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 发表于 2012-6-19 07:51:38

关于规范厂区职工车辆停放的通知

关于规范厂区职工车辆停放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厂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划场地,塑造整齐良好的形象,现对厂区职工车辆停放作如下规定:一、
撤销船一车间、加工车间、质检处办公楼前停车场,加工车间车辆停放至公司办公楼东停车场东一区域;船一车间、质检处车辆停放至东二区域;公司办公室、行政管理处、财务管理处、人力资源处车辆和公司来宾车辆停放至东三区域。公司办公楼地下车库仅限停放公司内部车辆,其他车辆严禁停放。二、
撤销涂装、合拢车间办公楼北面停车场,合拢车间、涂装车间车辆停放至集配三期(船修、机装、电气车间办公楼)与老铜工厂房中间的过道处。三、
管加工车间门口严禁停车,车辆停放至公司老办公楼前停车场或停放在西门外停车场。四、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以上指定地点停车,严禁乱停乱放,违者罚款200元/次,二次违停由安保处收回通行证,不得进入厂区。五、
以上规定自6月18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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