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曼 发表于 2018-5-19 11:21:57

江南大学2018年上半年《信托与租赁》第3阶段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第三阶段练习题
考试科目:《信托与租赁》第五章至第六章(总分100分)
            学习中心(教学点) 批次:            层次:                  
专业:                   学号:                  身份证号: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3分,计8空,共24分。)
1、租赁具有                的基本特征:价值               方面的转移,租赁物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                     。
2、租赁权:在性质上属于               ,它是基于租赁交易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产生的                   关系。
3、租金的规定包括租金总额、               、支付地点、               、每期金额、租金                  等。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计3小题,共15分。)
1、传统租赁
2、复利
3、回租

三、单选题(每小题4分,计2小题,共8分。)
1、融资租赁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是?(            )
A.19世纪50年代;         B.20世纪50年代;
C.21世纪初叶;            D.不确切。
2、融资租赁的实质是? (            )
A.融物;    B.融资      C.融资与融物;   D.由承租人确定。

四、多选题(每小题5分,计2小题,共10分。)
1、租赁期限是由什么确定?(            )
A.租赁的起租日;                      B.租期;
C.由租赁标的物的经济寿命确定;      D.参考其他指标及因素。
2、融资租赁合同中,主合同与辅合同分别是?(            )
A.租赁合同;    B.转租赁合同;    C.购货合同      D.买卖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计2小题,共14分。)
1、如何理解租赁的贸易职能?
2、影响租金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六、材料题及综合题(第1题14分,第2题15分。)
1、阅读如下材料,回答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精神,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税收政策
  (一)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二)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五)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六)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七)对个人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令第162号)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所在单位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于2008年1月1日前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2008年1月1日后捐赠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及廉租住房租金、货币补贴标准等须符合国发24号文件及《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令第162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58号)的规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办或确定的单位。
  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上述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新的优惠政策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文到之日前已征税款在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与住房租赁相关的新的优惠政策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其他政策仍按现行规定继续执行。
(1)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我国出台了哪些优惠税收政策?简要评述。(7分)
(2)住房租赁市场有哪些税收政策?(7分)
2、计算题
某租赁设备的概算成本为10万元,租期4年,每年年末支付一次租金,年利率为12%,按年复息,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较前一期递增5%,求第一期租金和租金总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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