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 发表于 2011-4-6 00:37:12

防火区域划分图设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防火区域划分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
1.2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的“防火区域划分图”设绘。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a) GB3894.1-83 船舶布置图图形符号 舱壁、门、窗及舱壁孔、舱口及舱
口盖。
b) GB3894.5-83 船舶布置图图形符号 梯及舷墙
c) GB4476.1-84 金属船体制图 一般规定
2.2 设绘依据图纸:
a) 设计任务书或技术规格书;
b) 总布置图;
c) 舱室布置图;
    d) 机舱布置图;
e) 基本结构图。
3 基本要求
3.1 “防火区域划分图”是反映全船主竖区的划分,各舱壁、甲板、舱室门的耐火等级,挡风条布置。
3.2 本图是绝缘布置图、甲板敷料布置图、舱室门布置图等内舾装图纸的主要设绘依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规则的要求设计。
3.3 图面简洁,突出主竖区划分,舱壁、甲板、舱室门的耐火等级。与防火区域划分无关的设备、舱等不必绘出。
4 内容要点
本图样一般应有甲板平面图,必要的局部视图,图形符号说明等组成。
4.1 防火区域划分图中,通常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舱室名称、分类号;
b) 各层甲板梯道;
c) 主竖区划分;
d) 舱壁耐火等级;
e) 甲板耐火等级;
f) 舱室门耐火等级、关闭要求;
g) 挡风条等。
4.2 甲板平面图中,舱室除标注舱室名称外,还须标注舱室分类号。
4.2.1 分类号应与本图执行的规范中分隔相邻处所舱壁、甲板耐火完整性表中分类号相对应。
4.2.2舱室在规范中没有明确分类号,可向船级社咨询,也可参考其他类型的船舶或类似的规范、规则确定舱室分类号。
4.2.3 本图执行的规范和分类号的表示方式应在本图有说明。
4.3 甲板平面图中应绘出各层甲板梯道位置和梯道上下方向。
4.4 甲板平面图中还应绘出船体中心线,每隔5档肋距标出肋位号。
4.5 主竖区的划分仅客船需要。
4.5.1 客船的船体、上层建筑及甲板室应以“A”级分隔分为若干主竖区。阶层和壁龛应减至最少,但如属必需者,则亦应为规范规定的“A”级分隔。
4.5.2 客船为表示主竖区划分,则需绘出侧视图。在侧视图、甲板平面图上用明显的标记表示主竖区划分。
4.6 舱壁和甲板的耐火等级可在舱壁和甲板加注耐火等级或用不同形式的线条表示各种耐火等级。图中应有图形符号说明。
4.7 舱室门的耐火等级除规范另有规定外,一般应与所在舱壁的耐火等级一致。表示方式也与舱壁基本一致。规范要求自动关闭的门可加箭头或其它形式表示。
4.8 封闭在天花板、肘板后面的空隙设置的挡风条可用线条加注字母在甲板平面图上表示。
5 图面要求
5.1 图纸幅面和格式应符合GB/T 14689-93“技术制图 图纸幅面和格式”的有关要求。通常采用A4图纸幅面,需要时横向按规定加长,便于装订成册。
5.2 视图以甲板平面图为主体,必要时增加侧视图、剖视图。通常一层甲板一页,便于校对甲板耐火等级。
5.3 图纸的比例应符合GB/T 14690-93“技术制图 比例”的有关规定,通常采用1:100或1:200,1:50,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比例。
5.4 图纸通常装订成册,图形符号说明靠前,以后为由上而下各层甲板的平面图,机舱逃口布置、应急消防泵舱布置最后。
5.5 图面布局应正确、合理和整齐,周边空白要均匀。
5.6 图线应符合GB/T 4476.1-84“金属船体制图 一般规定”的有关规定。
5.7 字体应符合GB/T 14691-93“技术制图 字体”的有关规定。字体的大小和风格应相对统一。要求中英文对照的图纸,字体的大小和风格也应相对统一。图中一般的文字说明书写时上面一行为英文,下面一行为中文。
6 设绘注意事项
6.1 图样设绘前,首先应熟悉设计任务书或技术规格书、总布置图、机舱布置图、船体基本结构图等有关图样,以及规范等规定。明确本图执行的规范,如果是国际航行货船,还需明确在起居区域和服务区域内采取那一种保护方法。
6.2 设绘图样应首先考虑识图方便,布局要合理,力求图面简洁。图样视图与图形符号说明能完整地表达内容要求。
6.3 使用的名词术语、符号、代号应按标准规定。引用的规范、规则以及其他技术文件应正确有效。
6.4 所有耐火等级的图形符号要明确不重复,容易区分,图形符号应与甲板平面图、侧视图等一致。
6.5 在分隔相邻处所甲板的耐火完整性时,注意处所在甲板上下的位置。
6.6 本图样必须与相关图纸要求相互协调,所用的设计符号、代号等应保持一致。
6.6 在说明中应提示执行的规范、公约、规则,舱室分类号的表示方法,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7 校审要点
7.1按设绘依据图纸、文件、规范、规则,校审:
a) 选择的规范、规则是否适合本图;
b) 主竖区划分是否合适;
c) 舱室分类号是否恰当;
d) 舱壁、甲板的耐火等级是否正确;
e) 舱室门的耐火等级和自闭要求是否正确;
f) 挡风条布置是否合理。
7.2 检查图纸表达的内容是否完整,主题是否突出,视图是否合理,图形符号是否明确。
7.3 图形符号是否一致,字体的大小和风格、线条的类型和风格是否统一。
7.4 图纸编号、图纸幅面、线条、文字代号、图形符号、表达方式等是否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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