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备布置图设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照明设备布置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
1.2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的“照明设备布置图”设绘。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可参考使用。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a) CB/T3713-1995《船舶电气设备文字符号》。
2.2 设绘依据图纸
a) 设计任务书或技术规格书;
b) 电气说明书;
c) 入级船级社规范和有关规则、公约、标准;
d) 照明系统图;
e) 航行灯、信号灯系统图;
f) 船体总布置图和机舱布置图;
3 基本要求
3.1 “照明设备布置图”是反映全船照明设备的配置情况,并应能满足送审
图纸要求以及作为生产设计的依据。
4 内容要点
4.1 本图用规定的图形符号在船舶舱室布置平面图上表达全船照明设备的配置情况。桅杆、起重柱及类似结构上的照明设备可用侧面图表示。
4.2 本图一般不注安装尺寸,仅由图形符号的位置来体现照明设备在各舱室,走道及室外场所的相对位置。
4.3本图应按甲板层次分区域绘制。凡未装有照明设备的舱室和甲板区域可不必绘出。
4.4 本图的船体轮廓通常采用1:100或1:50比例。设备较多的舱室和甲板区域如按上述比例图示不清,可局部放大。
4.5 船体轮廓以及与照明设备定位有关的机械设备、家具和船体构件,均用细实线(或淡色线)表示,照明设备用粗实线表示。
4.6 如果需要对布置图中图形符号相同的设备进行区分,可以在图形符号的近旁加注该设备馈电电缆的编号。
5 图面要求
5.1 图形符号应符合《船舶电气制图和图形符号应用指南》的规定。
5.2 照明布置图中的设备项目及其图形符号均应与照明系统图一致。照明布置图一般不另外编制材料表。
5.3 照明设备布置图可按甲板层次设绘,要求布局合理,图面整洁。
6 设绘注意事项
6.1 用于绘制照明设备布置图的舱室布置图应予以简化,凡于照明设备定位无关的其他设备和船体构件不必绘出。
6.2 照明灯具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对不同舱室的照度要求,必要时应通过照度计算进行核对。也应避免过度超过照度标准。
6.3 照明设备的选型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应注意减少品种规格,以便于管理。
6.4 机舱区域及类似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避免安装在难以维修的部位。
6.5 如果同一页布置图上有若干形状相似、内部设备布局相同的舱房(如客
船上的部分客房)、可以选择其中之一绘出照明设备,对其他同类舱房则以文字加以注明。
7 校审要点
7.1 检查照明设备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则的要求;是否与电气说明书的要求相一致。
7.2检查照明设备的设置能否满足实际使用要求;各类舱室的照度能否达到相应的标准。
7.3 检查照明设备的安装部位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存在难以安装或不易维修等不合理情况。
7.4 图中的设备项目及其图形符号和代号与系统图是否一致。
8 质量要求与等级规定
等级的表达方式采用下表形式
等级评定内容ⅠⅡ
符合规范、任务书要求
符
合
符
合
设备选用及布置
合
理
基本合理
图面要求
完整、准确基本完整准确
执行现行标准和有关规定
完全执行较好执行
一般差错和图面缺陷
极少
很少
注1:Ⅰ、Ⅱ级即为优良品、合格品,达不到合格为不合格品。
Ⅰ、Ⅱ级品无原则差错。
9 参考资料见附录A
附录A
《照明设备布置图》参考资料
A1 有关规范
a)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4分册第2章第7~8节、第10节
b) 钢质内河入级与建造规范第2分册第4篇第2章、第4章、第8~9章。
A2 有关文献
a) 船舶设计实用手册电气分册第6篇第1~5章。
b) 船舶电气制图和图形符号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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