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小子 发表于 2011-11-13 13:15:22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船舶电工
1.应熟悉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方法。新工人要有师傅带领教学。
2.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检查经常、
修理及时。
3.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绝缘用具是否灵敏可靠。禁止使用失
灵的测量仪表和绝缘不良的工具。
4.上下船工作,应随时注意跳板、脚手板(架)、扶梯的安全可靠,站立和行走要
稳妥,不得任意跨越和跳窜,以防坠落伤人。
5.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站立的脚手板(架)必须平稳牢固。在竹梯上登
高作业,梯脚要用橡皮包扎防滑,放置在坚固的支撑物上,顶端必须扎牢或梯脚
有人扶住。缺档、损坏、霉蛙的竹梯 不准使用。所带工具及装卸的材料必须放置
稳妥,不准往下扔,以免伤人。
6.凡在双层底等狭小地方工作,应执行双人操作监护制。
7.船上敷电缆时,电缆筒放置要适当,不得放在舱口舷旁,两边要用物件垫牢刹
住,以防电缆筒滚动或坠落船舱内伤人。
8.试车电缆和接岸电缆等高压线上船,要架空放置在安全地方,做好明显标记,
上下班前后要认真检查,以防漏电,不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
9.一切电器设备或控制设备在安装接线时,不得带电操作。在调试中,若需进行
带电排除故障的操作,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双人监护制。
10.在总配电盘通电前,首先测量对地绝缘,各类电器、仪表、外接线及各路铭牌
必须准确。各分路开关全部关闭后,方可通电。
11.总配电盘通电,必须指定专人值班,挂好明显通电标记,做好用电记录。下班
时,值班人员应把总配电盘所有电路全部切断,并把码头岸电电源开关切断。
12.各分路配电板在通电试车前,必须把各支路铭牌写清楚,并有专人负责方可送
电,不用时立 即切断电源。
13.在通电阶段,若需上榄杆工作,必须切断电源,做好明显标记,方能上榄工作

14.在校验或启动设备前(如:起货机、起锚机飞升降机等) ,必须事先与有关人员
联系,取得配 合。同时,要检查设备周围物件和人员动态,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做好明显警告标志,方可通电校试。 防止绞辗事故的发生。
15.在调试发射机和雷达时,首先要清除天线附近物件。调试时要严防微波幅射和
高压电伤人,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调试。
16.电瓶充电的时候,电瓶间周围严禁明火作业。
17.发电机调试若需自接电抗器负载桶,不得擅自改换电抗器内绕组并头线,以免
产生高压危及人身与设备安全;负载桶极板升降限位,需经试验后,才能投入试车
使用。
18.使用电烙铁、电瑞捐、电钻、行灯等电器工具时,人离工作场所,应及时切断
电源。
19.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必须妥善保管。用后应立即送交车间有关人员统
一负责保管, 不得留放在工作场所。
20.船上焊电缆夹头脚等明火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周围隔舱处的环境安全,确认无
误,方可明火 作业。如遇装有木作绝缘夹层及电缆敷设或油需后等情况,必须经
公司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 明火作业。工作完毕后,应认真检查有否火星遗
留,确认无误,方能离开。
21.非产品上的一切电器设备及照明等电源线路,不得擅自接装。需接临时性的动
力与照明电 源线,应事先向动力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动力部门批准,安技部门
同意,由动力部门的电工统一接 装。使用完毕后,应立即通知动力部门及时拆除

22.船上剩余的材料及电缆头等废料,应随时清除,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搞好
文明生产。
2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4.2电气钳工
1.工作前应先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仪器、仪表及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完好方可
工作。
2.操作各种电器设备,必须弄清电源。在安装接线时,不得带电作业,以防触电
。在调试中,若需带电排除故障,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双人监护制。
3.使用台钻等机械传动设备时,加工物件必须轧牢,并禁止戴手套。
4.使用榔头,应先检查掷头柄,不得有松动现象。打锤时,对面不得有人,并不
准戴手套。
5.使用36伏以上的手持电动工具,应有良好接地,并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垫
上工作。绝缘用具要定期做好耐压试验,确保用具安全可靠。
6.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
气的喷灯。
7.电站捐使用时要认真检查,位置要固定,防止打翻灼伤人。
8.电机及配电盘等电器设备试车运转前,应首先检查出厂的铭牌,使用电源电压
是否符合规格 要求,确认符合要求才能进行试运转。试验完毕后,应将电线收集
放妥。
9.电器设备进行高压试验,必须由专人负责,周围应设有明显的禁区标界,严禁
他人靠近操作场所。高压试验操作场地应敷设绝缘垫,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
位。试验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收集电源线路。
10.使用仪表、仪器测量时,应注意电源、电压、电流、电阻的大小范围,保证安
全使用。
11.使用汽油或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电气设备时,周围应设有明显标志,严禁
吸烟及明火 作业。清洗完毕后,应将废油储于密封箱内,送交车间有关人员统一
负责保管和处理。不得留放在工 作场所或倾倒在地上。
12.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装得合理、用得安全、拆得彻底,认真执行《电气
安全管理暂行 条例》。对非产品上的一切电器设备及照明等电惊线路,不得擅自
接装。需接临时性的动力与照明电 源线路时,应事先向动力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经动力部门批准,安技部门同意,由动力部门电工统一 接装。使用完毕后,应立
即通知动力部门及时拆除。
13.下班时,应对工作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切断电源,搞
好文明生产。
14.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4.3维修电工
1.应熟悉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才能操作。
新工人要有师傅带领教学。
2.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检查经常、修
理及时。
3.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器和绝缘用具的灵敏安全可靠。禁止使用失灵
的测量仪器和绝缘不良的工具。
4.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开关跳闸后,须将线
路仔细检查一遍,方可推上开关,不允许强行送电。
5.不准载负荷拉闸操作。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
挂上"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谁挂谁取。
6.不准带电作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应经领导同意,必须在有经验的电
工监护下,划出危险禁界区域,采取严格的安全绝缘措施方能操作。
7.工作临时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验明无电,方可继
续工作。
8.带电装卸熔断丝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熔断丝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熔断丝,严禁
用铜丝代替熔断丝。
9.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
外壳接地线。
10.电器或线路拆除后,遗留的线头应及时用绝缘布包扎好。
11.安装或维修照明灯具,必须控制相线和火线,火线必须接在开关后通向灯头。
12.严格控制临时线接装。确实需装临时线时,必须按临时线接装制度的手续办理
,经动力部门 批准,安技部门同意,凭工作票接装。临时装置的电气设备金属外
壳必须接地,绝缘导线必须良好。 使用申请日期到期后应按期拆除。在检查中,
发现有私自接装的电气设备或灯具等,应给予拆除,确 保用电安全。
13.动力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要勤检查,不准在附近堆放易燃易
爆物品和金属 等其他物件,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14.登高作业应佩戴安全带。使用竹梯时,应认真检查,梯脚要用橡皮包扎防滑,
放置在坚固的 支撑物上,顶端必须扎牢或梯脚有人扶住。缺档、损坏、霉蛙的竹
梯不准使用。使用人宇梯时,拉绳必 须牢固。
15.使用36伏以上的手持电动工具,应有良好接地。检查所用的电动工具的电压等
级是否与电 源电压相符。使用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16.绝缘用具要定期做好耐压试验,确保用具安全可靠。
17.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
气的喷灯;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点火使用。
18.在台钻等机械传动设备上操作,加工物件必须轧牢,严禁戴手套。
19.使用柴油、煤油清洗零件时,附近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用后应将油盘盖好、
保管好,禁止用 汽油清洗。
20.由于电气设备引起火警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1211灭火器或
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扑救。
4.3.1船舶供电修装
1.应熟悉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才能操作。
新工人要有师傅带领教学。
2.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检查经常、
修理及时。
3.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绝缘用具的灵敏安全可靠。禁止使用失灵
的测量仪表和绝缘不良的工具。
4. 36伏以上的一切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5.不准载负荷拉闸操作。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
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谁挂谁取。
6.工作临时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验明无电方可继续
工作。
.开关跳闸后,须将线路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推上开关,不允许强行
送电。
8.不准带电作业(26伏以下例外)。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应经领导同意,必
须在有经验的电 工监护下,划出危险禁界区域,采取严格的安全绝缘措施方能操
作。
9.带电装卸熔断丝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熔断丝的容量要
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熔断丝。严禁用铜丝代替熔断
丝。
1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亮接
地线。
11.任何电线接头相接处,以及电器线路拆除后,导线均不得外露,应及时用绝缘
布包扎好。
12.严格控制临时线接装。确需接装临时线,必须按临时线接装制度的手续办理,
经动力部门批 准,安技部门同意,凭工作票接装。临时装置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
必须接地,绝缘必须良好。使用到 期后,应按期拆除。在检查中,有发现私自接
装的电气设备或灯具等,应予拆除,确保用电安全。
13.码头等处的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要勤检查,不准在附近堆放
易燃易爆物品 和金属等其它物件,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14.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站立的脚手板(架)必须平稳牢固。使用竹梯登
高作业,梯脚要 用橡皮包扎防滑,放置在坚固的支撑物上,顶端必须扎牢或梯脚
有人扶住。缺档、损坏、霉蛙的竹梯 不准使用。所用工具及装卸的材料必须放置
稳妥,不准往下扔,以防伤人。
15.船上的局部照明应采用36伏,并要固定悬挂。接装36伏以上电源的照明灯,应
一律按临时 线申请手续办理,凭工作票接装,线路要架空在一定高度扎牢,不得
拖放在地面或蒸汽管等热源上。 绝缘要良好,要有醒目红白标志。所有的局部照
明灯线路,必须加强经常性检查,对损坏的灯泡要及 时更换,保持船上有足够的
局部照明灯,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16.船舶下水或船离码头统档前,应先切断电源,拆除线路,检查供电设备和电具
,并作妥善处 理。
17.在台钻等机械传动设备上操作,加工物件必须轧牢,严禁戴手套。
18.使用36伏以上的手持电动工具,应有良好的接地。检查所用的电动工具电压等
级是否与电 源电压相符。使用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垫上工作。绝缘
用具要定期做好耐压试验,确保 用具安全可靠。
19.使用柴油、煤油清洗零件时,附近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用后应将油盘盖好、
保管好,禁止用 汽油清洗。
20.由于电气设备引起的火警,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1211灭火器或
黄砂灭火。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扑救。
4.4电器修理工
1.应熟悉电气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才能操作。新工人要有师傅带
领教学。
2.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检查经常、修
理及时。
3.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绝缘用具的灵敏安全可靠。禁止使用失灵
的测量仪表和绝缘不良的工具。
4.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5.检修电机、电器设备时,不准带电作业,必须首先断开电源,取下熔断器,并
在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谁挂谁取。
6.遇有带电作业的特殊情况时,应经领导同意,必须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划
出危险禁界区 域,采取严格的安全绝缘措施方能操作。,
7.电机与电器拆除后,遗留的线头应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高压电机拆除后,遗
留的线头必须短路接地和包扎。
8.检修电机时,拆卸各部位的螺丝应用适当工具,禁止乱敲。
9.电机、电器通电试验时,外壳必须接地,并划出危险禁界区域,严禁他人靠近
操作场所。
10.使用36伏以上手持电动工具,应有良好的接地。应检查所用的电动工具的电压
等级是否与 电源电压相符。使用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11.绝缘用具要定期进行耐压试验。认真学习触电急救及电器消防知识,发生火警
要立即切断电源,设法施救。
12.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
气的喷灯;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点火使用。
13.在台钻等机械传动设备上操作,加工物件必须轧牢。严禁戴手套。
14.使用柴油、煤油清洗零件时,附近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用后应将油盘盖好、
保管好,禁止用汽油清洗。
15.电机等工件浸漆烘箱加工,应遵守绝缘浸漆烘箱安全操作规程。
16.工作结束时,应整理电气材料和工具,清理场地,保持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5电工
1.应熟悉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才能操作。
新工人要有师傅带领教学。
2.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检查经常、
修理及时。
3.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绝缘用具是否灵敏可靠。禁止使用失灵的
测量仪表和绝缘不良的工具。
4.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5.不准带电作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应经领导同意,必须在有经验的电
工监护下,划出危险禁界区域,采取严格的安全绝缘措施方能操作。
6.带电装卸熔断丝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熔断丝的容量要
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熔断丝。严禁用铜丝代替熔断
丝。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亮必须接地。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
电线。
8.任何电线接头相接处,以及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导线均不得外露,应及时用绝
缘布包扎好。
9.严格控制临时线接装。确需接装临时线,必须按临时线接装手续办理,经动力
部门批准,安技部门同意,凭工作票接装。临时装置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
地,绝缘导线必须良好。使用到期 后,应按期拆除。
10.安装或修理电器设备和敷设线路,应事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有人
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谁挂谁取。
11.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站立的脚手板(架)必须平稳牢固。使用竹梯登
高作业,竹梯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度为宜。梯子要绑牢或有人扶持,损坏的竹
梯禁止使用。使用人宇梯时,拉绳 必须牢固。所带工具及装卸的材料必须放置稳
妥,不准往下扔,以防伤人。
12.登杆作业时,工作现场不得少于两人。应事前检查杆根是否牢固。对年久风化
,腐蚀的电杆, 应采取安全措施,方可登杆工作。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等恶
劣气候,不准在电杆上进行架空线 路等工作。
13.立杆或倒杆时,应划出危险禁界区域,有专人统一指挥,密切配合,步调一致
。严禁人员在拉紧中的导线,电缆和牵绳下面通过。
14.放线、拆线与紧线工作都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紧线时应检查导线有无被障碍物
挂住,紧、拆 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杆根。如不能适用时,应加设临时拉线
加固。
15.使用吊车立、拆电杆时,应与吊车司机或超重指挥工密切配合,遵守起重、挂
钩工安全操作 规程。钢丝绳应挂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16.挖坑开沟要防止胡方。事前要查清地下电缆及各种管系设施,不得损伤。当天
未完工的坑洞 要加遮盖并用红白旗拉出危险区域的醒目警告标志,防止行人坠入
。工程完毕后,应及时将坑、沟复土平整。
17.低压架空带电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并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穿戴好绝缘鞋
和绝缘手套, 要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和穿越未
采取绝缘措施的导线之间。
18.电气设备安装和线路施工,必须严格按停送电和验电接地操作顺序进行。严禁
强行和盲目 送电。
19.使用台钻等机械传动设备,加工物件必须轧牢,并禁止戴手套。
20.使用掷头、凿子开挖墙洞打眼时,应先检查榔头柄,不得有松动现象。打锤时
,严禁打锤的下 方和对面有人,并不准戴手套打锤。
21.使用36伏以上的手持电动工具,应有良好的接地,并戴好绝缘手套和站立在绝
缘垫上工作。绝缘用具要定期做好耐压试验,确保用具安全可靠。
22.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
气的喷灯;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开关及易燃易爆物附近点火使
用。
23.使用柴油、煤油清洗零件时,附近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用后应将油盘盖好、
保管好,禁止用汽油清洗。
24.由于电气设备引起的火警,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碾、二氧化碳、
1211灭火器或黄 砂灭火。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扑救。
4.5.1变电工
1.配电工必须熟悉电气安全知识,熟悉供电系统和变电所各种设备的性能及操作
方法,并具有 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正确措施排除故障的能力。经考试合格发给操
作证,才能操作。
2.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变电所值班巡视制度、工作票制度、交
接班制度及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的规定。
3.值班时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保持变、配电室清洁整齐。 当班期间严禁饮酒。不
准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
4.巡视检查中,应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1)检查各站总隔离开关母线,配电柜内各电器无件以及电缆和电缆头有无过载、
过热、漏油等情况,二次回路接线鉴定,指示准确。
(2)检查变压器有无异声,漏油、渗油,记录变压器、温度,变压器的进出线接头
有否过热现象。 (3)检查变压器绝缘子是否清洁和有裂纹。
(4)检查房屋、门窗是否完整,有否漏隙,通风设备及门锁的完整情况。
(5)在巡视时,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和记人记录簿。对于重大缺陷应立即报告电气
主管负责
5.停送电,应按停送电操作顺序与注意事项执行。凡施工和检修等必须停电时,
一律办理停送停电手续(工作票)。停电时,必须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
告牌。在没有送电手续前,不准拿掉停电警告牌和送电。
6.高压电力系统的一切操作,均需按动力电气主管负责人签发的工作票(操作令)
进行。执行工 作票前,操作和监护人必须先共同审核,穿戴好绝缘靴和绝缘手套
,严格执行双人监护制度(即: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双方应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7.用绝缘棒拉合高压闸刀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闸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
。雨天操作室 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8.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闸刀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
设备和进入围栏栅,以防突然来电。
9.时刻注意用电状况和设备运行状况。如发生故障和事故时,应及时排除,做好
记录和报告有关领导。
10.开关跳闸后,须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推上开关,不允许强行送电。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好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2.在操作所属工作范围内的高压设备,如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火灾事故的特
殊情况下,应 立即切断有关设备的电源,并采取妥善安全措施进行抢救;查明现
场情况,做好记录,随即向有关领 导报告。
13.电气设备发生火警时,应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
禁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扑救。
14.进行每一项操作,均须在记录表上注明。同时复查鉴定操作的正确性、设备的
机械指示、表 计指示,以确定设备的实际可闭位置。
15.绝缘用具要定期做好耐压试验,确保用具安全可靠。
16.交接班时要详细交待设备运行和各车间、各线路的停送电的原因和情况,并由
接班人员签名。如发现接班人精神失常或酒醉等情况应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
报告。
4.6电工仪表修理工
1.在检修电工仪表前应认真检查电工仪表种类,确认类型后方可选用设备进行操
作。
2.在现场检修时,要了解用电设备是否处于通电状态,只有在断电的情况下,才
可对比电工表进行检修或拆卸工作,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3.在检修电工仪表时,要对其绝缘进行检测工作,特别是高电压、大电流的电表
。避免造成因绝 缘低烧坏检测设备。
4.在检修电工仪表或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挂上"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5.各种电动工具和检测设备的绝缘性能必须可靠,连线、插头必须完好。电络铁
要放在专用架子上,放置在安全的地方,防止烫伤他人或烧坏电线绝缘层。人离
开必须关闭电源。
6.电工仪表检修时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置于通风较好的地方进行,操作者
严禁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检修结束后,应将所有的电源线、连接线拆卸后整理好,所有检测设备关闭电
瘾,防止下次使用时发生设备损坏或触电事故。
8.修好后的仪表和设备必须试验合格后方能安装,安装后应检查线路是否正确,
符合要求后方可通电。
4.7充电工
1.操作前,必须穿戴好耐酸防护用具及防护眼镜,以防止酸液灼伤。
2.电源的接地装置、导线、仪表、开关等必须正常完好,如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3.充电前,应检查电瓶有无破裂或漏出电解液情况,确认无问题后,再打开盖子
进行充电。充电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而引
起爆炸。
4.充电使用的导电夹子必须夹紧,以免松动发生火花;互相连接的导线,必须绝缘
良好,防止短 路。
5.充电时的电压,电流不许超过工艺上的规定,电解液的温度超过45"C时应暂停
充电。
6.充电时,应根据实际需要按顺序操纵各个开关,不得颠倒;调整供给的电压、电
流,不得超负荷。
7.电瓶充电后,必须经过1-2小时,方可将盖子盖好,以防气体将电瓶爆破。
8.充电场所严禁烟火,并不准存放易燃物品和膳食。充电时应加强通风,及时排
出有害气体。
9.配制稀硫酸溶液时,应将硫酸缓慢倒人蒸溜水中,严禁将蒸溜水倒人硫酸中。
10.充电完毕时,应放妥电线,切断电源,冲洗电瓶,并复查电瓶导电夹接头位置
,防止错接起 火。
11.搬运大瓶硫酸时,应先检查其容器有无破损、渗漏,同时,应轻拿轻放。两人
共同搬运时,动作要协调一致。
12.电瓶内倾倒电解掖时,必须谨慎小心,防止满溢或溅出。
13.废硫酸必须妥善处理,要做好回收利用或中和净化处理,禁止任意排人下水道

14.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整理好设备、工具,工作场地要打扫清洁,做好交
接班记录,确认一切无误,方可离开。
4.8电话工
1.严禁在机房内吃食物,不准在话务台上面饮开水,不准将杂物及易燃物带进机
房。
2.严格做好机房的防尘、防潮、防火工作,随时调节室内温度。
3.进行机房清洁工作时,应注意防滑、触电等方面的安全,登高时应两人配合。
4.更换电路板须戴好绝缘环,话务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话机应轻拿轻放,敲击键盘要有分寸,保证话务设备的完好。
4.9电话修理工
1.移机或新装电话,按部派工单要求施工,外出施工时,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机房
保持联系。
2.服从班长的统一安排,登高作业应两人配合,穿戴防护用品,确保安全。
3.修理工不能私自拉接电话分机,施工结束,对现场做到工完料清。
4.在修理过程中,对于环境比较恶劣,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
协商解决,严禁蛮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及时查看保修系统,对故障申告的用户,在一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对周边环
境比较恶劣的用户,除天气因素外,在两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
4.10广播设备管理工
1.对公司广播设备认真做到四好:装好、拆好、检好、修好。
2.使用临时广播线路,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220V以上电源线的架空行走,未
经批准不得私自安装。
3.凡地面破土、挖掘、打桩等涉及地下广播电缆管系必须向动力部门申请,并经
技术论证,批准后方可施工。
4.停电检修或临时中断广播线路,开工前要重新验电,确认无电方可操作。操作
时,要实行双人监护制,并懂得现场急救方法。
5.切断电源时先断开开关,然后再断开闸刀,合上电源时先合闸刀再合上开关。
6.任何电线接头相线以及电器线路拆除后,均不得将线头外露,应及时用包布绝
缘。
7.任何电线、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开关跳闸后应仔细
检查并排除故 障,不可强行送电。
8.广播电器设备如发生火灾,要立即切断电源,只能用干粉、二氧化碳或1211灭
火,不得用水和泡沫灭火。
9.服务厂商和外协人员安装维修时,须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方可施工。并
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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