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 发表于 2011-3-30 01:11:07

电力负荷计算书设绘通则

电力负荷计算书设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电力负荷计算书” 是根据全船用电设备的数量、负载和使用情况进行负荷计算,其计算结果作为选择发电机容量和台数的依据。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负荷计算书”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
1.2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的“电力负荷计算书”设绘。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可参照使用,方案设计或合同设计时因设备功率尚不明确的,允许以提供的估算功率进行计算,此时的计算书名称为“电力负荷估算书”。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2 设绘依据
    由于本计算书是根据全船用电设备的多少,负荷的大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汇总计算而得,因此,需要以下专业提供相应资料和相关设备的运行工况;
a) 轮机专业提供机电设备订货明细表
b) 船体专业提供厨房设备及日用电器设备订货明细表
    c) 产品或舾装专业提供甲板机械设备订货明细表
d) 系统专业提供空调、冷藏、舱室通风设备订货明细表
e) 电气专业提供照明及通信导航设备的消耗功率
    从以上明细表获得用电设备的项目和输出功率(额定功率),从厂商提供的电动机参数获得电动机效率。对于如电力推进、侧推装置、较大型的空调、较大型的克令吊等装置,通过相关专业由设备制造商提供该大型设备的负荷计算资料或用电要求。此外,各专业尚须提供设备的实用轴功率(负荷系数),以便据此数据进行计算。
3 基本要求
3.1 “电力负荷计算书”是反映船舶在各种工况下全船用电设备的负荷情况。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载和使用情况受多种因素影响,难以准确地定理计算,有些数据是根据统计计算或经验获得的,所以,应与轮机专业和产品专业等有关
专业密切联系,对用电设备负载和使用情况加以全面分析。
3.2 船舶电力负荷计算方法较多,目前常用的方法有需要系数法和三类负荷法,如果采用需要系数法,对需要(负载)系数或同时系数等选取恰当,则能获得较准确的计算结果。
    由于我院近几年设计的出口船舶逐渐增加,从我们获得的一些资料来看,国外电力负荷的计算基本上都采用需要系数法,立足于逐步于国际接轨,本通则重点推荐需要系数法。
3.3 各用电设备的名称、功率等参数和使用要求应与轮机、船体、舾装、系统产品等专业提供的资料一致。
4 内容要点
本计算书由封面和表格组成,表格的格式参见附录提出的参考图样。表格的内容要点如下所述。
4.1 工况类别要点
    工况类别可根据不同船舶的需要进行选择,在一般情况下,货船和客船应采用通用表格进行计算,其工况分为以下五种:
    航行 —— 满载全速航行状态。
    进出港 —— 港内低速航行、一般还考虑靠离码头时起锚、系缆和侧 推装置状态。
    装卸货 —— 货船、液货船(油船、液化气船及化学品船)或集装箱船等装货和卸货状态。
    停泊 —— 停泊码头或系船无客,无货状态。
    应急 —— 一般考虑船舶失火状态。
    根据各船实际使用情况可适当增减。
4.2 需要系数法计算时的需要系数和同时系数含意如下
              设备(电动机)的额定功率(输出)
4.2.1 设备的额定输入功率= ——————————————× 100%
                           设备(电动机)的效率
              设备的需要功率
4.2.2 需要(负载)系数 = —————————— × 100%
                           设备的额定输入功率

              运行的间断负载最大需要功率之和
4.2.3 同时系数 = ———————————————— × 100%
                  所有间断负载的最大需要功率之和
4.2.4用电设备的数量=在该工况下实际使用的电动机台数(照明和通信设备等电气用户可不列出台数)。
4.3三类负荷计算法的负荷类别、负荷系数及同时系数等的参数的确定可参见“船舶设计实用手册”电气分册第2章。
4.4 本计算书中,除电动机的额定数据外,计算过程中的数据保留到小数点后的一位数,汇总后的功率保留到个位数。
4.5 功率、电流等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
5 图面要求
5.1 图纸幅面原则上采用按GB4476.1-84规定的A4幅面。
5.2 标题栏符合我院统一标题栏标准。
5.3 采用Excel电子表格进行计算,尽量采用本通则提出的参考图样推荐的表格,以及表格所采用的公式。
6 计算注意事项
6.1 设计时与船体、轮机、产品等有关专业保持联系,防止遗漏所需用电设备项目
6.2 若有关专业用电设备有所增减,必须及时修正。
7 校审要点
7.1 是否与船体、轮机等专业所提供的用电设备项目的名称、功率等参数和使用情况一致。
7.2 各工况划分是否符合船舶设计要求。
7.3 各设备需要系数的确定是否合理。
7.4 计算是否正确。
7.5 在每一工况下所选用的发电机负荷的百分比应合理。一般选用的发电机应有10%-15%的功率储备量。
8 质量要求与等级规定
   
等级的表达方式采用下表形式



等级
评定内容ⅠⅡ
符合规范、任务书要求符
合符

各用电设备与各专业所提供的相一致一
致一

发电机容量及台数的选择合理性合
理合

图面要求完整、准确基本完整准确
执行现行标准和有关规定完全执行较好执行
一般差错和图面缺陷极少很少
注1: Ⅰ级即为优良品、合格品,达不到合格为不合格品。

Ⅱ级品无原则差错。


9 参考资料见附录A   
      
附录A
《电力负荷计算书》参考资料
A1 有关规范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4分册第4篇第2章第4节和第5节
A2 有关文献
a) 船舶设计实用手册电气分册第2章;
b) 劳氏规范Lioyd’s Rules and Regulations Part6 Chapter2
Section2 2.1,2.2 and Section3 3.1,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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