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滞料如何处理?
(1) 本项目适用于库存期间逾期未使用或已经不使用的呆滞料处理程序。
(2) 仓储部门每半年提报库存期间逾期未使用或已经不使用的物
料编制“呆料品库存报表”,注明日期、料号、品名规格、部门、现
有存量等资料,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品管、生管、营业等有关部门会
签拟处理方式的意见,专门提交部门主管。
(3) 部门主管收到“呆料品库存报表”应即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讨
论如何处理呆滞料,并将拟处理方式填入“呆滞品库存报表”,并按
照权限送签,决定处理方式。
(4) “呆料品库存报表”一式二联,经核准后,分送如下:
第一联:仓储部门按照核定处理方式处理呆料品;
第二联:财务部门按照核定的处理方式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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