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部侧影图设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尾部侧影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样图、相关标准等参考资料)。
1.2 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尾部侧影图”的设绘。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考虑到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a) GB 4476.2-84《金属船体制图、图形符号》;
b) GB 4954-85《船舶设计常用文字符号》。
2.2 设绘依据图纸
a) 总布置图;
b) 型线图;
c) 尾柱图;
d) 螺旋桨图;
e) 轴系布置图;
f) 舵系布置图。
3 基本要求
尾部侧影图应反映船体尾部螺旋桨与船体、舵之间的间隙,以及实际值与规范要求值的对比情况;并反映出螺旋桨毂帽与舵叶前缘之间的间隙以表明螺旋桨的拆卸距离(在不转舵的情况下)。
4 内容要点
尾部侧影图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1 船体尾部、螺旋桨和舵的侧视轮廓。
4.2 标注螺旋桨、尾轴和舵相对于船体的定位尺寸和外形尺寸。
4.3 按照规范要求标注螺旋桨与船体和舵的各间隙尺寸。
4.4 用表格列出以上各间隙尺寸的实际值与规范要求值的对比情况。
5 图面要求
5.1 图纸幅面及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5.2 图面布局:侧影图位于图面上方,间隙对比表位于图面下方。
5.3 比例采用1:50(大船)或1:25(小船)。
5.4 术语、符号、代号、计量单位等应统一,并与有关法规、标准相一致。
6 设绘注意事项
6.1船体尾部、螺旋桨和舵的侧视轮廓及位置、尺寸应与“2.2设绘依据图纸”保持一致。
6.2 螺旋桨叶片轮廓应为桨叶绕轴旋转过程中各点在侧投影图上所能到达的最外侧位置连接而形成的限界轮廓线。
6.3 舵叶轮廓应为正舵时的轮廓线。
6.4 对于双桨船,船体尾部轮廓线应为与螺旋桨轴线相一致的纵剖面轮廓线,而不是通常的船体中纵剖面轮廓线。
6.5 螺旋桨与船体和舵的间隙,不同的规范有不同的要求,双桨船和单桨船的要求也不同,应注意区分。所有间隙值原则上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
6.6 对于可调螺旋桨,按照可调桨的设计螺距核定间隙值。
7 校审要点
7.1 船体尾部轮廓是否与型线图一致。
7.2 螺旋桨和舵的位置和尺寸是否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7.3 螺旋桨与船体的间隙,是否按照相应的规范要求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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