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 发表于 2011-4-16 00:06:51

压缩空气管系图设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压缩空气管系图”(以下简称管系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和参考资料。
1.2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及施工设计“压缩空气管系图”设绘,技术设计也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b) GB4791-84船舶管路附件图形符号;
c) CB*3075-87 船用无缝钢管系列。
2.2 设绘依据图纸
a)        船舶合同说明书(技术规格书)或设计任务书;
b)        合同说明书(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规范、公约、规则等有关内容;
c)        总布置图;
d)        机舱布置图;
e) 有关设备及附件的样本及技术资料。
3 基本要求
3.1 管系图应原理正确、完整、表达清楚,技术要求明确,并能表示出各设备的相对位置。作为船厂生产设计及施工的依据。
3.2 管系图应满足设计任务书或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3 管系图应满足相关规范、公约、规则等要求。
4 内容要点
4.1 管系图由封面、技术要求、附件汇总表、材料汇总表及系统图等组成。
4.2 管系图视船舶大小及系统复杂程度可分压缩空气系统图、全船杂用压缩空气系统图、控制空气系统图(包括吹包式气动液位测量系统),也可综合为一个系统。对于油船、化学品船所需的扫线压缩空气系统;设有由手提式气动隔膜泵的气源系统以及采用气动吊杆的气源系统等可依不同情况并入相应系统,也可单独出图。
4.3 管系图应包括空压机、空气瓶,各压缩空气用户及与其相应的管路、阀件、附件(包括检测仪表和自动化项目接口或传感器元件)等。
4.4 控制空气系统还应包括气源处理装置、逻辑单元、操作元件执行单元及检测仪表和自动化项目的接口或传感器元件。
4.5 管系图中的技术要求,一般包括施工安装原则要求,图中有关符号线条说明,液压试验要求、注意事项等。
5 图面要求
5.1 管系图的封面、技术要求及表格用A4幅面,图纸用A3幅面,需要时可沿横向边加长,加长量应为210mm的倍数。
5.2 管路用粗实线表示,设备轮廓线、仪表等附件及有关的船体、部分用细实线表示,需要说明处用*记号表示,电气控制线路用点划线。
5.3 管路上(下)方注公称通径(或外径×壁厚)同一张图中,若同一通径管子壁厚不同可在通径左上方加“*”号以示区别。
5.4 管系图中每只附件均需标注标识和编号,并每件一号,附件标注号由系统代号+V+编号组成。设压缩空气系统代号A,AV5则表示压缩空气系统第5号附件,若船厂要求管子也需编号时,则由系统代号+编号组成,例A15表示压缩空气系统第15根管子,附件及管子的编号若船厂有要求则以船厂规定为准。
5.5 管系图装订成册,其顺序为封面、技术要求、管系附件汇总表,管系材料汇总表、系统图。汇总表格式参照附录A参考图样。
6 设绘注意事项
6.1 每台空压机的排出管应直接接至每只起动空气瓶,空压机和起动空气瓶之间应设有油气分离器或过滤器,以防止压缩机气缸油混入空气瓶。
6.2 除起动用压缩空气外,其它用途的压缩空气均通过减压阀后得到,减压阀前需装空气滤器,减压阀前、后均应有截止阀、压力表,减压阀后还需设安全阀,还应有旁通管路以便维修时不影响工作。
6.3 重要用途(如主机气动控制系统)的压缩空气减压阀组应设双套并互为备用,确保任何时候均能正常使用。
6.4 柴油机起动空气进口处应装截止止回阀,以防止气缸内的气体、倒灌至空气系统。
7 校审要点
7.1 检查管系原理是否正确、合理、完整。
7.2 审查管系图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公约、合同说明书(技术规格书)或设计任务书等要求。
7.3 审查图面质量、线条、符号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压缩空气管系图设绘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