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辅导资料十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辅导资料十一主 题:第六章的第一节和第二节,“职业活动中的道德与法律”,“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学习时间:2010年12月27日-2011年1月2日
内 容: 我们这周主要学习第六章第一,二节,“职业活动中的道德与法律”,“大学生择业与创业”的相关内容。希望通过下面的内容能使同学们明白职业活动中的道德和法律常识以及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一、学习要求
1. 职业与道德和法律;
2.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内容与基本要求;
3.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
4.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培养;
5.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
6.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二、主要内容
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
(一)职业与道德
1.职业
所谓职业,是指由于社会分工而形成的具有特定专业和专门职责、并以所得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职业的通俗表述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
2.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指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的总和。职业道德既体现了社会的要求、表现为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外,还体现了从事一定职业活动的人们的自律意识,是职业从业人员表现在职业活动中的道德品质状况。
(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
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
(三)职业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的共同特征与区别
1.共同特征
(1)鲜明的职业性。(2)明确的规范性。(3)调节的有限性。
2. 区别
(1)具体内涵不同。(2)调控手段不同
职业道德体现的是从事一定职业活动的人们的自律意识,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为社会对一定职业活动的他律要求。
二、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内容与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具有时代性,也具有历史继承性。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内容和基本要求,既有时代所赋予的职业道德的崭新内涵,也继承了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所积累、保持下来的较为稳定的职业道德要求。
(一)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反映的是从业人员对待自己职业的一种态度,也是一种内在化的道德需要。它体现的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敬重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道德操守和勤奋努力,精益求精,尽职尽责的行为表现。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
(二)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对从业者的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三)办事公道
办事公道,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做到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不以权损公,不以私害民,不假公济私。
(四)服务群众
服务群众,就是在职业活动中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也是社会主义的道德核心在职业领域的体现。
(五)奉献社会
奉献社会,就是要求从业人员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树立起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并通过兢兢业业地工作,全身心地投入,使自己所付出的劳动能够对于国家、民族甚至整个人类产生积极的意义。
三、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
与职业生活相关的法律很多。普适性法律规范包括《劳动法》,特定法律规范有《公务员法》、《教师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安全生产法》等中有关职业活动的法律规定。职业生活中最主要的法律有《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等,这是我们在课堂上要为大家重点介绍的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共13章107条。《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最高国家权利机关颁布的第一部劳动法典。其适用范围是除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等以外的所有劳动者。
1.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2)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3)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4)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2.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双向选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见课本)
义务:(1)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 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
(1)协商: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
(2)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调解;
(3) 仲裁: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数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于2005年4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1. 基本原则
(1) 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2)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4)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
2. 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3. 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
(1)申诉:(2)控告;(3)仲裁;(4)诉讼。
四、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培养
( 一)努力学习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二)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 努力锻炼实际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能力
五、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就业再就业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当前我国的就业压力较大,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我国人口基数大,需要就业的人员多,就业高峰持续时间长。其二,就业机制有待完善。其三,就业观念有待更新。
为了缓解就业压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近年来国家采取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即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坚持通过发展经济、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协调发展城乡经济以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扩大就业规模,努力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实践证明,国家实施的积极就业政策已经产生了实际的效果,近年来社会就业率和再就业率不断提高。因此,在就业问题上要看到问题的紧迫性,但也无须持悲观态度。
六、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一)择业和创业
1.所谓择业是指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社会的需要,主动选择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过程。
2.所谓创业则是通过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辟新的工作岗位、拓展职业活动范围、创造新的业绩的实践过程。
3.择业与创业紧密相关。
(二)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
1.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1)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
(2)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
(3)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2.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1)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
(2)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
(3)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思考题:你如何看待当前的就业形势并如何进行职业生涯设计?
答:(根据本章五,六结合自身进行回答,答案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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