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19秋《司法文书 》机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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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9 21: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专科考试
司法文书  试卷

(课程代码  352107)

学号     姓名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民事调解书
2、民事上诉状
3、答辩状
4、不起诉决定书  
5、代理词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起诉意见书的概念和功能。
2、 写作起诉书的理由时应阐明哪些内容?
3、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概念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三、改错题(20分)
请指出起诉书中下列文字不恰当之处。
现场在距 xx 水泥厂 200 米处河滩上一个大坑内,尸体就在坑底东南侧被掩埋着,有一个小土包,土包内有一只手臂伸露出来,体上掩埋的石砾后发现,尸体呈俯卧状,胸前有方圆巴掌大一滩血迹,下身穿公安89 式警裤,裤子右侧口袋有一串钥匙,还有一小捆 xx 粮运公司饭菜票。
四、写作题(25分)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刑事自诉状。
吴某(33岁,回族)和丈夫王某某(36岁,汉族)是XX省XX县XX乡XX村农民。吴某小学毕业,王某某初中毕业。吴某与王某某于1992年结婚,并于1994年生了一个女儿。
1999年l0月,吴某和王某某因发生家庭矛盾一起到乡政府去要求办理离婚手续,后经亲友劝解和好,故而未办理离婚。但是自此以后,两人的关系就一直不好。2002年春节后,吴某到XX县XX镇打工。2002年3月23日,王某某拿着伪造的吴某要求离婚的文字材料独自到乡政府要求办离婚。虽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须双方都在场,但乡政府工作人员却对王某某出具的吴某要求离婚的文字材料信以为真,因而违反规定给王某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开出了离婚证。随后,王某某即与XX县XX乡XX村女青年刘某(28岁,农民,汉族)谈起了恋爱,并商定8月份结婚。6月底,当吴某外出打工回来,才发现丈夫已经和自己“离婚”还正准备与刘某“结婚”,大吃一惊,连忙一边向乡政府反映要求乡政府撤销离婚证,一边和自己的同学赵某(XX县XX乡XX村人,住XX县XX镇)一起找到刘某,向其说明情况,要求刘某不要与王某某“结婚”。乡政府当即作出了撤销离婚证的决定,并对王某某骗取离婚证的行为处以罚款100元。可是刘某却认为,虽然王某某与吴某的离婚证是骗来的,但他们两人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终究是要离婚的,而自己与王某某结婚也是迟早的事,还不如就照原定计划结婚。于是,8月16日,王某某与刘某在王某某家中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宴请了XX县XX乡XX村的亲友陈某等人。吴某认为,王某某在与自己仍然存在夫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构成了重婚罪,而刘某明知王某某已经结婚并且尚未离婚而仍然与之结婚,也构成重婚罪。这些事实有乡政府关于撤销离婚证的决定和罚款的决定、赵某和陈某等人的证言等予以证明。2002年9月27日,吴某委托律师拟写刑事自诉状,向XX省XX县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某和刘某,要求认定王某某和刘某构成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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