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系锻件技术要求设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本“轴系锻件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及参考资料等。
1.2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船舶详细设计及施工设计、轴系锻件技术要求的编制。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100-86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2.2 设绘依据图纸
a) 设计任务书(或技术规格书)及相关的规范、公约、规则等;
b) 轴系强度计算书;
c) 轴系布置图。
3 基本要求
3.1 本“技术要求”应以全面、详细、准确的内容作为船舶轴系锻件订货的依据。
3.2 本“技术要求”应满足设计任务书或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3 本“技术要求”应满足相关规范、公约及政府规则等的要求。
3.4 材料选取应恰到好处,既要确保安全使用又要充分考虑其经济性及工艺
性。
4 内容要点
4.1 对材料的要求
4.1.1 所有锻件应采用镇静钢锻制;其钢锭两端应切去足够的弃料以保证成品锻件没有缩孔残余和有害的偏析。
4.1.2 锻钢件的化学成份见下表:
钢料 化 学 成 份 %
C Si Mn S P 残 余 元 素
Ni Cr Mo Cu
碳钢和碳锰钢 ≤0.60 ≤0.45 0.30~1.50 ≤0.04 ≤0.04 ≤0.40 ≤0.30 ≤0.15 ≤0.30
合金钢 ≤0.45 ≤0.45 - ≤0.035 ≤0.035 其余元素需经船检审核
对于采用焊接装配成整体的锻钢件,其含碳量应不超过0.23%,残余元素的总含量不超过0.80%,且有良好的焊接性能。
4.1.3 锻钢件的力学性能应满足规范要求,其抗拉强度范围为400~600N/mm2。
4.2 锻制及锻造比
4.2.1锻件必须缓慢、均匀地加热,尽可能锻制成接近成品的尺寸和形状,并留有合理的加工余量。
4.2.2 成品锻件应无缩孔和有害的偏析。其表面不应有夹层、折叠、裂纹、结疤、夹渣、密集的发纹和过烧等现象,锻件表面一般不允许用焊补方法修整。
4.2.3 锻件原材料采用未经预锻的钢锭,主体锻造比不得小于3,若钢锭已经预段其主体锻造比不得小于2.5,法兰及其他凸出部分锻造比不小于1.5。
4.3 热处理
锻件锻造完毕经粗加工后应进行正火和回火处理,回火温度不得低于550℃,以便细化晶粒组织,消除内应力并获得所要求的力学性能。
4.4 试验
4.4.1 锻件试样的留取
锻件试样的截取,应按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截取部位见图4.4.1⑴⑵⑶。
4.4.2锻件机械性能试验
4.4.2.1 锻件应作力学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所提出的机械性能要求,锻件两端取样时,则两端试件抗拉强度差值不超过70N/mm2。
4.4.2.2 对于要求冰区加强的船舶,其螺旋桨轴锻钢件应做-10℃的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平均冲击功应不小于20J。
4.5 无损探伤
锻件最终热处理后应进行超声波检测。检测方法与评定标准应经船级社认可,且在验船师在场时进行。
4.6 识别和标记
锻件制造厂对经验船部门验收的每一锻件,应至少在一个位置清晰地标出船检部门印记及下列标志:
a) 炉罐号及供查阅此锻件制造过程的标志。
b) 船检部门地点及其钢印标志。
c) 负责检验的验船师的印章。
d) 检验日期。
e) 制造厂商标。
供打印标记的表面需磨光,并用油漆框出,以求明显易认。
4.7 证书
锻件制造厂应对每一锻钢件提供包括下列内容的合格证书。
a) 订货方的名称和合同号。
b) 锻件的规格和用途。
c) 锻钢件钢材的炉罐号和钢级。
d) 热处理状态。
e) 化学成份和力学试验结果。
f) 锻造比。
g) 无损检测的方法及结果。
h) 如果锻件厂与钢锭厂不是同一钢厂,应标明钢厂名称。
4.8 锻件图
4.8.1 推进轴系主要锻件参考图如图4.8.1⑴⑵⑶⑷⑸⑹所示,图中的粗实线表示锻件经粗加工后的外形尺寸,双点划线表示零件图的最后轮廊线。
4.8.1⑴ 有联接法兰的螺旋桨轴锻件图
4.8.1⑵ 用可拆联轴器螺旋桨轴锻件图
4.8.1⑶ 中间轴锻件图
4.8.1⑷ 推力轴锻件图
4.8.1⑸ 可拆联轴器锻件图
4.8.1⑹ 固定螺母锻件订货图
4.8.2 图中的加工余量,仅供参考,设绘时应根据各厂的具体情况酌定,这些加工余量不包括机加工夹头,热处理夹头及理化检验用料等所需余量。
4.8.3 中间轴锻件作为调整轴前端法兰留较大余量,对于造船水平较高的船厂可适当减小。
4.8.4 不经粗加工状态交货的锻件,以轴系锻件图订货,其锻造余量由锻造厂在工艺图样中标定。
5 图面要求
5.1 “技术要求”的书写格式应符合GB/T1.1-2000《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有关要求。
5.2 “技术要求”属技术文件类,由若干页A4幅面图纸组成一册。
5.3 “技术要求”第一页为技术文件的封面,其标题栏应采用院标规定的形式。
6 设绘注意事项
6.1 “技术要求”应内容完整,层次分明,书写整齐,条目清楚,数据正确。
6.2 使用的名词、术语、符号、代号、数学符号、物理量等均按标准规定,引用的标准、规程及其他技术文件应正确、有效。
6.3 材料选用应适当可行,经济合理,严格控制成本,并优先选用常用品种规格。材料的名称、牌号、标准号以及选用范围应符合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
6.4 对锻件选用试件留取及试验要求等等,均应根据该船相关的规范处理,以满足该规范为前提。
7 校审要点
7.1检查技术文件内容是否完整、不漏项、不缺页。材料选用及附图是否合理。
7.2 检查技术文件及附图的正确性,对不合理处及差错提示纠正。
7.3 检查技术文件及附图是否符合相关图纸的要求,以及是否符合该船规格书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7.4 检查图纸编号、幅面、线条、格式、文字代号、图形、符号、表达方式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计量单位是否正确。
8 质量要求与等级规定
等级的表达方式如下表:
等级
评定内容 Ⅰ Ⅱ
合理及完整性、正确性 内容完整,合理,材料及工艺正确 较完整,合理,正确
配合协调性 准确协调好 较好
图面质量 图面质量好,字迹端正,附图清晰 较好
一般差错和图面缺陷 极少 很少
注1: Ⅰ、Ⅱ级即为优良品、合格品,达不到合格为不合格品。
Ⅰ、Ⅱ级品无原则差错。
9 参考资料见附录A
附录A
《轴系锻件技术要求设绘通则》参考资料
A1相关标准
a) CB/T1159-98 轴系锻件技术条件
b) GB3101-86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A2 参考文献
a)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中国船级社》
b) 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 《中国船级社》
c) 船舶设计实用手册轮机分册 《人民交通出版社》
d) 轮机工程手册 《国防工业出版社》
e) 内河船舶设计手册 《人民交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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