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师 发表于 2011-4-25 08:15:17

关于针对各承包公司与施工队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检查的通知

关于针对各承包公司与施工队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检查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每个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公司在用工前,必须与自己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清楚地注明劳动工资待遇,劳动期限,试用期限(徒工期限),提前辞职、辞退所承担的责任,劳动内容,雇用双方享有的权利及必须履行的义务等等。
现根据公司要求,各车间由车间负责人督促,外管员具体负责将此通知发放至各承包公司,并要求各承包公司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文本由各承包公司自行制作,所制作文本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一式两分,工人自己保存一份,承包公司老板保存一份,无委托书的挂靠队的必需由工人本人,挂靠队老板,大队负责人三方签字盖章认可。另工人收到合同的签字名单由各承包公司老板保存。
公司人力资源处将在本月15日起根据网上注册名单对各车间各承包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大检查,各车间外管员,核算员配合检查。具体检查内容:1、工人签字的劳动合同文本。2、工人收到劳动合同签字名册。
在检查中如发现拿不出有效合同的承包公司,江苏金陵公司将对承包公司进行1000元/人•次的罚款,屡教不改和未签订合同人数较多的承包公司,将坚决给与承包公司开除离厂的处罚。公司今后每周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严厉打击无合同用工现象,坚决杜绝劳资纠纷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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