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8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测试题 国际商法第2阶段练题目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第二阶段练习题考试科目:《国际商法》第 4章至第6章(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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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的区别是( )
A.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一样
B.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同
C. 它具有涉外因素
D. 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
2、如果合同没有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时,依公约规定( )
A.按交货时的合理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金
B.按提货时的合理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金
C. 按照进口国法律规定确定价金
D.应按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金
3、依照美国《统一商法典》,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方的时间是(? ?) ? ?A.合同成立时??????????B.合同生效时 ?? C.卖方交付货物时??????D.买方支付价金时
4、作为国际贸易惯例之一的《华沙――牛津规则》是针对 ( )制定的。
A.成本加运费、保险费合同 B.货交承运人合同
C.装运港船上交货合同 D. 装运港船边交货合同
5、按英国法,下列错误致使合同无效( )
A.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错误
B.在凭说明买卖中,对说明的含义理解发生错误
C.一方在判断上发生差错
D.在认定当事人上发生错误
6、商标权是一种( )
A.专用权 B.地域权 C.使用权 D.合法权
7、计算机软件交易中,有一种综合的贸易方式,即计算机硬件与软件使用许可或转让结合, 通常称为( )。
A.软件使用许可 B.软件著作权转让
C.委托开发软件 D.交钥匙工程
8、对违约金的性质,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 )
A.德国认为是损害赔偿性 B. 英美法认为是损害赔偿性
C.德国认为是罚金 D.法国认为是罚金
9、英美普通法强调合同的实质在于当事人所作出的( )
A.合意 B.法律行为
C.协议 D.许诺
10、抵销也是债消灭的根据,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商抵销,法定抵销要求( )
A.相抵销的债务的种类可以不相同 B. 相抵销的债务必须是种类相同
C. 相抵销的债务并非已届清偿期 D.相抵销的债务并非在等额范围内抵销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许可使用权的内容包括( )。
A.软件复制 B.展示 C.发行 D.修改 E.注释
2、下列对逾期接受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
A.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认为逾期接受原则上是无效的
B.公约认为逾期接受是无效力的
C.公约认为逾期接受只要发价人毫不迟延地将其认为该逾期接受仍属有效的意思通知受发价人,仍有接受的效力
D. 邮递失误造成的逾期接受,如果发价人不及时通知受发价人发价已因接受逾期而失效,仍具有接受的效力
3、目前国际上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主要有( )
A.《1964年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
B.《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公约》
C.《汉堡规则》
D.《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4、我国外贸公司在外贸业务中使用的“实盘”与“虚盘”,错误的理解是( )
A.都是发价 B.都是发价邀请
C.前者是发价邀请,后者是发价 D.前者是发价,后者是发价邀请
5、下列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些?( )
A.买卖双方的义务并非是严格相对应的
B.合同规定交货时间的,买方仍可随时要求卖方交货,但应提前通知对方
C.卖方应保证买方不会因其购买的产品而被第三人起诉
D.支付货款是买方的单方义务,不需要卖方的协助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买方不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年内将货物不符合同的情况通知卖方,他就丧失了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 )
2、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是用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 )
3、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它在转让时没有时间限制。( )
4、根据《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若是合同中未规定具体的交货时间,原则上讲,买方无权要求即时交货。 ( )
5、到期汇票的付款人成为最后一个被背书人时,该汇票的债权债务发生混同。(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鉴于条款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3、债权让与
4、情势变迁五、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简述英美法对于买方违反合同时卖方补救方法的规定。
2、简述合同成立的基本过程及必要条件。
3、我国加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提出哪两个重要保留?
六、论述题(10分)
1、试述错误、欺诈和胁迫的特征及其法律后果。
2、试述《销售合同公约》中对要约人未明确规定承诺期限时,应如何计算承诺期限?七、案例分析(10分)
1、2005年3月5日,我国某市工业供销公司甲(买方)与荷兰碧海有限公司乙(卖方)签订了一份进口机床的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乙在2005年12月7日前交付买方机床100台,总价值10万美元,货到3日内全部付清。7月7日,卖方乙公司来函:因机床价格上涨,全年供不应求,除非买方甲同意支付12万美元,否则卖方将不交货。对此,买方表示按合同规定价格成交,而卖方明确表示不交货。买方曾经于7月7日询问另一家公司寻找替代物,新供应商表示可以在12月7日前交付100台机床但要求支付价款11.2万美元。买方未立即与之签订合同补进。到了12月7日,买方以市价12.1万美元的价格向另一供应商补进100台机床。对于差价损失,买方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赔偿其2.1万美元的损失。?
问题:(1)补进属于哪种救济方式?采取补进措施后可否同时提出其他补救措施??
(2)乙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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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国商人与一英国商人签订了一份小麦买卖协议,出售一批小麦给给对方。
第一种情况:德国商人出售小麦给英国商人。如果德国人违约,拒绝出售该批小麦,而英国商人又非常想得到这批小麦,英国商人向德国法院起诉德国商人,要求法院判决德国商人实际履行合同。
第二种情况:英国商人向德国商人出售小麦,英国商人违约,德国商人向英国法院起诉英国商人,要求判英国商人实际履行。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实际履行的规定,问:
(1)第一种情况,英国商人能否胜诉?第二种情况,德国商人能否胜诉??
??? (2)根据英美法、大陆法、公约的规定,解除合同时,能否同时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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