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子 发表于 2011-12-3 10:06:31

气瓶(体)管理办法

气瓶(体)管理办法
1总则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我公司使用的各种气瓶(体)种类和数量均不断增加。目前我公司使用的气体主要有:二氧化碳、乙炔、丙烯、液氧、氩气、氧气、氮气、氯气等,其中除液氧采用储槽外,其余均为瓶装气体。为了规范我公司使用的气瓶(体)的管理,确保安全用气、经济用气,特制定本办法。
2气瓶(体)的采购
2.1公司的气瓶(体)管理部门为经营供应部。气瓶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交经营供应部采购;气体由使用部门直接向经营供应部提出申请,由经营供应部采购。
2.2经营供应部采购前必须选择有气体和气瓶经销资质的单位(此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经销证书并经确认)进行采购。
2.3经营供应部对于采购的气瓶和气体必须确保其质量。所购气瓶必须为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气瓶,所购气体质量由经营供应部负责定期去供货公司家进行抽检,同时又要确保价格的合理性。
2.4经营供应部对于所购气瓶和气体进公司后必须严格进行检查。气瓶上应有明确的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标识;瓶装气体应严格进行实瓶称重;对于所购批量较大的气体可采取抽样称重,液氧槽车进公司和充装后离公司均应进行称重,并做好记录,经查对不符要求的气瓶和气体应坚决退货。
2.5经营供应部应保证气瓶和气体的供应及时到位。
3气瓶(体)的储存
3.1经营供应部在储存气瓶(体)时,应置于专用仓库;使用部门应将气瓶(体)置于专用的汇流排房内或其它指定的安全区域。气瓶(体)仓库及其它指定区域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对于盛装毒性气体的气瓶和其它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及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或灭火器材。
3.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4气瓶(体)的发放、领用、回收
4.1全公司各类气瓶均应建立台帐、登记造册,严格控制。
4.2氧气、乙炔、氮气、氯气的气瓶总台帐管理及气瓶(体)的发放、回收、消耗统计工作由基建设备部归口管理;经营供应部负责丙烯、氩气的气瓶总台帐管理及气瓶(体)的发放、回收、消耗统计工作。
4.3对新购、发放、回收的气瓶各归口管理部门均应按照气瓶种类认真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在回收气瓶时,应检查每只气瓶的实际用气情况做好记录,并对照各类气瓶进公司时的实际称重,做好各种气体的实际用量统计结算工作。对不符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
4.4各使用部门应建立各类气瓶分台帐,并有专人管理。使用部门在向相应归口管理部门领(借)用、归还各类气瓶(体)时,应认真及时办好领(借)用、归还等登记建帐手续。对不符要求的气瓶(体)可拒绝领(借)用。
4.5经营供应部应根据各使用部门的实际使用情况按气瓶(体)种类购置一定数量的周转瓶(气体),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供各使用部门调剂使用。
5气瓶(体)的使用管理
5.1气瓶(体)使用部门应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各类气瓶(体)使用的安全管理。
5.2各使用部门应将各种气瓶放置在相应的汇流排房内集中供气,禁止在工作场所随意放置各种气瓶;如因特殊需要散瓶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放置并安装防震圈与瓶帽,完工后作业人员应及时将气瓶(不管空瓶或满瓶)收归规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每种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一定的余气。
5.3气瓶使用部门应禁止作业人员随意对气瓶敲击、碰撞和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夏季应防止气瓶曝晒,冬季严禁用温度超过40。C的热源对气瓶加热;严禁擅自拆装、损坏气瓶的各种安全附件。
5.4气瓶(体)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自归口管理的气瓶(体)的安全监管,经常督促各使用部门确保气瓶(体)的安全使用。
5.5生产管理部会同安保部、基建设备部、动力车间、经营供应部定期对各使用部门的气瓶(体)使用情况进行联检。
5.6气瓶(体)各使用部门对联检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认真整改。
6气瓶的检验
6.1气瓶归口管理部门必须确保所管的气瓶在检验周期内,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已过检验周期的气瓶。
6.2对于已到检验周期的气瓶,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督促气瓶供应公司家负责对气瓶进行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6.3动力车间负责全公司氧气、氮气瓶的定期检验,并对检验质量负责。
7其它
7.1各气瓶(体)使用部门对气瓶(体)的安全使用负责,如因人为损坏、遗失气瓶及使用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转载请注明奥鹏作业答案网 www.ap5u.com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气瓶(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