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师 发表于 2013-1-24 10:13:53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后,为使伤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减少人员伤亡,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总指挥:后勤副厂长指挥部成员:行政处、职工医院、安技处、保卫处及厂工会负责人。指挥部下设二个工作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1、医疗救护组由职工医院院长及医护人员组成,院长负责指挥现场抢救。2、事故调查组由行政处、保卫处、安技处、厂工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行政处处长负责指挥现场救援。    二、应急准备1、应急物资的准备:救护车、简易担架、医用氧气瓶(袋)、急救药品等。2、医疗应急物资由职工医院负责日常管理。三、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严重的食物中毒会危及到用餐者的生命安全,特别是人为投毒事件会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一旦在短期内同一场所或同一范围内出现3人及3人以上症状相似的胃肠道急性症状(呕吐,腹泻)病人,且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相同的食源,即确立其为疑似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启动预案。四、应急响应1、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本厂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的报告后,立即指挥两个工作组开展救护工作。2、职工医院医疗救护组要第一时间赶赴中毒事故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诊断,中毒较重的人员应立即送往市内医院抢救,将损害控制在最小范围。3、事故调查组要立即控制供餐食堂、餐厅,对剩余饭菜、库房、冰箱和剩余食品等现场进行控制性保护,为卫生、公安部门现场取样和取证提供方便,并尽可能对中毒人员的致病食物、呕吐物和体液进行收集。食物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应在2小时内报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4、加强对供餐点的控制工作。在事故未调查清楚,中毒隐患未消除前,事发食堂、餐厅立即停业。为解决该食堂(餐厅)原供餐范围内职工进餐问题,行政处负责制定供餐调整方案,建立临时供餐系统或分流进餐人员。五、事故调查处理1、根据卫生检疫部门的检测结果,事故调查组召开事故分析会,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2、如中毒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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