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师 发表于 2013-1-23 13:45:59

职工(劳务工)安全生产职责

(七)职工(劳务工)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穿戴、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若发现不安全状况,应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消除隐患。
3、作业中做到自己不违章、制止他人违章,互相监督,实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努力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新工人进厂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或承包队)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未成年工不允许从事特种作业。
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提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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