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0391]房地产法学18春在线作业题目
03911、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序列()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
劳务分包
施工综合承包
参考答案: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2、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等类别。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施工资质
参考答案: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3、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事项:
开发企业名称
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融资银行名称
参考答案:开发企业名称;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4、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等类别。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代理资质
5、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程序包括()
编写《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求报告》
向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公告
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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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登记
6、()建设工程应当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保障性住房工程
7、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人员供应。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
刚工作无房的大学毕业生
8、设立中介服务机构条件是()。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具有法定数量的从事房地产中介的专业人员
依法进行登记
9、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应包括()。
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已落实
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已明确
前期物业管理已落实
10、房地产抵押权的具体权利包括()。
排除妨害的权利
物上代位权
追偿权
优先受偿权
处分抵押权
11、在()情况下国家可以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闲置土地而情节严重的
拖欠土地出让金拒不支付的
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
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须提前收回的
1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范围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搬迁补偿
临时安置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补助与奖励
13、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的职责包括()。
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4、房地产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有()
F.有利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
G.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H.尊重历史和习惯的原则
j.有利于房地产充分利用原则
15、房地产的特点()
A.固定性
B.非损耗性
C.保值和增值性
D.差异性
E.有限性
16、未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广告商不能发布预售广告。()
A.√
B.×
17、贷款发放后,若贷款利率变化,应在贷款利率变化之日进行利率调整,并按当日未到贷款余额、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与剩余期限重新计算分期还款额;()
A.√
B.×
18、房地产出租人无权对承租人使用房地产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A.√
B.×
19、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A.√
B.×
20、我国房地产契税税率为5%。
A.√
B.×
21、第一套房贷款未还清再申请贷款购房,两房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标准与户口登记人口的乘积的家庭所购的新商品房可以认定为第二套商品房。
A.√
B.×
22、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地产不能出租。
A.√
B.×
2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均可以转让。
A.√
B.×
2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原则上不对施工质量负责。
A.√
B.×
25、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A.√
B.×
2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依法进行征收,并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法予以公平补偿的行为。
A.√
B.×
27、房地产房屋承租人有自由转租房地产的权利。
A.√
B.×
28、房地产关系是指在房地产所有、开发、使用、管理等过程中所形成的房地产权属、开发、经营、使用、交易、服务、管理等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A.√
B.×
29、不动产就是指房地产。
A.√
B.×
30、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
A.√
B.×
3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A.√
B.×
32、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A.√
B.×
33、房地产租赁
34、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5、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或者的承诺。
36、合同网上备案已经双方确认后,不能再对合同进行。但交易双方可将已打印的合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合同,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双方的合同及设定的密码,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原合同,签订合同。
37、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处违法所得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8、强制搬迁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或者不提起,在补偿决定规定的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9、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索取、收受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的利益;
40、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须支付全部,并取得;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以上;
41、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不受限制,可以在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二级资质以下(含二级);二级资质以下(含二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42、违法建筑就是违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建筑。
43、房地产相邻权是指的所有人或占有人、使用人在行使其所有权或其他物权时要求对方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的权利。
44、不动产销售营业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
45、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索取、收受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的利益;
46、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
47、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处在同一范围内,并在规模、、、档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48、《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年7月经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49、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应提交哪些资料
50、我国房地产法立法存在哪些问题?
51、如何加强房地产开发规划管理?
52、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53、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54、哪些项目用地可以进行土地划拨?
55、阅读案情介绍回答法院判决正确吗?为什么?1994年3月18日,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一份《组建协议书》,约定原告参建被告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某新村某小区K3号高层10000平方米住宅,原告得房率80%,总造价人民币2205.73万元。签约当日,原告支付参建款人民币1500万元。1996年10月7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协议载明:被告以每平方米人民币4100元价格回购原告该新村3号楼应得房源8000平方米;被告同意一次性补偿原告人民币240万元,扣除原告应付的组建尾款,被告方应付原告共计人民币2814.27万元;该款被告应自1996年底至1997年底分五期偿还,每期还款562.85万元。1997年1月9日,被告支付给原告人民币400万元后不再履约,原告遂起诉。原审另查明,被告用于投资参建的土地系划拨取得,至今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以其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接受原告参建,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又未办理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手续,因此,原、被告双方于1994年3月18日签订的《组建协议书》无效。双方于1997年1月7日签订的《调解协议》中约定被告所回购的房屋非原告所有,故该《调解协议》亦无效。被告对此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现被告同意返还原告投入资金的本金(扣除已支付的400万元)及承担银行利息损失,依法可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原审法院于1997年12月17日作出判决:一、原、被告于1994年3月18日签订的《组建协议书》及1996年10月7日签订的《调解协议》无效;二、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参建款人民币1100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固定资产贷款支付利息。
56、阅读案情介绍回答法院判决正确吗?为什么?1994年6月10日,经某市体改委批准,该市某村村委会和原市轻工包装用品公司30名职工合股基金会发起组建了股份制企业法人建新装饰材料公司。企业股本总额125万元,其中个人股40万元,由原市轻工包装用品公司苑某等30名职工认购。社会法人股85万元,由村委会以16亩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出资认购。该16亩土地系非耕地,已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建设使用,但村委会以土地使用权出资认股,并未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也未办理集体土地征用手续。1995年3月,建新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村委会撤出股份,并形成决议。决议内容为:同意村委会退出其原以16亩土地使用权作为股份的法人股,土地使用权重新评估计价56万元,由建新公司认股,建新公司于1995年5月30日前付20万元,1996年5月30日前付15万元,1997年5月30日前付21万元。由于建新公司未发行决议,村委会诉至法院,请求收回16亩土地并清理地面建筑物,建新公司付清1995年土地使用费20万元。审理中,经法院委托评估,地面建筑物、附着物价值61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法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自行出让集体所有的土地。该案中,村委会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违反了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其入股行为无效,撤股行为也无效。建新公司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16亩土地应该返还村委会,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应随土地使用权转移,村委会使用权,16亩土地应该返还村委会,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应随土地使用权转移,村委会折价赔偿建新公司建筑物、附着物的经济损失。中级法院据此判决:建新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村委会16亩土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归村委会所有,双方依法输过户手续;村委会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建新公司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经济损失61万元。由土地转让行为给双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双方自负。
57、阅读案情介绍回答法院判决正确吗?为什么?2005年时原合川市政府,决定修建市级党政机关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彭雨在一次聚会中从朋友处得知,身为公务员的李志具备购房资格,而且李志已有房住,打算将购房指标出让。于是,彭雨和李志达成协议,以8500元买指标,双方私下签订《公务员集资建房指标转让协议》,约定:集资房以李志的名义买,但实际上,所有房款均由彭雨水交付;如果哪一方中途毁约,将赔付对方违约金1.5万元。后来,李志看到房屋价格大涨遂想临时加价,但遭对方反对,双方为此打起多场官司。彭雨称,房屋应在2007年3月交付,可因为房屋没有完工,直到2007年10月才交房。而去年10月左右,正是房价疯涨的之时,该地段房屋已涨到了27万左右,单价将近涨了1500元左右。因此,李志要求彭雨增加5万元转让费。但彭只愿支付1万元。双方僵持不下,2008年1月,李将彭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认定他们的转让协议无效。在庭审理中彭雨称,“2005年时,这个‘公务员小区’房子的价格在每平方米700元左右,和附近其他房子价格差不多。要不是看到公务员小区环境较好,我才不会花钱去买个指标。”合川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必须是有资格的人购买,购买5年内不能转让。于是法院最后判决,由于经济适用房不能转让,两人签订的《公务员集资建房指标转让协议》无效。法院判决后,彭雨认为,即使自己购买附近其他商品房,同样可获得增值。因此在2008年3月,他将李志告上法院,要求返还转让费8500元、房款9.12万元以及赔偿房屋的市场差价20.63万元。而李志称,双方协议无效,都有过错,他只愿承担部分利息。2008年4月12日,在审理中,两人再次私下达成协议。协议约定房屋的市场价27万,彭只需再支付李1万元作为补偿。眼看事情就要圆满解决,但李志又反悔了,他称自己当时喝醉了酒,遭人胁迫。面对李志数次改变卖房的主意,买房人彭雨(化名)显得很愤怒,彭称:“哪能这样的不守信用。”由于李志没能提出自己醉酒、受胁迫的相关证据,法院最终判决,由李退还彭房款9.12万、指标转让费8500元,赔偿房屋差价17.63万元,共计27.6万元。李不服判决遂上诉。2008年10月8日,法院调解失败,双方不欢而散。法院将择日宣布判决结果。
58、阅读案情介绍回答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对逾期交房承担哪些责任?为什么?李某于1994年10月向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商品房买卖契约第3条规定:“李某同意在本契约签订7日内将购房价款16.5万元(未含已付定金2万元)全部汇入开发公司指定银行。”第4条规定:“开发公司同意在1994年12月15日前将房屋交付给李某。交付时,开发公司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为开发公司经营部。”第7条规定:“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开发公司不按期交付房屋的,李某有权向开发公司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应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人民银行固定资产5年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10日开发公司未交付房屋,李某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李某书面通知送达开发公司之日起生效。开发公司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李某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外,应将李某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李某。”签约时,李某已预付定金2万元,签约后7日内李某又将16.5万元购房款汇入开发公司指定银行账号。1994年12月15日交房期届满,开发公司因所建房屋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时未能通过而不能按期交付所购房屋。为此,李某前去开发公司交涉,但未有结果。直至12月30日开发公司仍未能交付房屋。见状,李某认为开发公司已经违约,遂依据契约第7条规定,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解除此份契约;同时要求开发公司依约双倍返还定金,并将已付购房款退还,按人民银行固定资产5年贷款年利率计算利息。开发公司只同意解除买卖契约,退还所收全部款项,但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利息。
59、阅读案情介绍回答法院判决正确吗?为什么?由港商投资的一家花园酒家与某市某公园签订了租赁合同,商定由花园酒家承租公司内的鸿运饭店并投资改建为花园酒家的分店,鸿运饭店前的停车场及公园两个大门口由租赁双方共同使用,租赁权限为15年。花园酒家向市规划局申请改建鸿运饭店,市规划局查明该饭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市园林局,遂发文要求市园林局办理报建手续。市规划局根据园林局的申请,核准将鸿运饭店改建为一幢三层楼的酒家,建筑面积为4770平方米。改建期间,花园酒家未经规划部门的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在原饭店东北侧加建一幢三层面积为669.9平方米的附属用房,在西北侧加建一幢四层面积为1024平方米的酒家雅座,违章建筑面积合计为1693.9平方米。规划部门发现后,先后4次到施工现场制止并书面责令停工,但花园酒家仍继续抢建至竣工。此外,花园酒家还擅自在鸿运饭店门前扩建停车场300平方米,将原砖砌围墙拆建为铁围拦,将公园北广场机场车入口处的人行道改为斜坡。市规划局认定市园林局在改造原鸿运饭店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市园林局不服,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花园酒家以第三人身份也申请复议。市政府复议决定:①没收上述违章加建的两座楼房;②责令市园林局和花园酒家停止使用酒家门前的300平方米停车场,自行拆除四周擅自设置的铁围栏,恢复公园绿地;③维持市规划局关于封闭北广场路段的机动车出入口的决定,除公园车辆外一切车辆不得进入公园内;④对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三方负责人各处以1000元罚款,并不得报销。花园酒家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园林局以第三参加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花园酒家在改建鸿运饭店时,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占用公园绿地和湖面,违章建筑面积达1693.9平方米,又占用公园绿地扩建300平方米停车场,属于非法改变土地用途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当规划部门4次到施工现场制止并书面责令停工后仍继续抢建施工,其违法建设行为实属严重,依法应严肃处理。因此,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中复议决定第①、②、④项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第③项适用法律不当,予以撤销,由有关部门(公安)依法重新处理。
60、阅读案情介绍回答法院判决正确吗?为什么?1994年6月10日,经某市体改委批准,该市某村村委会和原市轻工包装用品公司30名职工合股基金会发起组建了股份制企业法人建新装饰材料公司。企业股本总额125万元,其中个人股40万元,由原市轻工包装用品公司苑某等30名职工认购。社会法人股85万元,由村委会以16亩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出资认购。该16亩土地系非耕地,已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建设使用,但村委会以土地使用权出资认股,并未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也未办理集体土地征用手续。1995年3月,建新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村委会撤出股份,并形成决议。决议内容为:同意村委会退出其原以16亩土地使用权作为股份的法人股,土地使用权重新评估计价56万元,由建新公司认股,建新公司于1995年5月30日前付20万元,1996年5月30日前付15万元,1997年5月30日前付21万元。由于建新公司未发行决议,村委会诉至法院,请求收回16亩土地并清理地面建筑物,建新公司付清1995年土地使用费20万元。审理中,经法院委托评估,地面建筑物、附着物价值61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法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自行出让集体所有的土地。该案中,村委会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违反了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其入股行为无效,撤股行为也无效。建新公司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16亩土地应该返还村委会,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应随土地使用权转移,村委会使用权,16亩土地应该返还村委会,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应随土地使用权转移,村委会折价赔偿建新公司建筑物、附着物的经济损失。中级法院据此判决:建新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村委会16亩土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归村委会所有,双方依法输过户手续;村委会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建新公司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经济损失61万元。由土地转让行为给双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双方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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