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协工队实施扣预留款的通知
全公司各车间、各施工队:为减少及控制各施工队与队员之间的劳资纠纷,增强施工队抗风险能力,公司领导决定对各施工队采取扣押金和预留款形式。即:
扣押金:新队来厂,①首次交20000元为押金。
扣预留款:每月工程款扣预留款10%,50人以下,20万元封顶;50—100人,30万元封顶;100人以上40万元封顶。②老队在原押金的基础上,每月工程款中扣预留款,标准同①。以上预留款在每年春节前,返还70%给各队、并续扣预留款。
如施工队在中途有退队的,除按合同规定的条约执行外,施工队长必须将退队手续办齐,无劳资纠纷的前提下,间隔一月返还预留款余额及押金。
以上政策,09年6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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