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像智能IC卡使用管理补充规定
公司人像智能IC卡使用管理补充规定为了加强异地厂区职工的考勤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原《关于使用人像智能IC卡管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调整相关内容,补充规定如下:
1、厂前门保留8台考勤机、厂后门保留6台考勤机,只供全厂外用工刷卡使用,其他人员无法使用。
2、在全厂相关部门增加了部分考勤机,仅供本单位职工使用,其它单位职工和全厂外用工无法使用。
3、厂前、后门和办公大楼门卫门口共计6台考勤机供全厂所有人员(包括外用工)进出厂门刷卡识别身份使用,在此6台考勤机上的刷卡数据不作为考勤依据。
4、全厂职工每天实行四次刷卡,即早晨上班前一次、上午下班后11点30分至11点45分刷卡一次、下午上班前一次(下午上班前20分钟内刷卡有效)、下午下班后一次。
5、外用工每天刷卡一次:每天中午11:30至下午上班前(下午上班时间以厂部通知为准)。
6、凡在规定时间内无刷卡记录的,必须出具车间批准的书面手续,否则按厂纪有关规定处理。
7、鼓励职工、外用工对刷卡不规范者进行举报、揭发,一经查实,对举报者进行奖励(根据实际情况,以处罚金额的10%——20%进行奖励)。
8、本补充规定自2010年9月8日起试运行,9月10日起正式执行,与原《关于使用人像智能IC卡管理有关规定》共用。2010年2月份下发的《关于使用人像智能IC卡管理的补充规定》废止。
9、本补充规定由厂人教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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