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柱图设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首柱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
1. 2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的“首柱图”设绘。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2 设绘依据图纸
a) 船体结构规范计算书;
b) 基本结构图;
c) 型线图;
d) 外板展开图;
e) 肋骨型线图。
3 基本要求
3.1 首柱的外形应与型线图吻合。首柱包板与外板对接的板缝应光顺,并且应考虑制造的工艺性。包板一般要求超过首柱圆弧切点50毫米以上,如曲率较大,可不到圆弧切点。
3.2 首柱水平加强肘板应按规范要求设置,肘板厚度应不小于相邻外板厚度。肘板应向后延伸与肋骨或舷侧纵桁连接,且至少应超过首柱包板与外板的对接缝。
3.3 对于曲率半径较大的首柱,沿其中纵剖面处须设置与水平肘板厚度相同的纵向加强筋。
3.4 对于具有部分圆钢或铸钢的首柱,其尺寸除了应满足规范要求,还应考虑施工及铸造工艺,铸钢首柱与外板的连接采用开槽搭接为宜,这样,便于保证型线的光顺。
4 内容要点
4.1 首柱图一般应由侧视图,向视图和足够数量的肋位剖面和水平剖面组成.。侧视图是船侧方向的投影图, 向视图是自尾向首的投影图。
4.2 首柱图中的首柱包板,下自平板龙骨,上至首楼甲板。
5 图面要求
5.1 首柱图的比例一般可取1:25或1:50。
5.2 首柱图除表示首柱包板的排列外,尚应包括纵向加强筋和水平肘板。对于非本图的相连构件,如中内龙骨,舷侧纵桁,平台板等可用双点划线表示。
5.3 视图上应标出板缝线,对于板厚相同的区域而又无板缝限制者可不予排板。
5.4 应在图中有必要的技术说明,列出材料规格等。
5.5首柱的精确尺寸由放样决定。
5.6如有冰区加强要求,应说明加强等级。
5.7 铸钢首柱,尚需说明热处理工艺等要求。
6 设绘注意事项
6.1 首柱包板缝的排列必须与肋骨线型图及外板展开图一致。板列的尺寸须留有双向曲度的加工所需的裕度。
6.2 首柱包板与外板的接缝线力求光顺,美观,易于加工。
6.3 首柱包板超过圆弧切点的首柱侧视图上,应画出首柱圆弧的切点投影线。
6.4 对于铸钢首柱,与船体钢板的焊接必须满足有关焊接要求及铸钢工艺加工的要求。
7 校审要点
7.1 检查各视图是否一致,板缝曲线是否光顺。
7.2 核对与肋骨线型图,外板展开图板缝的一致性。
7.3 检查构件与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 质量要求与等级规定
等级的表达方式采用下表形式
等级评定内容ⅠⅡ
板缝排列是否合理,线条是否光顺,加工是否方便满足要求基本满足要求
与肋骨线型图,外板展开图是否一致一致基本一致
图面质量(包括布置是否匀称,投影关系是否正确,设绘内容是否完整)好较好
一般差错和图面缺陷极少很少
注1: Ⅰ、Ⅱ级即为优良品、合格品,达不到合格为不合格品。
Ⅰ、Ⅱ级品无原则差错。
9 参考资料见附录A
附录A
《首柱图设绘通则》参考资料
A1 相关标准
a) GB/T4476.1—84 金属船体制图 一般规定
b) CB*3182—83 船体结构 相贯切口与补板
c) CB*3184—83 船体结构 流水孔,透气孔,通焊孔
A2 有关规范
a)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b) 钢质内河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c) 需入国外船级的相应船级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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