见P35-37
附1.2.11(考核知识点解释):
受益原则要求纳税人根据自己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所获得的利益缴纳相应的税收。从政府公共服务中得益相同的人,应该缴纳相同的税收;从政府公共服务中得益多或少的人,应缴纳较多或较少的税收。早期的思想家和政治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洛克(Locke)、卢梭(Rousseau)、边沁(Bentham)和穆勒(Mill)关于公平的一个主要观点就是:税收负担应根据个人从由税收提供资金的政府支出中享受的利益来确定。受益原则的特点是将缴纳的税收与政府的公共支出相联系,它不仅提供了合理分担税收负担的方法,而且有助于确定合理的税收规模,从理论上看是较为理想的。
12、税收公平的支付能力原则要求按照个人的经济能力来分配政府支出的负担,而同个人从政府支出中得到的利益没有直接联系。该原则只有在能够确定税收人支付能力大小的情况下才是适用的。( 对)
★考核知识点: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参见P35-37
附1.2.12(考核知识点解释):
能力原则是按纳税人的能力大小缴纳不同的税。横向公平要求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收,而纵向公平要求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不同的税收,即纳税能力强的人缴纳较多的税收,纳税能力较弱的人缴纳较少的税收,无纳税能力的人免缴税收。纳税与政府支出没有特定的联系,也就是说,税收问题是单纯从自身的角度来考虑的,与政府使用税收的用途毫无联系。
经济学家对于按能力纳税仍然存在着许多争论,主要集中在:①如何定义纳税能力,即纳税能力是一种主观上的标准,还是客观标准的问题;②如果纳税能力用客观标准表示,那么应选择哪种标准。③如何计量选定的纳税能力标准。
13、税收的横向公平是指税收要同等地对待同样的人,即横向公平原则要求支付能力相同的纳税人应当交纳相同的税款。( 对)
★考核知识点: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参见P35
附1.2.13(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公平一般分为横向公平(Horizontal Equity)和纵向公平(Vertical Equity),横向公平是指税收要同等地对待同样的人;纵向公平是指税收要区别对待境况不同的人。
14、复合税制是指在一个课税主权范围内,同时征收两种以上的税,使其同时并存、相互协调、相互补充,而成为有机的税收体系。( 对)
★考核知识点:税制体系总体类型,参见P40
附1.2.14(考核知识点解释):
复合税制是指在一个课税主权范围内,同时征收两种以上的税,使其同时并存、相互协调、相互补充,而成为有机的税收体系。复合税制为各国税制所普遍采用,因为税制结构要具备一定的功能,而具备一定的功能必须符合各项税收原则的要求,一个税种不可能合乎一切税收原则的要求,只有复合税制才能做到。在复合税制系统内部税种之间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税源宽泛,弹性大;征税普遍、易于实施平等。因此,复合税制是一种比较科学的税制。复合税制结构的划分标准有很多,在西方国家最常见的是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划分;我国最常见的划分是按征税对象划分的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
15、单一税制是指在一个税收主权范围内,只征收一种税作为政府收入的唯一来源。( 对)
★考核知识点:税制体系总体类型,参见P40
附1.2.15(考核知识点解释):
单一税制是指在一个税收主权范围内,只征收一种税作为政府收入的唯一来源。在税收历史上,曾经有人积极主张实行单一税制,但它始终只是在理论上存在,世界各国并未实行。历史地看,关于单一税制的主张较多,而且都与不同时期的政治主张、经济学说相呼应,其理论根据及其经济基础各有差异,大致可分为四类:单一土地税论、单一消费税论、单一财产税论、单一所得税论。
16、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法定比例,也是决定税负轻重的重要因素。( 对)
★考核知识点:税收制度构成要素----税率,参见P52-58
附1.2.16(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率(Tax Rate)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法定比例。税率是决定纳税人税收负担高低的关键因素,体现征税的深度和负担程度。在征税对象既定的情况下,税率高低直接决定了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税收的公平性也主要由税率形式的选择和税率的高低来决定。从理论上看,按税率变动与税基(计税依据)变动之间的关系,税率结构有三种:一是比例税率(Proportional Tax Rate),即税基规模增大,税率保持不变;二是累进税率(Progressive Tax Rate),即税基规模增大,税率随之上升;三是累退税率(Regressive Tax Rate),即税基规模增大,税率反而下降。
17、在税法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征税对象。(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制度构成要素----课税对象,参见P50-52
附1.2.17(考核知识点解释):
课税对象(Tax Object)是指对什么征税,即征税的标的物,代表征税的客体。课税对象是区分税种的基本标志,是区分不同种类实体税制的主要依据。
18、税法上规定的纳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收的单位和个人。(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制度构成要素----纳税人,参见P49-50
附1.2.18(考核知识点解释):
纳税人只在法律上承担纳税义务,纳税人在法律上承担纳税义务,并不一定表明实际上或经济上承担纳税义务。为了把法律上的纳税义务和经济上的纳税负担相区别,人们把经济上承担纳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称为负税人。如我国现行增值税条例中规定销售货物其纳税人是销货方,但实际上承担税款的人是购买者,购买者是负税人。
19、税收优惠是一国政府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社会、经济或政治目标在税法中规定的照顾和鼓励措施,主要由减税、免税、附加或加成条款构成。(错)
★考核知识点:税收减税免税规定,参见P60-62
附1.2.19(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优惠(Tax Preference)是一国政府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社会、经济或政治目标在税法中规定的照顾和鼓励,主要由减税、免税条款构成。 20、税收制度中规定的附加是附着在已经确定了的正税的应纳税基础上的意思,采用附加的方法按一定的标准征收的额外征收,称为附加税。加成是另一种加重税负的手段.附加和加成通常体现政府限制某种活动的政策意图,实际上就是变相提高税率,是税率的一种延伸。( 对)
★考核知识点:税收减税免税规定,参见P60-62
附1.2.20(考核知识点解释):
附加是附着在已经确定了的正税的应纳税基础上的意思,采用附加的方法按一定的标准征收的额外征收,称为附加税(Super Tax or sur-tax)。加成是另一种加重税负的手段,一成为10%,加征一成,就相当于在按基本税率征收应纳税额后,再按应纳税额征收10%的税款。加成征收实际上是附加征收的一种特殊形式。附加和加成通常体现政府限制某种活动的政策意图,实际上就是变相提高税率,是税率的一种延伸。
21、某服装厂接受一饭店委托,为其员工量体裁衣制作工作装,饭店指定了工装面料质地、颜色和价格,则服装厂此项业务为提供增值税加工劳务的行为。(错)★考核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参见P86-87
附1.2.21(考核知识点解释):
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加工劳务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本题中的服装厂自己提供面料加工生产,属自制货物行为,而不是提供加工劳务。
22、甲纳税人未按规定向销货方支付货物,销货方纳税人按合同规定向甲收取违约金。由于违约金是在销售实现后收取的,已经计算了增值税因而收取违约金不应该缴纳增值税。(错 )
★考核知识点:销售额的确定,参见P105-106
附1.2.22(考核知识点解释):
违约金属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23、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对)
★考核知识点:销售额的确定,参见P105-106
附1.2.23(考核知识点解释):
考点是价外费用在计算应纳税额时的处理。
24、某商业企业兼营运输业务,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则为运输购买的汽油不得抵扣进项税。(错)
★考核知识点:进项税额的计算与抵扣,参见P106-109
附1.2.24(考核知识点解释):
解析:应税与非应税项目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一并缴纳增值税,同时则为运输购买的汽油可以抵扣进项税。
25、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按买价乘以17%的扣除率计算的税额。(错 )
★考核知识点:进项税额的计算与抵扣,参见P106-109
附1.2.25(考核知识点解释):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按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的税额。
26、消费税是1994的税制改革在流转税制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 对)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目,参见P156
附1.2.26(考核知识点解释):
考核消费税的含义及其与增值税双层调节的关系。
27、外贸企业进口一批高级音响,到岸价格100万元,关税12万元,代征消费税19.04万元,代征消费税的价格是131.04万元。(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目,参见P166-168
附1.2.27(考核知识点解释):
本题考核点是消费税的应税项目。高级音响不属消费税征收范围,进口环节只代征增值税没有代征消费税的问题。
28、化妆品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均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税目与税率,参见P166
附1.2.28(考核知识点解释):
化妆品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均要缴纳增值税,但消费税仅在出厂环节缴纳。
29、销售所有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或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销售额的确定,参见P168-170
附1.2.29(考核知识点解释):
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黄酒、啤酒除外),无论是否返还或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30、在应税消费品中,粮食白酒是采用复合计税方法计算消费税的。( 对)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参见P168-171
附1.2.30(考核知识点解释):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混合计算方法。
31、消费税与增值税一样,是1994的税制改革在流转税制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是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普遍征收一道消费税。(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目,参见P156
附1.2.31(考核知识点解释):
考核消费税的含义及其与增值税双层调节的关系。
32、外贸企业进口一批卡车,到岸价格100万元,关税12万元,代征消费税19.04万元,代征消费税的价格是131.04万元。(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目,参见P166-168
附1.2.32(考核知识点解释):
本题考核点是消费税的应税项目。卡车不属消费税征收范围,进口环节只代征增值税没有代征消费税的问题。
33、实木地板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均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税目与税率,参见P166
附1.2.33(考核知识点解释):
实木地板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均要缴纳增值税,但消费税仅在出厂环节缴纳。
34、销售黄酒、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或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销售额的确定,参见P168-170
附1.2.34(考核知识点解释):
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黄酒、啤酒除外),无论是否返还或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35、在应税消费品中,卷烟是采用复合计税方法计算消费税的。( 对)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参见P168-171
附1.2.35(考核知识点解释):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混合计算方法。
36、个人取得的运输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不缴营业税。(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纳税人,参见P198-202
附1.2.36(考核知识点解释):
本题考核点是营业税纳税人的确定。应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37、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只要发生产权转移,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税目,参见P198-202
附1.2.37(考核知识点解释):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受资方的利润分配,共承投资风险的行为,也是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行为,但不征营业税。
38、某集团公司将一栋办公楼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其下属的独立核算单位,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此行为没有取得转让收入,因而不必缴纳营业税。(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税目,参见P198-202
附1.2.38(考核知识点解释):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39、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软件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税目,参见P198-202
附1.2.39(考核知识点解释):
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软件征收营业税。
40、转贷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单位和个人的存款贷给他人使用的业务。在计征营业税时,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转贷业务营业额。( 对)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参见P203-205
附1.2.40(考核知识点解释):
本题考核点是转贷业务与一般贷款业务的区别。转贷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将借入的资金贷给他人使用的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税;而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单位和个人存款贷给他人使用的业务,称为贷款业务,应按贷款利息收入计征营业税。
41、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项目征收营业税。(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参见P203-205
附1.2.41(考核知识点解释):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42、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参见P203-205
附1.2.42(考核知识点解释):
考核邮电通信业营业额的确认的规定。
43、某远洋运输公司将自己一艘万吨轮租给甲公司使用,期限半年,不配操作人员,收取租金200万元,则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6万元。(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与计算,参见P203-205
附1.2.43(考核知识点解释):
属于光租业务,应纳营业税=200×5%=10万元
44、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收入全额减除付给广告制作者的广告制作费后余额。(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参见P203-205
附1.2.44(考核知识点解释):
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收入全额减除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余额,这样可以避免同一税目的重复征税。
45、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计征营业税。( 对)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参见P203-205
附1.2.45(考核知识点解释):
符合营业税征税范围的规定。
46、某公司某纳税期内取得运输收入800万元;支付给联运企业费350万元。则其应纳营业税是13.5万元。(对)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与计算,参见P203-205
附1.2.46(考核知识点解释):
运输收入=800万-350万=450万
运输收入营业税=450万×3%=13.5万
47、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税收优惠,参见P211-216
附1.2.47(考核知识点解释):
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营业税。
48、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对 ) 。
★考核知识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参见P223
附1.2.48(考核知识点解释):
49、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利于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保持公平税负,平等竞争。( 对)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特殊收入的确定,参见P333-336
附1.2.49(考核知识点解释):
为了理顺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和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公平,以及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我国合并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50、我国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规模大小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税率。( 对)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率,参见P340-341
附1.2.50(考核知识点解释):
我国目前对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实行25%的比例税率;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所得税率。
51、企业所得税人纳税人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的利息收入应当按照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对)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参见P344
附1.2.51(考核知识点解释):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盈利组织的收入。但不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的利息收入。
52、企业所得税人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对)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参见P344
附1.2.52(考核知识点解释):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免税收入主要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盈利组织的收入。
53、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允许扣除。(错 )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45-351
附1.2.53(考核知识点解释):
允许扣除的捐赠必须是公益性捐赠,即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54、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所有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错)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45-351
附1.2.54(考核知识点解释):
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按规定项目和相应的标准扣除。
55、企业按照法律及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或生态恢复等专项资金,准予扣除。(是)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45-351
附1.2.55(考核知识点解释):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些项目可按照实际发生额或规定的标准扣除,包括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即企业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生态恢复的弃置费等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56、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是)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45-351
附1.2.56(考核知识点解释):
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按规定项目和相应的标准扣除。
57、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违反税法规定被处的罚款不得扣除,但税收滞纳金可以扣除。(错)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51-352
附1.2.57(考核知识点解释):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在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项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时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故罚款、税收滞纳金均不得扣除。
58、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在中国境内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错)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参见P338-340
附1.2.58(考核知识点解释):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59、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参见P338-340
附1.2.59(考核知识点解释):
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着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60、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45-351
附1.2.60(考核知识点解释):
企业实际发生的满足职工共同需要的集体生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工资总额2.5%以内准予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在工资总额2%以内准予据实扣除。
61、企业实际发生的满足职工共同需要的集体生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错)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45-351
附1.2.61(考核知识点解释):
企业实际发生的满足职工共同需要的集体生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在工资总额2%以内准予据实扣除。
62、托儿补助应当计入工资薪金范围征收个人所得税。(错 )
★考核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范围,参见P387-390
附1.2.62(考核知识点解释):
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其中,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应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63、根据现行规定,个人领取原提存的公积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
★考核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调整,参见P393-396
附1.2.63(考核知识点解释):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64、张某承包经营一国有企业,每年上缴承包费用5万元,该承包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对)
★考核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方法,参见P396-403
附1.2.64(考核知识点解释):
承包费是承包者个人的支出,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列支,但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65、根据现行规定,参加中央电视台体育比赛竞猜活动获得的奖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错)
★考核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调整,参见P393-396
附1.1.124(考核知识点解释):
参加中央电视台体育比赛竞猜活动获得的奖金按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政府征用属于一次性的政府行为,即政府出于某种需要,通过法令,有偿或无偿地占用并使用原来属于私人的资源。( 对 )
★考核知识点:政府征用的概念及其与税收概念的不同,参见P4
附1.2.1(考核知识点解释)
现代税收(Taxation)可以简单定义为,政府出于提供特定公共产品和公共劳务的需要,通过法律形式对其社会成员规定的强制性的、无偿的(不付等价物的)货币支付,是现代社会各国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与政府征用(Appropriation)不同,后者属于一次性的政府行为,即政府出于某种需要,通过法令,有偿或无偿地占用并使用原来属于私人的资源。
2、税收的固定性是指交纳事先都是以税法的形式将税基、税率、纳税环节等一一确立,而且永远固定不变。(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的基本特征,参见P4
附1.2.2(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的交纳事先都是以税法的形式将税基、税率、纳税环节等一一确立,而且在一定时期固定不变。
3、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征税不需向纳税人支付直接的货币或财物的交易补偿。(对 )
★考核知识点:税收的基本特征,参见P4
附1.2.3(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征税不需向纳税人支付直接的货币或财物的交易补偿。
4、无论人们愿意与否,依法纳税被规定为社会成员一种义务,这种现代生活的代价是每一个法定纳税人必须承担的,这便是税收的合法性。 (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的基本特征,参见P4
附1.2.4(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的基本特征包括税收的合法性,即政府只有依据有关法律,才能获得对其社会成员征税的权力,其他任何个人、机构则无此权力。
5、税收的固定性是指交纳事先都是以税法的形式将税基、税率、纳税环节等一一确立,而且永远固定不变。(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的基本特征,参见P4
附1.2.5(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的交纳事先都是以税法的形式将税基、税率、纳税环节等一一确立,而且在一定时期固定不变。
6、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征税不需向纳税人支付直接的货币或财物的交易补偿。(对 )
★考核知识点:税收的基本特征,参见P4
附1.2.6(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征税不需向纳税人支付直接的货币或财物的交易补偿。
7、无论人们愿意与否,依法纳税被规定为社会成员一种义务,这种现代生活的代价是每一个法定纳税人必须承担的,这便是税收的合法性。(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的基本特征,参见P4
附1.2.7(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的基本特征包括税收的合法性,即政府只有依据有关法律,才能获得对其社会成员征税的权力,其他任何个人、机构则无此权力。
8、交换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重商主义者霍布斯等。(是)
★考核知识点: 政府课税依据的理论争论,参见P10-12
附1.2.8(考核知识点解释):
交换说,也称买卖交易说、均等说、利益说或代价说,产生于17世纪,由于国家契约主义发展而逐渐形成。主要代表人物有重商主义者霍布斯(Hobbes)、古典学派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以及蒲鲁东等。交换说,以自由主义的国家观为基础,认为国家和个人是各自主独立平等的实体。国家征税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因国家的活动而使人民受益,人民应向国家纳税以相互交换,税收就是这两者的交换。
9、税收的义务说是以自由主义的国家观为基础,认为国家和个人是各自主独立平等的实体。国家征税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因国家的活动而使人民受益,人民应向国家纳税以相互交换。(错 )
★考核知识点: 政府课税依据的理论争论,参见P10-12
附1.2.9(考核知识点解释):
义务说产生于欧洲国家主义盛行时期的19世纪。这种学说在黑格尔(Hegel)的国家主义思潮影响下,认为国家是人类组织的最高形式,个人依存于国家。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就应有征税权,人民纳税是应尽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例外。该学说强调的是国家的权力与人民的义务。
10、税收公平的能力原则是按纳税人的能力大小缴纳不同的税,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如何确定和衡量政府提供的公共利益。(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参见P35-37
附1.2.10(考核知识点解释):
能力原则是按纳税人的能力大小缴纳不同的税。横向公平要求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收,而纵向公平要求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不同的税收,即纳税能力强的人缴纳较多的税收,纳税能力较弱的人缴纳较少的税收,无纳税能力的人免缴税收。纳税与政府支出没有特定的联系,也就是说,税收问题是单纯从自身的角度来考虑的,与政府使用税收的用途毫无联系。
11、税收公平的受益原则是按纳税人的能力大小缴纳不同的税,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对政府转移支付这类支出是难以行得通的。( 对)
★考核知识点: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参见P35-37
附1.2.11(考核知识点解释):
受益原则要求纳税人根据自己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所获得的利益缴纳相应的税收。从政府公共服务中得益相同的人,应该缴纳相同的税收;从政府公共服务中得益多或少的人,应缴纳较多或较少的税收。早期的思想家和政治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洛克(Locke)、卢梭(Rousseau)、边沁(Bentham)和穆勒(Mill)关于公平的一个主要观点就是:税收负担应根据个人从由税收提供资金的政府支出中享受的利益来确定。受益原则的特点是将缴纳的税收与政府的公共支出相联系,它不仅提供了合理分担税收负担的方法,而且有助于确定合理的税收规模,从理论上看是较为理想的。
12、税收公平的支付能力原则要求按照个人的经济能力来分配政府支出的负担,而同个人从政府支出中得到的利益没有直接联系。该原则只有在能够确定税收人支付能力大小的情况下才是适用的。( 对)
★考核知识点: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参见P35-37
附1.2.12(考核知识点解释):
能力原则是按纳税人的能力大小缴纳不同的税。横向公平要求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收,而纵向公平要求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不同的税收,即纳税能力强的人缴纳较多的税收,纳税能力较弱的人缴纳较少的税收,无纳税能力的人免缴税收。纳税与政府支出没有特定的联系,也就是说,税收问题是单纯从自身的角度来考虑的,与政府使用税收的用途毫无联系。
经济学家对于按能力纳税仍然存在着许多争论,主要集中在:①如何定义纳税能力,即纳税能力是一种主观上的标准,还是客观标准的问题;②如果纳税能力用客观标准表示,那么应选择哪种标准。③如何计量选定的纳税能力标准。
13、税收的横向公平是指税收要同等地对待同样的人,即横向公平原则要求支付能力相同的纳税人应当交纳相同的税款。( 对)
★考核知识点: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参见P35
附1.2.13(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公平一般分为横向公平(Horizontal Equity)和纵向公平(Vertical Equity),横向公平是指税收要同等地对待同样的人;纵向公平是指税收要区别对待境况不同的人。
14、复合税制是指在一个课税主权范围内,同时征收两种以上的税,使其同时并存、相互协调、相互补充,而成为有机的税收体系。( 对)
★考核知识点:税制体系总体类型,参见P40
附1.2.14(考核知识点解释):
复合税制是指在一个课税主权范围内,同时征收两种以上的税,使其同时并存、相互协调、相互补充,而成为有机的税收体系。复合税制为各国税制所普遍采用,因为税制结构要具备一定的功能,而具备一定的功能必须符合各项税收原则的要求,一个税种不可能合乎一切税收原则的要求,只有复合税制才能做到。在复合税制系统内部税种之间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税源宽泛,弹性大;征税普遍、易于实施平等。因此,复合税制是一种比较科学的税制。复合税制结构的划分标准有很多,在西方国家最常见的是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划分;我国最常见的划分是按征税对象划分的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
15、单一税制是指在一个税收主权范围内,只征收一种税作为政府收入的唯一来源。( 对)
★考核知识点:税制体系总体类型,参见P40
附1.2.15(考核知识点解释):
单一税制是指在一个税收主权范围内,只征收一种税作为政府收入的唯一来源。在税收历史上,曾经有人积极主张实行单一税制,但它始终只是在理论上存在,世界各国并未实行。历史地看,关于单一税制的主张较多,而且都与不同时期的政治主张、经济学说相呼应,其理论根据及其经济基础各有差异,大致可分为四类:单一土地税论、单一消费税论、单一财产税论、单一所得税论。
16、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法定比例,也是决定税负轻重的重要因素。( 对)
★考核知识点:税收制度构成要素----税率,参见P52-58
附1.2.16(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率(Tax Rate)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法定比例。税率是决定纳税人税收负担高低的关键因素,体现征税的深度和负担程度。在征税对象既定的情况下,税率高低直接决定了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税收的公平性也主要由税率形式的选择和税率的高低来决定。从理论上看,按税率变动与税基(计税依据)变动之间的关系,税率结构有三种:一是比例税率(Proportional Tax Rate),即税基规模增大,税率保持不变;二是累进税率(Progressive Tax Rate),即税基规模增大,税率随之上升;三是累退税率(Regressive Tax Rate),即税基规模增大,税率反而下降。
17、在税法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征税对象。(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制度构成要素----课税对象,参见P50-52
附1.2.17(考核知识点解释):
课税对象(Tax Object)是指对什么征税,即征税的标的物,代表征税的客体。课税对象是区分税种的基本标志,是区分不同种类实体税制的主要依据。
18、税法上规定的纳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收的单位和个人。(错 )
★考核知识点:税收制度构成要素----纳税人,参见P49-50
附1.2.18(考核知识点解释):
纳税人只在法律上承担纳税义务,纳税人在法律上承担纳税义务,并不一定表明实际上或经济上承担纳税义务。为了把法律上的纳税义务和经济上的纳税负担相区别,人们把经济上承担纳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称为负税人。如我国现行增值税条例中规定销售货物其纳税人是销货方,但实际上承担税款的人是购买者,购买者是负税人。
19、税收优惠是一国政府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社会、经济或政治目标在税法中规定的照顾和鼓励措施,主要由减税、免税、附加或加成条款构成。(错)
★考核知识点:税收减税免税规定,参见P60-62
附1.2.19(考核知识点解释):
税收优惠(Tax Preference)是一国政府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社会、经济或政治目标在税法中规定的照顾和鼓励,主要由减税、免税条款构成。 20、税收制度中规定的附加是附着在已经确定了的正税的应纳税基础上的意思,采用附加的方法按一定的标准征收的额外征收,称为附加税。加成是另一种加重税负的手段.附加和加成通常体现政府限制某种活动的政策意图,实际上就是变相提高税率,是税率的一种延伸。( 对)
★考核知识点:税收减税免税规定,参见P60-62
附1.2.20(考核知识点解释):
附加是附着在已经确定了的正税的应纳税基础上的意思,采用附加的方法按一定的标准征收的额外征收,称为附加税(Super Tax or sur-tax)。加成是另一种加重税负的手段,一成为10%,加征一成,就相当于在按基本税率征收应纳税额后,再按应纳税额征收10%的税款。加成征收实际上是附加征收的一种特殊形式。附加和加成通常体现政府限制某种活动的政策意图,实际上就是变相提高税率,是税率的一种延伸。
21、某服装厂接受一饭店委托,为其员工量体裁衣制作工作装,饭店指定了工装面料质地、颜色和价格,则服装厂此项业务为提供增值税加工劳务的行为。(错)★考核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参见P86-87
附1.2.21(考核知识点解释):
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加工劳务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本题中的服装厂自己提供面料加工生产,属自制货物行为,而不是提供加工劳务。
22、甲纳税人未按规定向销货方支付货物,销货方纳税人按合同规定向甲收取违约金。由于违约金是在销售实现后收取的,已经计算了增值税因而收取违约金不应该缴纳增值税。(错 )
★考核知识点:销售额的确定,参见P105-106
附1.2.22(考核知识点解释):
违约金属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23、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对)
★考核知识点:销售额的确定,参见P105-106
附1.2.23(考核知识点解释):
考点是价外费用在计算应纳税额时的处理。
24、某商业企业兼营运输业务,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则为运输购买的汽油不得抵扣进项税。(错)
★考核知识点:进项税额的计算与抵扣,参见P106-109
附1.2.24(考核知识点解释):
解析:应税与非应税项目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一并缴纳增值税,同时则为运输购买的汽油可以抵扣进项税。
25、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按买价乘以17%的扣除率计算的税额。(错 )
★考核知识点:进项税额的计算与抵扣,参见P106-109
附1.2.25(考核知识点解释):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按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的税额。
26、消费税是1994的税制改革在流转税制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 对)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目,参见P156
附1.2.26(考核知识点解释):
考核消费税的含义及其与增值税双层调节的关系。
27、外贸企业进口一批高级音响,到岸价格100万元,关税12万元,代征消费税19.04万元,代征消费税的价格是131.04万元。(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目,参见P166-168
附1.2.27(考核知识点解释):
本题考核点是消费税的应税项目。高级音响不属消费税征收范围,进口环节只代征增值税没有代征消费税的问题。
28、化妆品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均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税目与税率,参见P166
附1.2.28(考核知识点解释):
化妆品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均要缴纳增值税,但消费税仅在出厂环节缴纳。
29、销售所有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或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销售额的确定,参见P168-170
附1.2.29(考核知识点解释):
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黄酒、啤酒除外),无论是否返还或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30、在应税消费品中,粮食白酒是采用复合计税方法计算消费税的。( 对)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参见P168-171
附1.2.30(考核知识点解释):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混合计算方法。
31、消费税与增值税一样,是1994的税制改革在流转税制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是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普遍征收一道消费税。(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目,参见P156
附1.2.31(考核知识点解释):
考核消费税的含义及其与增值税双层调节的关系。
32、外贸企业进口一批卡车,到岸价格100万元,关税12万元,代征消费税19.04万元,代征消费税的价格是131.04万元。(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目,参见P166-168
附1.2.32(考核知识点解释):
本题考核点是消费税的应税项目。卡车不属消费税征收范围,进口环节只代征增值税没有代征消费税的问题。
33、实木地板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均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税目与税率,参见P166
附1.2.33(考核知识点解释):
实木地板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均要缴纳增值税,但消费税仅在出厂环节缴纳。
34、销售黄酒、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或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错)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销售额的确定,参见P168-170
附1.2.34(考核知识点解释):
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黄酒、啤酒除外),无论是否返还或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35、在应税消费品中,卷烟是采用复合计税方法计算消费税的。( 对)
★考核知识点: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参见P168-171
附1.2.35(考核知识点解释):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混合计算方法。
36、个人取得的运输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不缴营业税。(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纳税人,参见P198-202
附1.2.36(考核知识点解释):
本题考核点是营业税纳税人的确定。应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37、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只要发生产权转移,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税目,参见P198-202
附1.2.37(考核知识点解释):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受资方的利润分配,共承投资风险的行为,也是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行为,但不征营业税。
38、某集团公司将一栋办公楼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其下属的独立核算单位,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此行为没有取得转让收入,因而不必缴纳营业税。(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税目,参见P198-202
附1.2.38(考核知识点解释):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39、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软件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税目,参见P198-202
附1.2.39(考核知识点解释):
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软件征收营业税。
40、转贷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单位和个人的存款贷给他人使用的业务。在计征营业税时,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转贷业务营业额。( 对)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参见P203-205
附1.2.40(考核知识点解释):
本题考核点是转贷业务与一般贷款业务的区别。转贷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将借入的资金贷给他人使用的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税;而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单位和个人存款贷给他人使用的业务,称为贷款业务,应按贷款利息收入计征营业税。
41、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项目征收营业税。(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参见P203-205
附1.2.41(考核知识点解释):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42、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参见P203-205
附1.2.42(考核知识点解释):
考核邮电通信业营业额的确认的规定。
43、某远洋运输公司将自己一艘万吨轮租给甲公司使用,期限半年,不配操作人员,收取租金200万元,则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6万元。(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与计算,参见P203-205
附1.2.43(考核知识点解释):
属于光租业务,应纳营业税=200×5%=10万元
44、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收入全额减除付给广告制作者的广告制作费后余额。(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参见P203-205
附1.2.44(考核知识点解释):
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收入全额减除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余额,这样可以避免同一税目的重复征税。
45、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计征营业税。( 对)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参见P203-205
附1.2.45(考核知识点解释):
符合营业税征税范围的规定。
46、某公司某纳税期内取得运输收入800万元;支付给联运企业费350万元。则其应纳营业税是13.5万元。(对)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计税依据与计算,参见P203-205
附1.2.46(考核知识点解释):
运输收入=800万-350万=450万
运输收入营业税=450万×3%=13.5万
47、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错)
★考核知识点:营业税税收优惠,参见P211-216
附1.2.47(考核知识点解释):
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营业税。
48、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对 ) 。
★考核知识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参见P223
附1.2.48(考核知识点解释):
49、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利于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保持公平税负,平等竞争。( 对)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特殊收入的确定,参见P333-336
附1.2.49(考核知识点解释):
为了理顺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和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公平,以及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我国合并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50、我国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规模大小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税率。( 对)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率,参见P340-341
附1.2.50(考核知识点解释):
我国目前对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实行25%的比例税率;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所得税率。
51、企业所得税人纳税人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的利息收入应当按照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对)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参见P344
附1.2.51(考核知识点解释):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盈利组织的收入。但不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的利息收入。
52、企业所得税人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对)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参见P344
附1.2.52(考核知识点解释):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免税收入主要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盈利组织的收入。
53、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允许扣除。(错 )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45-351
附1.2.53(考核知识点解释):
允许扣除的捐赠必须是公益性捐赠,即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54、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所有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错)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45-351
附1.2.54(考核知识点解释):
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按规定项目和相应的标准扣除。
55、企业按照法律及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或生态恢复等专项资金,准予扣除。(是)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45-351
附1.2.55(考核知识点解释):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些项目可按照实际发生额或规定的标准扣除,包括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即企业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生态恢复的弃置费等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56、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是)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45-351
附1.2.56(考核知识点解释):
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按规定项目和相应的标准扣除。
57、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违反税法规定被处的罚款不得扣除,但税收滞纳金可以扣除。(错)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51-352
附1.2.57(考核知识点解释):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在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项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时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故罚款、税收滞纳金均不得扣除。
58、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在中国境内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错)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参见P338-340
附1.2.58(考核知识点解释):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59、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参见P338-340
附1.2.59(考核知识点解释):
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着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60、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45-351
附1.2.60(考核知识点解释):
企业实际发生的满足职工共同需要的集体生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工资总额2.5%以内准予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在工资总额2%以内准予据实扣除。
61、企业实际发生的满足职工共同需要的集体生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错)
★考核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扣除项目,参见P345-351
附1.2.61(考核知识点解释):
企业实际发生的满足职工共同需要的集体生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在工资总额2%以内准予据实扣除。
62、托儿补助应当计入工资薪金范围征收个人所得税。(错 )
★考核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范围,参见P387-390
附1.2.62(考核知识点解释):
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其中,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应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63、根据现行规定,个人领取原提存的公积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
★考核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调整,参见P393-396
附1.2.63(考核知识点解释):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64、张某承包经营一国有企业,每年上缴承包费用5万元,该承包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对)
★考核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方法,参见P396-403
附1.2.64(考核知识点解释):
承包费是承包者个人的支出,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列支,但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65、根据现行规定,参加中央电视台体育比赛竞猜活动获得的奖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错)
★考核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调整,参见P393-396
附1.1.124(考核知识点解释):
参加中央电视台体育比赛竞猜活动获得的奖金按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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