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师 发表于 2013-1-22 08:23:55

吊挂工安全操作规程

吊挂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吊挂工需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作业中应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指挥时不准边吸烟边指挥。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钢丝绳、卡环等吊索夹具已达到报废标准,应禁止使用,并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进行起吊作业前,应切实查明重物本身重量、形状、正确选用吊索夹具,并对起重现场、吊运路线进行检查,排除障碍,确保吊运安全。
4、起吊物件时,正确选择吊点,确保物件平稳吊运;吊运易变形物件,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有棱角快口处应垫好,以便吊索切断;吊运可能滑动的物件,应固定好,防止滑动碰损。
5、操作时,各操作人员应分工明确,动作协调一致,并服从统一的指挥。起吊物件前,应全面检查各部分情况,使其符合稳妥、牢固和安全要求,起吊前应先将物件稍稍吊离地面作为试吊,再全面检查,确认稳妥牢固后,方可继续起吊。
6、起吊物件时,应垂直上升,如受环境或设备限制,不得不斜向上升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7、物件在起吊过程中,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和司机不得随意离开岗位,所吊物件上不得有人,下方亦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行。如工作人员有必要在所吊物件下方进行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8、吊运物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件从人员的上方越过,不要把物件长时间悬吊在空中。
9、起吊物件时,吊挂人员应选择适当位置随物件,招呼逗留人员避让,及时消除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

10、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物件张紧的吊索,吊运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1.翻转大型物件,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面倾斜方向站立。
12.选用钢丝绳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水平夹角一般在450~600之间,不可太小。
13.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绑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物件起吊就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物件,应先采取措施,防止其摇动或倾倒。
14.工作结束后应将所用工具擦净,维护保养,妥善保管。
15.指挥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16.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3)斜拉物体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不加垫衬不吊;
(9)吊索夹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10)钢水包过满不吊(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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