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管理规定
生产计划管理规定1 范围
规范生产计划的编制、审批、发放流程及考核依据,做到大计划节点对小计划内容起指导、纲领作用,对各级计划编审部门做出明确规定。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各产品生产计划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及考核。
2 计划的分类
计划分为公司滚动计划、年度计划、单船计划、月度计划及周计划
3 计划的编制、审批、发放
3.1 公司滚动计划、年度计划由生产管理部计划定额组在每年12月15日前根据公司经营、资源等情况编制次年计划,报生产副总审核,公司常务副总批准后下发执行。
3.2 单船计划在上船台(进坞)前两个月由项目部根据公司年度计划进行编制,单船计划由计划定额组平衡,生产管理部审核,生产副总批准后下发执行。
3.3 月度计划的编制、审批、发放
3.3.1 月度计划由项目部以年度计划为依据,每月25日前编制次月计划,26日8:00交计划定额组进行平衡(电子版与文本),报生产管理部经理批准,31日前下发执行;当月计划完成所需其它部门解决的事宜也要在月度计划中一并列明(包括材料、设备、技术资料等);月度计划编排内容为当月25日至次月底。对于未列入单船计划的前期产品,需开工生产的,按大节点计划要求由计划定额组编制阶段性月度计划,报生产管理部经理批准后下发执行。
3.3.2 每月28日召开生产、技术、供应计划编制专题会,协调、平衡各产品的月度计划。
3.4周计划由各车间根据月度计划编制,每周五8:00将次周计划交项目部,由项目部对照月度计划、供应情况进行节点核实,每周六上午8:00由项目部将确认后的各车间周计划(电子版与文本)交计划定额组进行平衡,由项目经理批准后,周六下发执行;周计划编排内容为当周五至次周日。
4 计划的完成情况
4.1 月度计划完成情况
4.2 每月25日各项目部将当月单船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包括月度计划中要求回厂的材料、设备、技术资料等到位情况)交计划定额组进行汇编,作为单船考核依据,月计划考核周期为上月25日至当月24日(作为对项目部的考核依据)。
4.3 每月25日各车间将本车间各船的月度计划完成情况交计划定额组进行汇编,作为综合考核依据,月计划考核周期为上月25日至当月24日(作为对车间负责人的考核依据)。
4.4 每周五8:00将当周计划(电子版与文本)完成情况(包括周计划中要求回厂的材料、设备、技术资料等到位情况由项目组确认后)交计划定额组进行汇编,作为考核依据,周计划考核周期为上周五至当周四(作为对车间主管的考核依据)。
5 计划的考核
5.1 周计划物量考核以月度计划中要求的物量进行考核。
5.2 项目部计划完成情况考核以单船计划结合单船月度计划节点为依据,项目部分管主管考核分与单船节点挂钩。
5.3 车间计划完成情况考核以月计划节点结合周计划节点为依据,车间负责人的考核分与月计划节点挂钩,车间分管主管的考核分周计划节点挂钩。
5.4 计划的考核由相关计划编制部门进行考核。
6 计划的调整
6.1 需进行调整的计划对上级计划节点无影响的,按第2章要求执行。
6.2 需进行调整的计划影响上级计划节点执行时,要先对上级计划进行调整,并按第3章要求执行后,再对计划进行调整。
7随着公司产品生产的推进,在某些阶段将会增加部分阶段性计划,阶段性计划的编排按第3章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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